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改善雙贏,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萬元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7849萬噸標準煤以內。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08.57萬噸、13.58萬噸、47.05萬噸、42.24萬噸、88.45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減少10.1%、10.1%、21%、15%、10%以上。常德市、益陽市、岳陽市總磷排放量均下降10%以上。
二、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三)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深入實施"制造強省"戰略,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促進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努力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支持重點行業改造升級,鼓勵企業瞄準國際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嚴禁以任何名義、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增加產能項目。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嚴格行業規范、準入管理和節能審查,對電力、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煤炭、造紙等行業中,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或生產、使用淘汰類產品的企業和產能,依法依規改造升級或有序退出。(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等)
(四)加快新興產業發展。加快發展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進一步推廣云計算技術應用,新建大型云計算數據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優于1.5。支持技術裝備和服務模式創新,鼓勵發展節能環保技術咨詢、系統設計、設備制造、工程施工、運營管理、計量檢測認證等專業化服務。開展節能環保產業常規調查統計。打造節能環保產業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企業。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和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分別提高到16%和48%,節能環保、新能源裝備、新能源汽車等綠色低碳產業總產值突破4000億元。(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能源局等)
(五)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加強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推廣使用優質煤、潔凈型煤,推進煤改氣、煤改電,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優化水電調度、深入開發水電,協調推進風電開發,推動太陽能大規模發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潔低碳電力供應。對超出規劃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納入能耗總量和強度目標考核。在居民采暖、工業與農產品加工業等領域推進天然氣、電能替代,減少散燒煤和燃油消費。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55%以下,電煤占煤炭消費量比重提高到36%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6%,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6%左右。(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省國資委、省水利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三、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六)加強工業節能。落實開展工業能效趕超行動,加強高能耗行業能耗管控,在重點耗能行業全面推行能效對標,推進工業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推廣工業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到2020年,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化水平顯著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或接近全國先進水平。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技術融合發展,提升工業生產效率和能耗效率。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工業園區的應用,鼓勵將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標納入工業園區考核體系。(牽頭單位: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等)
(七)強化建筑節能。落實開展建筑節能先進標準領跑行動,開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設試點創建,推廣建筑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編制綠色建筑建設標準,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示范,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重達到50%。加快推進裝配式混凝土(PC)結構、鋼結構、現代木結構建筑的應用,到2020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其中: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中心城區達到50%以上。大力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利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熱能、工業余熱等解決建筑用能需求。(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林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八)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揮不同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推廣甩掛運輸,提高多式聯運比重;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制定市場化、高效率的城市公共交通計費策略,積極參與"公交都市"創建活動,到2020年市州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20%。促進交通用能清潔化,大力推廣節能環保汽車、新能源汽車、天然氣(CNG/LNG)清潔能源汽車、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等,并支持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提高交通運輸工具能效水平,到2020年新增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推進飛機輔助動力裝置(APU)替代、機場地面車輛"油改電"、新能源應用等綠色民航項目實施。推動交通運輸智能化,建立公眾出行和物流平臺信息服務系統,引導培育"共享型"交通運輸模式。(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機場管理集團等)
(九)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再生資源回收等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建立綠色節能低碳運營管理流程和機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推動照明、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貫徹綠色商場標準,開展綠色商場示范,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推動大型商貿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推廣實施綠色飯店行業標準和兩型飯店地方標準,鼓勵飯店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加快綠色倉儲建設,支持倉儲設施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旅發委等)
(十)推進農業農村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發展節能農業大棚。推進節能及綠色農房建設,結合農村危房改造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推動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空氣熱能、淺層地熱能等解決農房采暖、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提升農村能源利用的清潔化水平。鼓勵使用生物質可再生能源,推廣液化石油氣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省農村地區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鼓勵農村居民使用高效節能電器。(牽頭單位:省農委、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等)
