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能源互聯網項目出爐 55個項目投資額近800億
發布日期:2017-07-07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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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國家能源局對外公布首批“互聯網+”智慧能源(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
所謂能源互聯網是一種互聯網與能源生產、傳輸、存儲、消費以及能源市場深度融合的能源產業發展新形態,具有設備智能、多能協同、信息對稱、供需分散、系統扁平、交易開放等主要特征。
此次公布的示范項目一共有55個,國家能源局要求首批示范項目原則上應于2017年8月底前開工,并于2018年底前建成。
對此,清華大學能源互聯網創新研究院副院長高峰對21世紀經濟報道透露,此次申請能源互聯網的項目共有300多個,獲批55個,都是一半國企和民企,這體現了構建能源互聯網生態的開放性。
高峰介紹,申請項目的投資額大約3000億元,獲批項目的投資額近800億元,這充分體現了能源互聯網對國民經濟的拉動作用。
根據中國能源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史玉波預測,“十三五”期間,能源互聯網行業發展預計將維持18.5%的增長率,將成為改革創新發展的強勁引擎之一。
電動汽車相關項目受關注
首批公布的示范項目種類繁多。
具體來說,城市能源互聯網綜合示范項目12個,園區能源互聯網綜合示范項目12個,其它及跨地區多能協同示范項目5個,基于電動汽車的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6個,基于靈活性資源的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2個,基于綠色能源靈活交易的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3個,基于行業融合的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4個,能源大數據與第三方服務示范項目8個,智能化能源基礎設施示范項目3個。
其中,引人關注的是基于電動汽車的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例如,萬幫充電設備有限公司的電動汽車能源互聯網及運營模式創新(常州地區)項目。
萬幫新能源投資集團董事長邵丹薇對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道:“我們基于P2G和B2G緊急互動的電網頻率穩定協調控制系統,可以實現電網功率快速平衡,減小直流故障對電網的沖擊,在輔助大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同時,可以提高遠距離消納新能源的能力。”
邵丹薇說,星星充電智能運營平臺中的能源傳輸系統、能源交易系統、能源控制系統等領域都實現了能源互聯功能和產業互聯能力。例如,能源控制系統中對充電設備普遍的待機電損問題和配電成本問題,都通過智能化方案實現了50%的成本降低,幾年內將為國家節約百億以上的投資。
此外,這次獲批的基于新能源汽車的能源互聯網項目還包括2個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和分時租賃公司,以及3個智慧公共交通項目。
金沙江聯合資本董事總經理周奇對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分時租賃源于汽車共享概念,是租賃商以小時為單位,向消費者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經營方式。目前,國內開展該業務的公司規模普遍較小,是共享用車中最值得關注的商業模式。
周奇分析,隨著車輛技術、配套設施、商業模式越來越成熟,新能源分時租賃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將持續提高,用戶體驗逐漸提升,未來可實現任意點取還車的A2X模式,即無需特定點,用戶可以在任意點取換車。
艾媒咨詢數據顯示,2016年中國互聯網汽車分時租賃市場規模達4.3億元。預計到2020年,整體市場規模將達92.8億元。
項目優先執行優惠政策
對上述獲批項目,國家能源局要求項目實施單位應科學編制實施方案。
在時間上,首批示范項目原則上應于2017年8月底前開工,并于2018年底前建成。對于未能按時開工或建成的項目,應及時向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對無故延期或不申報延期的予以取消。
對此,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要予以配合。優化和簡化項目核準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務,及時跟蹤項目進展情況,協助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問題,并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確保示范項目建設進度和質量。
國家能源局要求,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分布式能源、電網、氣網、熱力管網企業做好示范項目配套工程建設規劃,適時開展配套工程建設。研究制定示范項目并網運行方案,實現“公平、開放、無歧視”接入,實施公平調度。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與國際合作中心國際部主任柴麒敏對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現在煤、電、氣和熱的管理都是隔離的,能源互聯網的試點示范現在需要突破地方能源管理體制的條條框框和既得利益的藩籬,重塑利益格局。
此外,國家能源局還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應將示范項目同步納入電力、油氣等專項改革試點工作中,優先執行國家有關能源靈活價格政策、激勵政策和改革措施。示范項目優先使用國家能源規劃所確定的各省(區、市)火電裝機容量、可再生能源配額、碳交易配額、可再生能源補貼等指標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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