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西部地區要合理安排火電項目,發展低熱值發電項目,抓好在建的重點水電項目建設,進一步推進重點流域梯級電站前期工作。優化風電、太陽能發電布局,研究哈密風電基地項目規劃和哈密、寧夏風電外送技術方案,深入研究酒泉基地風電與黃河上游水電協調運行。
加強礦區總體規劃管理,合理安排新建、改擴建煤礦項目,鼓勵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和淘汰落后產能,加快煤炭、煤層氣、頁巖氣勘探開發與綜合利用。穩步推進大型煉油、煤制燃料和生物燃料項目建設。支持重大能源裝備技術改造和國家能源研發中心(實驗室)建設。加強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加快礦產資源接續基地建設。實施鄂爾多斯盆地礦產資源勘察開采專項規劃,積極推進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加強土地和礦業權市場建設,改善礦業勘探開發投資環境,加強與周邊國家礦業合作。
《通知》強調,西部地區要積極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培育具有區域特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支持新能源、節能環保、新材料、生物產業等領域的技術研發和創新活動。完善電網主網架,推進農網改造升級和無電地區電力建設。推進水資源配置、農村水電等工程體系建設。大力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重點節能工程。穩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積極推進煤炭資源稅費改革。穩步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碳排放交易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