(十一)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公共機構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全部達到綠色建筑標準。推進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到2020年,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下降11%,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0%。推動公共機構建立能耗基準和公開能源資源消費信息。發揮公共機構在節約能源資源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實施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和節水型單位創建,創建8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和60家節水型單位,開展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公共機構率先淘汰老舊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省直機關、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公共機構率先淘汰落后燃煤設施,率先使用清潔能源提供供電、供熱/制冷服務。(牽頭單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等)
(十二)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原則,省、市州分別對"千家"、"萬家"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重點用能單位要圍繞能耗總量控制和能效目標,對用能實行年度預算管理。推動重點用能單位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并開展效果評價,健全能源消費臺賬。按規定配備能源計量器具,進一步完善能源計量體系。依法開展能源審計,組織實施能源績效評價,開展達標對標和節能自愿活動,采取企業節能自愿承諾和政府適當引導相結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嚴格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等制度。(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等)
(十三)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組織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推進鍋爐生產、經營、使用等全過程節能環保監督標準化管理。"十三五"期間燃煤工業鍋爐實際運行效率提高5個百分點,到2020年新生產燃煤鍋爐效率不低于80%,燃氣鍋爐效率不低于92%。普及鍋爐能效和環保測試,強化鍋爐運行及管理人員節能環保專項培訓。配合國家開展鍋爐節能環保普查整治,推動覆蓋安全、節能、環保信息的數據平臺建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永磁同步電機、變頻調速、能量反饋等節能技術的集成應用,開展老舊電梯安全節能改造工程試點創建。推廣高效換熱器,提升熱交換系統能效水平。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開發和推廣應用,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壓縮機等用能設備,全面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牽頭單位:省質監局、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等)
四、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十四)控制區域、流域、行業排放。結合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施區域、流域、行業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后,入河污染物總量逐年減少,在湘江流域嚴格控制重金屬污染排放,在洞庭湖周邊的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實施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對重點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行動。城市建城區的現有建材、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牽頭單位: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質監局、省能源局、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五)強化工業污染源排放達標管理。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工業企業環境管理體系。全面實施大型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大力推進石化、化工、印刷、工業涂裝、電子信息、制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聚集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及污染治理。加強工業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推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牽頭單位: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能源局等)
(十六)促進生活面源污染治理。削減城鎮化過程帶來的新增污染物,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行填平補齊、升級改造和管網完善,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并達標排放。加大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加強生活垃圾回收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的管理和督導,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處理水平,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普遍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廣垃圾分類和就近資源化利用。加快治理公共機構食堂、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污染,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加單位: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農委等)
(十七)重視農業污染排放治理。大力推廣節約型農業技術,推進農業清潔生產。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糞便污水和病死畜禽等有機廢棄物實現資源化利用。大力推廣節約型農業技術,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科學施用化肥農藥,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從源頭實現污染物減量化。針對已經因農田污染致使水體富營養化的村級水域,采取源頭控制、中端攔截、末端治理的方式進行防控和修復。(牽頭單位:省農委,參加單位: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十八)強化移動源環保管理。加快推動全省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步伐,嚴格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和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淘汰到期的老舊汽車和船舶,淘汰高排放、服務年限超過15年的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推動車用成品油升級,2017年1月1日起已在全省范圍內供應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及國Ⅳ標準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供應國Ⅴ標準普通柴油。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加快機動車監管平臺建設,在2017年底前實現國家、省、市、監測站四級聯網;推進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規范化建設和運營,到2018年實現機動車環檢與安檢同步。加強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和油品質量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農委、省質監局、省能源局等)
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十九)全面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按照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范化的要求,加快推進現有國家級示范園區開展循環化改造試點建設,支持其余園區自主實施循環化改造,延伸產業鏈,提高產業關聯度,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土地集約利用、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對綜合性開發區、重化工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等不同性質的園區,加強分類指導,強化效果評估和工作考核。(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省農委等)
(二十)加強城市廢棄物規范有序處理。推動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園林廢棄物和廢舊紡織品等城市典型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規劃城市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基地,建設城市低值廢棄物協同處理基地,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與餐廚廢棄物、糞便、園林廢棄物等協同處理。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到2020年,爭取試點城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率達到60%以上。(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加單位:省環保廳、省農委等)
