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改委公布江西電網首個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標志著我省輸配電價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據省發改委商價處相關人士介紹,此次輸配電價改革轉變了監管模式。對電網企業監管由現行核定購電售電兩頭價格、電網企業獲得購售電差價收入的間接監管,改變為以電網輸配電資產為基礎,事前核定輸配電準許收入,對輸配電收入、成本和價格的直接監管。
同時,強化了對電網企業的成本約束,對輸配電成本進行了嚴格成本監審,核減了與輸配電業務無關和無償接收的固定資產。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定價方法,測算制定獨立、明晰的電網輸配電價。通過強化成本約束,改進定價方法,縮小了電網企業中間環節差價,降低了電價,企業享受了輸配電價改革的紅利。
省發改委相關人士表示,輸配電價從形成機制上與發、售電分開,建立獨立輸配電價體系,有利于理順電價形成機制和增加電價調整的透明度。輸配電價改革后,省發改委將持續密切監測電網企業投資、收入、成本和價格等情況,逐步建立科學規范透明的輸配電價監管制度,督促電網企業進一步加強管理、約束成本、提高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