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早在2009年,南網就率先出臺了《支持新能源發展若干意見》,對促進南網五省區新能源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2012年,南網五省區非化石能源裝機和發電量分別達44%和38%,高于全國28%和21%的平均水平。
《意見》對分布式項目進行了解釋,指太陽能、風力等新能源發電項目中,位于用戶所在地附近,所生產的電能主要以用戶自用和就地利用為主,多余電力送入當地配電網的項目。
在并網服務方面,南網表示,接入公共電網的新能源項目,其接入系統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電網改造部分由電網企業投資建設;接入用戶側的新能源項目,其接入引起的公共電網改造部分由電網企業投資建設。居民投資的分布式項目由電網企業免費提供接入系統方案咨詢服務,免費提供關口計量裝置和發電量計量用電能表計。
為簡化并網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促進高效利用,《意見》提出對新能源項目并網實行分級管理。以10(2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的分布式項目,由電網企業設立綠色通道,由各營業窗口統一受理并網申請,一個窗口對外提供并網服務。
在購售電服務方面,《意見》明確,新能源項目上網電量按國家相關規定全額結算,并將補貼資金及時轉付給享受國家財政補貼的分布式項目業主。對于國家沒有明確要求收取政府性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統備用容量費等相關服務費用的分布式項目,免于收取相應費用。
在并網調度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在系統安全允許的情況下,優先接納新能源項目所發電量上網,保障分布式項目富余電量全額上網。簡化新能源項目檢修流程。分布式項目可臨時申請安排檢修,在系統安全允許的情況下優先予以安排。對建于用戶內部場所、以380(220)伏電壓等級接入電網、滿足相關技術標準的分布式項目,不再簽署并網調度協議。(王旭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