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海南州第二條特高壓輸電通道建設助力青海新能源輸送消納的建議
發布日期:2024-10-11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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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青海省能源局對姚小彥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快海南州第二條特高壓輸電通道建設助力青海新能源輸送消納的建議”做出答復。答復提出,關于推動海南第二條通道納入國家“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開工建設類項目的建議,將會同國家電網公司等相關單位全力推動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前期工作,力爭2025年取得國家核準并開工建設。
此外,答復還指出,將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要求,積極銜接并配合省發展改革委及西北能源監管局做好青海省新型儲能電價疏導政策后續研究工作。同時研究提升新能源自身可靠性、并網安全性和經濟性,并針對我省清潔能源在時間和空間上分布不均衡的問題,加大構網型新能源發電技術研究和應用驗證。
原文如下:
“關于加快海南州第二條特高壓輸電通道建設助力青海新能源輸送消納的建議”——青海省能源局關于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第244004號建議答復的函
姚小彥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海南州第二條特高壓輸電通道建設助力青海新能源輸送消納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推動海南第二條通道納入國家“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開工建設類項目的建議
2023年12月底,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作為提前儲備類項目納入國家“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國家能源局于2024年初召開了全國跨省跨區輸電通道輸電規劃研究工作會,安排啟動了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等通道的電力流優化、配套電源方案、輸電方案和選站選線等研究工作,國網經研院已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相關研究工作及預可研。直流配套電網工程已與直流工程于去年年底同步納入國家“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
國家堅持以“新能源、支撐性調節性電源、外送通道”三位一體協調推進基地建設,將結合青海資源、受端負荷需求及輸電通道利用情況綜合確定配套電源方案,我們將根據國家最終批復方案推動電源項目建設。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國家電網公司等相關單位全力推動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前期工作,力爭2025年取得國家核準并開工建設,加快發揮青海清潔能源資源優勢,促進青海清潔能源資源在全國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
二、關于成立工作專班,全力推動海南第二條通道前期工作的建議
對于全國跨省跨區輸電通道規劃建設,國家堅持“全國一盤棋”,兼顧各方需求,全國統一規劃、統籌布局。直流工程落點由國家能源局基于全國電力流向統籌研究確定。在國家能源局的指導下,國網經研院已啟動了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前期工作,我們已會同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赴湖南、浙江、安徽、上海等省市進行對接落點意向,并加快推動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前期工作。
下一步,我們將加強與國家能源局銜接,加快明確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落點省份,與沿途過境省份對接協調取得支持性建設意見,與落點省份共同協調相關單位加快推進預可研、可研等前期工作,并及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請示核準,早日開工建設。
三、關于加快水電及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的建議
目前我省正在積極推進黃河上游水電開發建設,近期已銜接國家能源局同意,爾多水電站通過湖口至爾多水電規劃實施方案調整,茨哈峽水電站通過茨哈峽至羊曲河段規劃調整,解決水電規劃不符及規劃環評問題,推動兩個百萬千瓦級水電站開工建設;抽蓄方面,貴南哇讓(280萬千瓦)、同德(24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已于2023年陸續開工建設,龍羊峽儲能(一期)項目(120萬千瓦)正在作為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的配套電源加快推進前期工作。根據國家能源局工作安排,我省暫無將吉浪灘、共和抽水蓄能項目納入2024-2028年服務電力系統抽水蓄能核準計劃。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銜接國家能源局、水電總院推動茨哈峽、爾多水電站前期工作,根據國家抽水蓄能規劃調整,推動我省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
四、關于健全完善儲能配套機制和新能源技術創新體系的建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加快構建清潔能源產業“五位一體”推進格局,建立適應我省實際的儲能政策體系,支撐以新能源為主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我們按照工作安排,組織國家級專業咨詢機構就新型儲能電價疏導機制進行了深入研究,形成《青海省新型儲能電價疏導機制研究報告》并提交至省發展改革委相關價格部門。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要求,積極銜接并配合省發展改革委及西北能源監管局做好我省新型儲能電價疏導政策后續研究工作。同時研究提升新能源自身可靠性、并網安全性和經濟性,并針對我省清潔能源在時間和空間上分布不均衡的問題,加大構網型新能源發電技術研究和應用驗證。
五、關于協調林草局解決海南基地項目用地不足的建議
根據《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12號)規定,涉及海南州第二條特高壓輸電通道建設相關線性工程全部辦結了征占用林草地審核審批手續。對于涉及光伏方陣占用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事項,在現行法律政策允許范圍內,對海南州戈壁基地實施方案進行調整優化形成了《海南州戈壁基地實施方案(優化)》,并于2024年4月上報至國家發展改革委,后期項目用地可以依法依規辦理使用林草地審核審批手續。同時,省林草局多次向國家林草局匯報對接海南州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解封或優化調整事宜,建議對封禁保護區解封或優化調整等事項做出具體規定,并向國家林草局上報了《關于海南州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范圍調整優化的請示》。
下一步,省林草局將按照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有序推進光伏治沙項目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4〕82號)要求,積極謀劃促進我省光伏產業和防沙治沙融合發展,全力配合抓緊編制《青海省光伏治沙實施方案(2024-2030年)》,明確全省光伏治沙項目建設的空間布局、治沙方式和生態要求,科學制定防沙治沙方案。
感謝您對青海省清潔能源外送消納的寶貴建議,懇請您繼續對青海省清潔能源外送消納獻言獻策。
青海省能源局
2024年8月13日
特別提示:本信息由相關企業自行提供,真實性未證實,僅供參考。請謹慎采用,風險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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