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今年要深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持續完善中長期電力交易機制,進一步推進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積極穩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規范電力市場交易行為,加快推進配售電改革,完善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配套政策,加強售電側市場規范與引導,提高電力市場化交易比重,進一步降低企業用能成本。以電力體制改革為重點,推動新疆、內蒙古等地區能源綜合改革。
與此同時,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配套政策也進一步完善。作為新一輪電改的亮點之一,2016年、2017年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陸續公布了兩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調研發現影響部分試點項目推進速度和部分建成項目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的原因之一,是配電區域劃分工作相對滯后、劃分意見獲取難度較大。
為此,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3月13日制定印發了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相關辦法。其中明確界定了增量配電業務區域并確定了配電區域的唯一性、區域性和一致性。之后在3月底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電網未開工項目和存量資產均可納入增量配網試點,增量范圍進一步擴大。分析人士認為,這一系列政策不僅擴大了增量配網的市場空間,也掃清了部分配售電改革道路上的障礙,將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的實施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