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子海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國家發改委已經批復了首批參與改革的五省(區)電網企業第一個監管周期(2016~2018年)的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水平,由相關省(區)價格主管部門對外公布。
參與改革的五省(區)分別是云南、貴州、寧夏、湖北、安徽。據施子海介紹,五省區電網輸配電定價成本平均核減比例達16.3%,輸配電價降價空間達到55.6億元。
在改革過程中,業內一直高度關注“合理成本”到底包不包含電網投資的問題。從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的表述中可以看出,電網建設費用的確被納入了成本核算之中。
第一批試點成果落地,緊接著第二批12個省級電網和1個區域電網試點工作也已經開始,而相關的改革到2017年將力爭覆蓋全部省級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