煤炭價格下降、庫存上升所涉及面極廣,關系到多個環節的利益,也受到多種因素共同的影響,而電價也是如此,涉及到多個行業,并且相互間關系錯綜復雜。那么,采用電價這一“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措施,以求應對某個特定行業的利益問題,是否有這必要?
筆者認為,對于價格這一“全局性”突出的行政手段,運用與否都應謹慎為好。
我國經濟高速增長的時代已經結束,經濟增速區間將從10%左右逐步下降,預期今年在7%左右;如果經濟增長速度在7%左右,那么全年煤炭需求增速將在2%到3%左右。煤價接連下降、庫存不斷上升,讓整個煤炭市場陷入窘困。
對此,“擴大需求以完成短期去庫存,從而對煤價形成支撐,是走出困局的唯一途徑”。而“電力增速放緩似是煤炭需求不旺的主要原因”,“在穩增長的大背景下,短期內需要立即下調電價,以促電力消費,完成煤炭從去庫存到補庫存的過程。”
那么,降電價真能達到這樣的效果嗎?或許未必。
降低電價以提升電力需求,進而拉動煤炭消耗,以減少庫存,最終通過“補庫存”達到對煤炭價格的支撐。這一邏輯鏈條看起來非常順暢,但缺乏前提條件支撐。筆者對此不禁要問,降電價是降低上網電價還是銷售電價,還是都降?降多少合適?降低電價會對電力需求產生多大的影響?
實際上,對電力而言,電價或許會對自身供需情況有一定影響,但需要明確的是,經濟形勢的變化,才是當前電力供需形勢改變的決定因素;雖然電價在邏輯上能影響煤炭需求,但經濟結構調整、經濟增速放緩才是煤炭行情變化的主導因素。
將拉低電價視為解決煤炭困局的關鍵,而把經濟大環境的決定性作用看輕,這似乎存在本末倒置、輕重不分的嫌疑。如果降電價后的電力需求增長主要來自高污染、高耗能和產能過剩的行業,那么此舉是否無異于飲鴆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