(二十一)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升級。依托汨羅、永興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促進資源再生利用企業集聚化、園區化、區域協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資源利用行業清潔化、高值化水平。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太陽能光伏組件、碳纖維材料、生物基纖維、復合材料和節能燈等新品種廢棄物的回收利用,推進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和規范回收處理。加強再生資源規范管理,發布重點品種規范利用條件。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推動汽車零部件及大型工業裝備、辦公設備等產品再制造。規范再制造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再生產品、再制造產品的推廣應用機制。鼓勵專業化再制造服務公司與鋼鐵、冶金、化工、機械等生產制造企業合作,開展設備壽命評估與檢測、清洗與強化延壽等再制造專業技術服務。繼續推進再制造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到2020年,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產值達到1000億元,再制造產業產值超過100億元。(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等)
(二十二)統籌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開展大宗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大力推動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規模化養殖場糞便的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發展各類沼氣工程。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3%以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能源局等)
(二十三)加快互聯網與資源循環利用融合發展。支持再生資源企業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優化逆向物流網點布局,建立線上線下融合的回收網絡,逐步建設廢棄物在線回收、交易等平臺,推廣"互聯網+"回收新模式,推動"社區綠色回收示范點"建設。建立重點品種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機制。在開展循環化改造的園區建設產業共生平臺。鼓勵相關行業協會、企業逐步構建行業性、區域性、全國性的產業廢棄物和再生資源在線交易系統,發布交易價格指數。到2020年,初步形成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高值廢棄物在線回收利用體系。(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等)
六、實施節能減排工程
(二十四)節能重點工程。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電機系統能效提升、綠色照明、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能量系統優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城鎮化節能升級改造、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節能重點工程,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形成2000萬噸標準煤左右的節能能力,節能服務產業產值持續增長。(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省能源局等)
(二十五)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程,實現火電機組超低排放全覆蓋。對6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含小火電和熱電聯產機組)實施SNCR脫硝改造,實現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淘汰運行滿20年、單機容量10萬千瓦及以下常規燃煤機組和服役期滿的單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下各類機組,淘汰供電標準煤耗高出2015年省平均水平10%或全國平均水平15%的各類燃煤機組;淘汰土燒結、化鐵煉鋼等一批落后工藝技術裝備;淘汰立窯、無頂輪窯、馬蹄窯等土窯和低檔衛生陶瓷生產線、平拉工藝平板玻璃生產線(含格法)。實施電力、鋼鐵、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排放治理工程。全面提升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效率和效果,到2020年底,全省油氣回收率達到90%以上。對家具、印刷、制藥等重點行業實施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建設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收集與治理設施,推進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控建設。(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能源局、省工商局等)
(二十六)主要水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水污染生產項目。對化工、造紙、食品加工、紡織印染等行業廢水處理提標改造。建設工業集聚區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重要水源地、城市內湖、水環境敏感區域等重點水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于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到2020年,所有縣市區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市州城區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于2020年底前達到100%。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適養區內5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的糞污設施改造,到2020年,規模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利用設施的比例達到75%以上。(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質監局等)
(二十七)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積極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組織實施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以及"互聯網+"資源循環、再生產品與再制造產品推廣等專項行動,爭取創建2個國家級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基地、1個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和一批省級示范基地。推進生產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的產業體系。到2020年,再生資源替代原生資源量近2億噸,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產值達到3000億元。(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等)
七、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八)加快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示范推廣。推進節能減排科技資源集成和統籌部署,開展實施節能減排重大科技產業化工程。加快高超超臨界發電、低品位余熱發電、小型燃氣輪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細顆粒物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汽車尾氣凈化、垃圾滲濾液處理、餐廚垃圾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以及新型技術裝備研發與產業化。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余熱回收一體化、高效熱泵、半導體照明、廢棄物循環利用等成熟適用技術。遴選一批節能減排協同效益突出、產業化前景好的先進技術,推廣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牽頭單位:省科技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等)
(二十九)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系統集成應用。推進區域、城鎮、園區、用能單位等系統用能和節能。選擇具有示范作用、輻射效應的園區和城市,逐步統籌整合鋼鐵、水泥等高耗能企業的余熱余能資源和區域用能需求,實現能源梯級利用。大力發展"互聯網+"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聯網的能源創新,推動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統,鼓勵發展智能家居、智能樓宇、智能小區和智能工廠,推動智能電網、儲能設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電終端協同發展。綜合采取節能減排系統集成技術,推動鍋爐系統、供熱/制冷系統、電機系統、照明系統等優化升級。(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
(三十)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臺和服務體系。建立完善節能減排技術評估體系和科技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綠色技術服務平臺,推動建立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的檢測認證服務機制。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節能減排科技企業和服務基地,建立一批節能科技成果轉移促進中心和交流轉化平臺,組建一批節能減排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研究基地(平臺)等。繼續發布湖南省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推廣目錄,建立節能減排技術遴選、評定及推廣機制。加快引進國外節能環保新技術、新裝備,推動省內節能減排先進技術裝備"走出去"。(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等)
