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改革新任務:取消或簡化前置審批
發布日期:2014-05-22 瀏覽次數:
1043
緩行多年的能源改革再有新任務。近日,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于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的意見》(下稱意見),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被放在首要位置,行政審批的原則是“該下放的事項堅決下放”。
在能源領域,年內計劃推進的改革包括: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居民生活用電、用氣、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推進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行業改革;建立健全碳強度下降和節能目標責任制及評價考核體系。
“法無授權不可為”
體制改革的首要任務是剝離政府部門的審批利益。意見提出,抓好簡政放權的先手棋,該下放的事項要堅決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開。清單之外的,一律不得實施審批,讓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
在投資審批制度改革上,意見特別提出:“取消或簡化前置審批,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這意味著困擾能源項目審批在內的“路條”有望被取消。
所謂“路條”,是指由國家發改委下發的同意項目開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是諸多前置審批最具代表性的一項。項目業主只有在拿到“路條”后,環評、水土保持、礦產壓覆、地質災害、土地預審、電網接入等其他支持性文件的批復才能啟動。
這也意味著,投資項目拿到“路條”相當于獲得半個“準生證”。為此,地方政府、項目單位不得不全力公關。但實際上,“路條”并不在國務院投資核準的審批程序之內,屬于投資主管部門設立的行政許可。
一位業內人士介紹,2004年國務院實施投資體制改革,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的企業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
去年底,國務院發布新版《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取消和下放部分核準事項。“路條”模式正是屬于需要取消與下放的部分。但文件下發后發改委、能源局系統仍在變相審批“路條”。有能源局官員近日稱,為簡化審批程序,國家能源局計劃對省級規劃采取年度審批的方式,相當于一次性“打包”審批,實現規劃代替“路條”。
能源價格財稅改革加速
在發改委此份意見中,能源領域的價格與財稅制度改革是新看點。意見提出,抓住當前物價水平總體穩定的時間窗口,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對居民生活用電、用氣、用水等,區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不斷完善階梯價格制度。
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周大地認為,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是能源體制改革的突破口。能源產品價格應該向市場回歸,只有價格機制理順了,才能發揮引導消費、資源配置、改善環境的作用。
目前,在諸多能源品種中,只有煤炭完全市場化。石油、天然氣、電力價格采用在一定價格機制下的政府調控,并未完全實現市場化定價。居民階梯電價已在全國實施,階梯水價、氣價正在試點。
周大地說:“目前資源產品價格行政干預較多,政府對低價產品給予補貼,改革的呼聲比較高。但隨著天然氣、石油等產品需求的增加,低價格難以滿足產業發展需求。多數國家也將稅收作為價格調節的手段。”
發改委改革意見特別提出,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即,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向從價計征改革。煤炭資源省份希望借此增加財政收入,煤炭企業則希望同步清理各項收費,減少負擔。
特別提示:本信息由相關企業自行提供,真實性未證實,僅供參考。請謹慎采用,風險自負。
[ 市場動態搜索 ]
[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