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資質能力“一紙證明”不是參與投標的門檻,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沒有“合格供應商名錄”,2020年開始,取消“一紙證明”發放。
二、2020年開始,資質能力信息核實后,供應商隨時登錄ECP2.0平臺查看,并在ECP2.0上公示,接受監督。
三、核實過的資質能力信息,供應商投標時直接在線應用,但不是資格合格標志,只作為評標時評審參考。
具體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流程 見附件。
附件.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流程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流程
1. 國家電網總部及各省公司在 ECP2.0 平臺發布資質能
力信息核實公告。
2.供應商提出核實申請,并將信息錄入 ECP2.0,并利用
網盤提交支撐材料,供專家進行核實。
3.專家對供應商填報的資質能力信息進行文件核實和必
要的現場核實。
4.完成核實后,供應商對核實情況進行在線確認。
5.在 ECP 平臺公示核實過的信息,接受各方監督。
6.公示結束無異議后,供應商隨時登錄 ECP 平臺查看核
實過的信息,并在投標時在線應用核實信息。
具體核實的范圍及注意事項,在相關核實公告中均有明
確表述,供應商可根據需要查閱。
2020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