八、完善節能減排支持政策
(三十一)完善價格收費政策。加快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健全價格形成機制。清理取消各地違規出臺的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督促各市州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逐步推進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嚴格落實水泥、電解鋁等行業階梯電價政策,促進節能降耗。落實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全面推行居民階梯氣價(煤改氣除外)、水價制度。落實脫硫、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加強運行監管,嚴肅查處不執行環保電價政策的行為。加大垃圾處理費收繳力度,提高收繳率。(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等)
(三十二)完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加大對節能減排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和公益宣傳。創新財政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和項目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推廣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化石能源補貼。對節能減排工作任務完成較好的地區和企業予以獎勵。落實支持節能減排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三十三)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強化綠色金融政策的有效落實,推進綠色金融業務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給予多元化融資支持,在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節能降耗、污染治理等領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穩妥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節能監測、環境監測服務。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PPP等多種模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城鎮化節能改造、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理等項目。健全市場化綠色信貸擔保機制,對于發放綠色信貸的商業銀行,支持其按規定申請風險補償資金。推動銀行機構實施綠色評級,鼓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綠色信貸機制,支持以碳排放權、排污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推進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積極推動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鼓勵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設立節能環保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和推廣。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通過資本市場融資,鼓勵綠色信貸資產、節能減排項目應收賬款證券化。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積極推動綠色金融領域國際合作。(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環保廳、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湖南保監局)
九、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四)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健全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創新有償使用、投融資等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研究和探索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建立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繼續推進排污權交易。(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
(三十五)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取消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制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不得以是否具備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資格限制企業開展業務。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市州人民政府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政府機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支出。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發行綠色債券。創新投債貸結合促進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發展。(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等)
(三十六)健全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擴大實施范圍。推進綠色產品認證,落實綠色建筑、綠色建材標識和認證制度,探索建立可追溯的綠色建材評價和信息管理系統。推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按照國家標準,建立和完善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色景區等綠色服務評價辦法,積極推進第三方認證評價。落實國家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加強節能低碳環保標識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虛標企業。落實和開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等)
(三十七)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在環境監測與風險評估、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行、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領域推行第三方治理。加大財政對第三方治理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積極設立第三方治理項目引導基金,解決第三方治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引導地方政府開展第三方治理試點,建立以效付費機制。提升環境服務供給水平與質量。(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三十八)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建設省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推廣電能服務,總結電力需求側管理經驗,落實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引導電網企業支持和配合平臺建設及試點工作,鼓勵電力用戶積極采用節電技術產品,優化用電方式。加強儲能和智能電網建設,增強電網調峰和需求側響應能力。(牽頭單位:省經信委,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能源局等)
十、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十九)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加大統計數據審核,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實現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定期公布各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完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建立市州報告、省級核查的減排管理機制,鼓勵引入第三方評估;加強重點減排工程調度管理,對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重點減排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及時預警。(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統計局,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四十)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根據國家下達的任務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將全省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分解到各地區、主要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明確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責任,逐步建立省、市、縣三級用能預算管理體系,編制用能預算管理方案。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分解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工程減排,實行分區分類差別化管理,科學確定減排指標,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的市州承擔更多的減排任務。(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等)
