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在電價由中央政府管理、并未實現市場化的條件下,為保護本地企業利益,地方政府將煤電捏合在一起,煤價損失電價補,電價損失煤價補,也是其無奈之舉。粗略看來,這一政策似乎可以穩定提振當地煤價,進而挽救本地煤市,但細一琢磨,卻有違電煤市場化的方向和要求,屬于“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的惰政思維,最終結果是既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煤炭市場低迷的窘境,又將損害當地電力企業的經營效益。筆者認為,不能為保護煤炭企業利益,而采取傷及火電企業利益的短視政策。
眾所周知,當前的煤市低迷狀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場供需不平衡導致。地方政府保護本省煤炭,雖然短期會讓煤炭價格止跌企穩,但目前煤炭行業依然供大于求,決定價格的需求仍無改善跡象,地方保護并不會起到實質作用,反而不利于電煤市場化運行,對整個行業的發展會起到不利作用。
在筆者看來,出臺地方保護主義式的煤炭救市政策,確會傷及火電企業的經營效益。毋庸置疑,受煤價下行影響,去年以來火電企業經營形勢向好,但并不能由此說明火電進入高利潤率的黃金發展周期。相關行業報告顯示,受益煤價下降,預計火電行業今年的凈資產利潤率和總資產利潤率為10.5%和3.5%,分別高于2012年的9.2%和2.6%,但這只是“回升至歷史均值水平”。截至今年5月,火電行業仍有25.3%企業處于虧損,與目前煤炭企業虧損比例水平相當。同時,電力行業資產規模巨大,并且資產負債率很高,其中2012年五大電力企業資產負債率為84.99%,大大高于央企63%的平均水平。在如此高的資產負債率面前,電力特別是火電行業尚未恢復元氣,不足以給煤炭企業補血強體。
對于火電企業而言,如果外地煤炭更具價格優勢,便沒有理由非要購買本地高價煤炭;但懾于河南等省購買本地煤炭量與發電量配額掛鉤政策,火電企業為獲取更多的發電量配額,只能忍痛“割肉”購買當地高價煤炭,這反過來勢必會影響火電企業的經營效益。
有鑒于此,在電企尚未恢復元氣的情況下,應該給其休養生息的機會,不應在煤炭企業遇困時,急于把火電企業利潤平衡給煤炭企業。對此,中電聯有深刻認識,并在近日發布的《2013年上半年全國電力供需形式分析預測報告》中建議,應該有效整治部分省市自行制定的“煤電互保”政策 ,減少行政干預。
對于部分省份采取的帶有地方保護主義特點的“煤電互保”政策,筆者認為,這些都是煤電企業的長期矛盾,國家放開煤炭市場后,應該各自尋找出路,煤電聯營是一條路,但也應在市場基礎之上進行選擇和合作,如果強行“拉郎配”,最終誰也救不了。
事實上,在煤炭發電思路之外,還有煤化工、煤炭由燃料變原料等諸多思路。增加煤炭附加值和延伸產業鏈,分散煤炭只作為燃料的市場風險,才能走出煤電的封閉循環,實現多方獲益。如何科學引導煤炭產業朝此方向轉型,亦考驗著地方政府的執政能力和政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