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性政策規劃發展滯后
北京首個個人發電系統并網成功,證明了通過自己發電賣電給國家已成為現實。“雖然已經有了成功的案例,但中國的分布式發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今后的快速發展。”北京遠方動力可再生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戰略總監劉隴華說。
“目前,中國在分布式發電方面存在很大的法律空白,不能以法律形式將能源綜合利用、多元化利用的發展方向確定下來。”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任東明告訴記者,現狀導致國家發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的政策難以落實。
多元化協調發展成必然
中國可再生能源和非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需要協調推進,才能使分布式發電健康發展。目前,我國雖然出臺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并就重點城市和邊遠地區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進行了重點規劃,“但現在很難看到效果,很多企業和地方政府對分布式發電項目沒有足夠的投入。”劉隴華說。
日益嚴峻的化石能源消耗問題和環境承載能力的負荷,讓中國社會發展面臨著兩難選擇。一方面,經濟增長需要能源供給與消費;另一方面,空氣、水、土地污染等環境問題不斷加劇。節約、低排放的分布式發電似乎成為一個調節器。
“當下的情況確實是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好時機,但必須要協調好各種能源的發展關系。”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鄧建玲說,太陽能、風能發電在中國的發展規模可謂巨大,但真正能并網的電量不多,導致發展這些能源企業的積極性下降,因此分布式發電也不是越多越好,需要重視前期的發展規劃和中后期的發展質量。
分布式發電是新契機
諸如水力、天然氣、光伏、風力等主要清潔能源發電模式,正逐步成為世界各國發展替代能源的選擇。就中國而言,水力發電總量居世界第一位;全國陸上50米高度3級以上風能資源潛在開發量約23.8億千瓦;太陽能發電開發潛力可達30億千瓦左右。
“尤其是對光伏發電來說,現在是一個難得的契機,鼓勵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將大有可為。”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光伏研究中心主任紅煒認為。今年7月27日,時值近一年的歐盟對華反傾銷案,最終達成“友好”解決方案,并在近期提交歐盟委員會批準。
數據顯示,歐盟市場在2013年對光伏產品總需求將達到10千兆瓦至12千兆瓦,這一上限仍將持續幾年。“這將極大地促進恢復國內企業發展光伏技術的動力,帶動本國光伏發電的應用。”劉隴華說,切入口就在分布式發電領域。
不過,“分布式發電并不是萬能藥。很多問題在現在的中國市場,需要政府的政策性扶持才能解決。”紅煒說,中國大力發展分布式發電、可再生能源,捋順市場機制,將產業發展盡快納入立法規范階段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