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電電氣因質量問題被暫停變壓器產品中標資格6個月
發布日期:2021-08-20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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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1年8月)》。處理結果顯示,江西贛電電氣有限公司因質量問題,6個月內產品不合格累計積分2分,在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實施招標的10(20)kV及以下變壓器中暫停中標資格6個月。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江西贛電電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4月28日,經營范圍包括變壓器、互感器、箱式變電站、高低壓成套開關設備、配電箱、JP柜、電抗器、放電線圈、高壓電能表、斷路器、預付費裝置、三相不平衡調節裝置、高低壓計量箱生產、銷售;變壓器、互感器、開關修理及原材料銷售;電力設備銷售;輸變電工程;機電工程;照明工程;鐵路電氣化工程;電力承裝承修承試工程;技術咨詢與技術服務;對外貿易(涉及許可證、資質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經營項目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江西贛電電氣有限公司對外投資3家公司,具有4處分支機構。
根據通報顯示,江西贛電電氣有限公司2021年2月5日-2021年8月4日因質量問題被暫停10(20)kV及以下變壓器中標資格。現供應三明地區的10kV變壓器,在2021年6月1日抽檢過程中出現空載損耗和空載電流測量、短路阻抗和負載損耗測量不合格,屬于II級質量問題。6個月內供應商產品不合格累計積分2分。2021年8月5日-2022年2月4日在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實施招標的10(20)kV及以下變壓器中暫停中標資格。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對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處理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上述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特別提示:本信息由相關企業自行提供,真實性未證實,僅供參考。請謹慎采用,風險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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