(四十一)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堅持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考核相結合,建立以環境質量考核為導向的減排考核制度。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州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市州人民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省下達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地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暫停或減少中央財政資金、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必要時列入環境保護督查范圍。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并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系統,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落實國有企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獎勵。(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委組織部,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一、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四十二)健全節能環保政策體系和技術標準。加快制定《湖南省實施節約能源法辦法》《湖南省循環經濟促進法實施辦法》等節能環保方面的法規制度。健全節能標準體系,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推進重點行業、設備節能標準的覆蓋。開展節能標準化和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制定完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制定或完善節能環保產品和設施運行效果評估、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方法等相關標準。(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政府法制辦,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等)
(四十三)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深入開展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對用能、污染減排設施的監管,嚴厲查處各類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
(四十四)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建立節能服務和監管平臺,加強政府管理和服務能力建設。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加強工作力量。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健全環保監管體制,2018年底前完成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建立高效的地方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落實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監督責任。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排放自動在線監測工作。進一步開展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出臺主要污染物減排核查核算辦法(細則)。嚴格節能、環境準入,嚴格把握對"兩高一資"、產能過剩項目的能評、環評審批,牢牢把好節能環保準入關口,從源頭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控制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增量。深入推進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開展計量檢測、能效計量比對等節能服務活動,加強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和能源計量審查。推動大數據在節能減排領域的應用。創新節能管理和服務模式,開展能效服務網絡體系建設試點,促進用能單位經驗分享。強化節能減排培訓,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政府節能管理部門、節能監察機構、用能單位相關人員的培訓。(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五)推行綠色消費。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積極引導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消費,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節能環保低碳產品,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過度包裝,盡可能選用低揮發性水性涂料和環境友好型材料。加快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鼓勵建立綠色批發市場、節能超市等綠色流通主體。大力推廣綠色低碳出行,倡導綠色生活和休閑模式。到2020年,能效標識2級以上的空調、冰箱、熱水器等節能家電市場占有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四十六)倡導全民參與。推動全社會樹立節能是"第一能源"、節約就是增加資源的理念,深入開展全民節約行動和節能"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軍營、進商超、進賓館、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等"十進"活動。制播節能減排公益廣告,形成人人參與節能減排的社會氛圍。發展節能減排公益事業,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約資源、垃圾分類、資源綜合利用,鼓勵公眾參與節能減排公益活動。通過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形式,鼓勵各種形式的節能環保志愿者協會和社會組織,傳播節能環保理念,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對外合作。(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四十七)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各級各類媒體作用,宣傳報道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違規用能、環境污染和各種浪費行為。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擴大公開范圍,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環境權益。依法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改善雙贏,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萬元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7849萬噸標準煤以內。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08.57萬噸、13.58萬噸、47.05萬噸、42.24萬噸、88.45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減少10.1%、10.1%、21%、15%、10%以上。常德市、益陽市、岳陽市總磷排放量均下降10%以上。
二、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三)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深入實施"制造強省"戰略,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促進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努力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支持重點行業改造升級,鼓勵企業瞄準國際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嚴禁以任何名義、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增加產能項目。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嚴格行業規范、準入管理和節能審查,對電力、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煤炭、造紙等行業中,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或生產、使用淘汰類產品的企業和產能,依法依規改造升級或有序退出。(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等)
(四)加快新興產業發展。加快發展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進一步推廣云計算技術應用,新建大型云計算數據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優于1.5。支持技術裝備和服務模式創新,鼓勵發展節能環保技術咨詢、系統設計、設備制造、工程施工、運營管理、計量檢測認證等專業化服務。開展節能環保產業常規調查統計。打造節能環保產業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企業。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和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分別提高到16%和48%,節能環保、新能源裝備、新能源汽車等綠色低碳產業總產值突破4000億元。(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能源局等)
