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出臺 提供價低質優服務
發布日期:2017-01-07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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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規定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的定價原則、計算辦法,與之前發布的《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共同構成了對電網企業的成本價格監管制度框架。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2015年中發9號、28號文件,關于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推進電價改革的思路,在“管住中間”方面制定了《辦法》,通過激勵性管制理念管控電網過度投資等,以盡可能低的價格提供優質的輸配電服務。
《辦法》明確了建立獨立輸配電價體系的主要內容、輸配電價的計算方法。《辦法》還明確了對電網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
該負責人指出,《辦法》遵循“著力建機制、合理降成本”的理念,在建立科學、規范、透明的輸配電價監管機制的同時,努力推動降低工商企業用電成本。比如通過輸配電價改革嚴格成本監審,降低電網企業輸配電費用。2015年,國家發改委在深圳、蒙西、湖北、安徽、寧夏、云南、貴州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通過成本監審,用于降低銷售電價的部分約80億元。(記者 趙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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