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媒體報道,多位行業知情人士透露,2021年之后將取消海上風電國家補貼。這意味著中國海上風電即將提前進入平價時代。
三個月前,2019年9月,國家財政部曾組織召開會議,就發布“三部委關于非水可再生能源健康發展若干意見”這份文件,征求行業意見。此文件明確提出:海上風電和生物質發電由地方核準的,未來由地方解決補貼。這是國家主管部門首次明確傳遞國家將停止海上風電補貼的信號。
中國這一輪海上風電爆發式增長源于2018年。當年5月18日,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要求從2019年起新增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按照該通知,已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就能鎖定2019年之前的每千瓦時0.85元的上網電價,這催生了2018年的海上風電項目“搶核準”浪潮。
2019年5月24日,國家發改委公布《關于完善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將陸上、海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均改為指導價,規定新核準的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及海上風電項目全部通過競爭方式確定上網電價,不得高于項目所在資源區指導價。2018年底前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網的,國家不再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網的,國家不再補貼。
并將2019年新核準近海風電指導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8元,2020年調整為每千瓦時0.75元。新核準近海風電項目通過競爭方式確定的上網電價,不得高于上述指導價。對2018年底前已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機組完成并網的,執行核準時的上網電價;2022年及以后全部機組完成并網的,執行并網年份的指導價。
這個政策進一步催生了搶裝潮。截至2019年10月底,中國海上風電累計并網裝機達510萬千瓦,已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的77%,2020年底實現“十三五”目標幾無懸念。
但是全行業不得不直面的一個現實是,海上風電是目前度電成本最高的可再生能源之一。海上風電目前0.85元/度的標桿電價,約核每度電補貼0.4元左右,是陸上風電度電補貼金額的3倍左右。而陸上風電年平均發電2000小時,海上風電年平均發電3200小時,海上風電的利用率是陸上風電的的1.6倍。這意味著,海上風電補貼強度與陸上風電補貼是近4.5倍的關系。
已發展至萬億規模的新能源產業,補貼拖欠的缺口巨大,據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測算,截至2018年底,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已經達到2000億元,這還不算2019年以后的新增補貼。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認為,未來5年,我國海上風電的度電成本有望下降40%以上,到2025年基本實現平價無補貼。此時必須對海上風電保持一定的補貼,逐步退坡,保證一定的市場容量,才能維持海上風電進一步發展的步伐,避免一個具有遠大前景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半途而廢。
當然,業界對于這份文件早有心理準備。對于投資商來說,要保證2018年底前已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在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網,保住0.85元的電價。對于2019年競爭配置獲得補貼電價的海上風電項目,大多數開發商考慮排序測算,用這兩年的時間,沖刺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網,確保電價落袋為安。
只是時間緊任務重。截至2019年底前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已超過47GW,絕大部分都無法并網發電,海上風電搶裝已成必然。
這是因為與陸上搶裝潮不同,海上風電機組滿足可靠性和合規要求的產品和廠家有限。主要原因是陸上風電所選的機組基本都是當前主流風電機組,其供應鏈和生產工藝較為成熟,搶裝的機組質量風險相對可控,開發商可選擇的廠家和機組相對較多。投資巨大和驗證期長兩大因素,使得短期內海上風電產能難以快速擴張。
產能嚴重不足的前提下,能否在規定時間內并網,與所選機組的廠家交付能力密切相關,與所選機組的供應鏈可獲得性密切相關。如何選擇機組、如何聚集上下游供應鏈,成為開發商決戰2021全容量并網的關鍵因素。
2019年初競價政策出臺導致陸上風機搶裝進而機組價格上漲,搶裝與供應鏈能力不足是否會導致海上風機價格上漲?這也將成為影響海上風電發展的未知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