(五)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加強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推廣使用優質煤、潔凈型煤,推進煤改氣、煤改電,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優化水電調度、深入開發水電,協調推進風電開發,推動太陽能大規模發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潔低碳電力供應。對超出規劃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納入能耗總量和強度目標考核。在居民采暖、工業與農產品加工業等領域推進天然氣、電能替代,減少散燒煤和燃油消費。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55%以下,電煤占煤炭消費量比重提高到36%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6%,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6%左右。(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省國資委、省水利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三、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六)加強工業節能。落實開展工業能效趕超行動,加強高能耗行業能耗管控,在重點耗能行業全面推行能效對標,推進工業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推廣工業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到2020年,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化水平顯著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或接近全國先進水平。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技術融合發展,提升工業生產效率和能耗效率。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工業園區的應用,鼓勵將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標納入工業園區考核體系。(牽頭單位: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等)
(七)強化建筑節能。落實開展建筑節能先進標準領跑行動,開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設試點創建,推廣建筑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編制綠色建筑建設標準,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示范,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重達到50%。加快推進裝配式混凝土(PC)結構、鋼結構、現代木結構建筑的應用,到2020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其中: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中心城區達到50%以上。大力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利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熱能、工業余熱等解決建筑用能需求。(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林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八)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揮不同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推廣甩掛運輸,提高多式聯運比重;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制定市場化、高效率的城市公共交通計費策略,積極參與"公交都市"創建活動,到2020年市州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20%。促進交通用能清潔化,大力推廣節能環保汽車、新能源汽車、天然氣(CNG/LNG)清潔能源汽車、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等,并支持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提高交通運輸工具能效水平,到2020年新增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推進飛機輔助動力裝置(APU)替代、機場地面車輛"油改電"、新能源應用等綠色民航項目實施。推動交通運輸智能化,建立公眾出行和物流平臺信息服務系統,引導培育"共享型"交通運輸模式。(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機場管理集團等)
(九)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再生資源回收等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建立綠色節能低碳運營管理流程和機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推動照明、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貫徹綠色商場標準,開展綠色商場示范,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推動大型商貿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推廣實施綠色飯店行業標準和兩型飯店地方標準,鼓勵飯店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加快綠色倉儲建設,支持倉儲設施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旅發委等)
(十)推進農業農村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發展節能農業大棚。推進節能及綠色農房建設,結合農村危房改造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推動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空氣熱能、淺層地熱能等解決農房采暖、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提升農村能源利用的清潔化水平。鼓勵使用生物質可再生能源,推廣液化石油氣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省農村地區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鼓勵農村居民使用高效節能電器。(牽頭單位:省農委、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等)
(十一)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公共機構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全部達到綠色建筑標準。推進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到2020年,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下降11%,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0%。推動公共機構建立能耗基準和公開能源資源消費信息。發揮公共機構在節約能源資源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實施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和節水型單位創建,創建8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和60家節水型單位,開展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公共機構率先淘汰老舊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省直機關、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公共機構率先淘汰落后燃煤設施,率先使用清潔能源提供供電、供熱/制冷服務。(牽頭單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等)
(十二)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原則,省、市州分別對"千家"、"萬家"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重點用能單位要圍繞能耗總量控制和能效目標,對用能實行年度預算管理。推動重點用能單位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并開展效果評價,健全能源消費臺賬。按規定配備能源計量器具,進一步完善能源計量體系。依法開展能源審計,組織實施能源績效評價,開展達標對標和節能自愿活動,采取企業節能自愿承諾和政府適當引導相結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嚴格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等制度。(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等)
(十三)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組織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推進鍋爐生產、經營、使用等全過程節能環保監督標準化管理。"十三五"期間燃煤工業鍋爐實際運行效率提高5個百分點,到2020年新生產燃煤鍋爐效率不低于80%,燃氣鍋爐效率不低于92%。普及鍋爐能效和環保測試,強化鍋爐運行及管理人員節能環保專項培訓。配合國家開展鍋爐節能環保普查整治,推動覆蓋安全、節能、環保信息的數據平臺建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永磁同步電機、變頻調速、能量反饋等節能技術的集成應用,開展老舊電梯安全節能改造工程試點創建。推廣高效換熱器,提升熱交換系統能效水平。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開發和推廣應用,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壓縮機等用能設備,全面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牽頭單位:省質監局、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等)
