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指出,該通知體現了發改委力挺電力體制改革的立場,特別是明確要求“積極推進直接交易”,新“電改”有望在2016年再獲突破。
提高清潔能源比例
《通知》要求,各地應加強監測分析,行業協會、電力企業積極配合,準確把握電力供需形勢。同時,各有關單位要充分發揮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電力廠網協調例會機制、電力交易信息披露機制等平臺的積極作用,溝通情況、反映問題和研究政策,共同做好電力運行調節工作。
《通知》還要求各地落實優先發電、優先購電制度,明確并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接受外來電中清潔能源的比例。電力企業要加強配合,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出力預測水平,減緩電力電量平衡壓力。
強化需求側管理也是新“電改”無法回避的課題。對此,《通知》提出,認真組織電網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考核,總結城市綜合試點工作,創新機制并推廣需求響應,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建設及應用。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按職責分工,增強服務意識,做好有關電力行政執法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積極推進地方性電力法規體系建設,為電力運行調節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等。
推進電力直接交易
《通知》中明確提出“堅持市場化方向,積極推進直接交易”。華北電力大學能源與電力經濟研究咨詢中心主任曾鳴認為,新電改有望在2016年取得重大突破。
《通知》要求各地以電力直接交易為抓手,擴大交易規模,規范交易方式,還原電力商品屬性,促進經濟穩增長。“各地直接交易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例應在2015年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具體措施包括:參與直接交易的發電機組,可根據對應用戶最大負荷利用小時數、本地工業用戶平均利用小時數或一定上限等方式折算扣除發電容量;積極探索交易方式,鼓勵各地嘗試雙邊協商和集中撮合相結合進行交易,為建立完善電力市場積累經驗并研究建立市場化的電力平衡機制。
《通知》強調,各地要根據實際,科學制定電力電量平衡方案,推進節能低碳電力調度,有效減少棄水棄風棄光,助推綠色生產。
《通知》要求,抓緊研究電力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積極嘗試適合本地發展需要的市場模式和實施路徑,扎實推進電力體制改革落地實施,包括做好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相關工作和抓緊開展交易機構組建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