四、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十四)控制區域、流域、行業排放。結合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施區域、流域、行業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后,入河污染物總量逐年減少,在湘江流域嚴格控制重金屬污染排放,在洞庭湖周邊的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實施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對重點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行動。城市建城區的現有建材、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牽頭單位: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質監局、省能源局、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五)強化工業污染源排放達標管理。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工業企業環境管理體系。全面實施大型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大力推進石化、化工、印刷、工業涂裝、電子信息、制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聚集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及污染治理。加強工業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推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牽頭單位: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能源局等)
(十六)促進生活面源污染治理。削減城鎮化過程帶來的新增污染物,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行填平補齊、升級改造和管網完善,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并達標排放。加大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加強生活垃圾回收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的管理和督導,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處理水平,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普遍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廣垃圾分類和就近資源化利用。加快治理公共機構食堂、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污染,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加單位: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農委等)
(十七)重視農業污染排放治理。大力推廣節約型農業技術,推進農業清潔生產。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糞便污水和病死畜禽等有機廢棄物實現資源化利用。大力推廣節約型農業技術,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科學施用化肥農藥,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從源頭實現污染物減量化。針對已經因農田污染致使水體富營養化的村級水域,采取源頭控制、中端攔截、末端治理的方式進行防控和修復。(牽頭單位:省農委,參加單位: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十八)強化移動源環保管理。加快推動全省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步伐,嚴格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和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淘汰到期的老舊汽車和船舶,淘汰高排放、服務年限超過15年的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推動車用成品油升級,2017年1月1日起已在全省范圍內供應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及國Ⅳ標準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供應國Ⅴ標準普通柴油。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加快機動車監管平臺建設,在2017年底前實現國家、省、市、監測站四級聯網;推進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規范化建設和運營,到2018年實現機動車環檢與安檢同步。加強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和油品質量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農委、省質監局、省能源局等)
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十九)全面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按照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范化的要求,加快推進現有國家級示范園區開展循環化改造試點建設,支持其余園區自主實施循環化改造,延伸產業鏈,提高產業關聯度,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土地集約利用、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對綜合性開發區、重化工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等不同性質的園區,加強分類指導,強化效果評估和工作考核。(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省農委等)
(二十)加強城市廢棄物規范有序處理。推動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園林廢棄物和廢舊紡織品等城市典型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規劃城市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基地,建設城市低值廢棄物協同處理基地,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與餐廚廢棄物、糞便、園林廢棄物等協同處理。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到2020年,爭取試點城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率達到60%以上。(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加單位:省環保廳、省農委等)
(二十一)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升級。依托汨羅、永興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促進資源再生利用企業集聚化、園區化、區域協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資源利用行業清潔化、高值化水平。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太陽能光伏組件、碳纖維材料、生物基纖維、復合材料和節能燈等新品種廢棄物的回收利用,推進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和規范回收處理。加強再生資源規范管理,發布重點品種規范利用條件。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推動汽車零部件及大型工業裝備、辦公設備等產品再制造。規范再制造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再生產品、再制造產品的推廣應用機制。鼓勵專業化再制造服務公司與鋼鐵、冶金、化工、機械等生產制造企業合作,開展設備壽命評估與檢測、清洗與強化延壽等再制造專業技術服務。繼續推進再制造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到2020年,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產值達到1000億元,再制造產業產值超過100億元。(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等)
(二十二)統籌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開展大宗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大力推動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規模化養殖場糞便的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發展各類沼氣工程。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3%以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能源局等)
(二十三)加快互聯網與資源循環利用融合發展。支持再生資源企業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優化逆向物流網點布局,建立線上線下融合的回收網絡,逐步建設廢棄物在線回收、交易等平臺,推廣"互聯網+"回收新模式,推動"社區綠色回收示范點"建設。建立重點品種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機制。在開展循環化改造的園區建設產業共生平臺。鼓勵相關行業協會、企業逐步構建行業性、區域性、全國性的產業廢棄物和再生資源在線交易系統,發布交易價格指數。到2020年,初步形成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高值廢棄物在線回收利用體系。(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等)
六、實施節能減排工程
(二十四)節能重點工程。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電機系統能效提升、綠色照明、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能量系統優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城鎮化節能升級改造、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節能重點工程,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形成2000萬噸標準煤左右的節能能力,節能服務產業產值持續增長。(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省能源局等)
(二十五)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程,實現火電機組超低排放全覆蓋。對6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含小火電和熱電聯產機組)實施SNCR脫硝改造,實現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淘汰運行滿20年、單機容量10萬千瓦及以下常規燃煤機組和服役期滿的單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下各類機組,淘汰供電標準煤耗高出2015年省平均水平10%或全國平均水平15%的各類燃煤機組;淘汰土燒結、化鐵煉鋼等一批落后工藝技術裝備;淘汰立窯、無頂輪窯、馬蹄窯等土窯和低檔衛生陶瓷生產線、平拉工藝平板玻璃生產線(含格法)。實施電力、鋼鐵、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排放治理工程。全面提升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效率和效果,到2020年底,全省油氣回收率達到90%以上。對家具、印刷、制藥等重點行業實施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建設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收集與治理設施,推進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控建設。(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能源局、省工商局等)
(二十六)主要水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水污染生產項目。對化工、造紙、食品加工、紡織印染等行業廢水處理提標改造。建設工業集聚區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重要水源地、城市內湖、水環境敏感區域等重點水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于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到2020年,所有縣市區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市州城區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于2020年底前達到100%。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適養區內5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的糞污設施改造,到2020年,規模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利用設施的比例達到75%以上。(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質監局等)
(二十七)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積極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組織實施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以及"互聯網+"資源循環、再生產品與再制造產品推廣等專項行動,爭取創建2個國家級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基地、1個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和一批省級示范基地。推進生產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的產業體系。到2020年,再生資源替代原生資源量近2億噸,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產值達到3000億元。(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等)
七、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八)加快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示范推廣。推進節能減排科技資源集成和統籌部署,開展實施節能減排重大科技產業化工程。加快高超超臨界發電、低品位余熱發電、小型燃氣輪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細顆粒物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汽車尾氣凈化、垃圾滲濾液處理、餐廚垃圾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以及新型技術裝備研發與產業化。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余熱回收一體化、高效熱泵、半導體照明、廢棄物循環利用等成熟適用技術。遴選一批節能減排協同效益突出、產業化前景好的先進技術,推廣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牽頭單位:省科技廳,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等)
(二十九)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系統集成應用。推進區域、城鎮、園區、用能單位等系統用能和節能。選擇具有示范作用、輻射效應的園區和城市,逐步統籌整合鋼鐵、水泥等高耗能企業的余熱余能資源和區域用能需求,實現能源梯級利用。大力發展"互聯網+"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聯網的能源創新,推動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統,鼓勵發展智能家居、智能樓宇、智能小區和智能工廠,推動智能電網、儲能設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電終端協同發展。綜合采取節能減排系統集成技術,推動鍋爐系統、供熱/制冷系統、電機系統、照明系統等優化升級。(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
(三十)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臺和服務體系。建立完善節能減排技術評估體系和科技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綠色技術服務平臺,推動建立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的檢測認證服務機制。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節能減排科技企業和服務基地,建立一批節能科技成果轉移促進中心和交流轉化平臺,組建一批節能減排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研究基地(平臺)等。繼續發布湖南省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推廣目錄,建立節能減排技術遴選、評定及推廣機制。加快引進國外節能環保新技術、新裝備,推動省內節能減排先進技術裝備"走出去"。(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等)
八、完善節能減排支持政策
(三十一)完善價格收費政策。加快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健全價格形成機制。清理取消各地違規出臺的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督促各市州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逐步推進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嚴格落實水泥、電解鋁等行業階梯電價政策,促進節能降耗。落實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全面推行居民階梯氣價(煤改氣除外)、水價制度。落實脫硫、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加強運行監管,嚴肅查處不執行環保電價政策的行為。加大垃圾處理費收繳力度,提高收繳率。(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等)
(三十二)完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加大對節能減排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和公益宣傳。創新財政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和項目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推廣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化石能源補貼。對節能減排工作任務完成較好的地區和企業予以獎勵。落實支持節能減排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三十三)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強化綠色金融政策的有效落實,推進綠色金融業務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給予多元化融資支持,在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節能降耗、污染治理等領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穩妥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節能監測、環境監測服務。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PPP等多種模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城鎮化節能改造、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理等項目。健全市場化綠色信貸擔保機制,對于發放綠色信貸的商業銀行,支持其按規定申請風險補償資金。推動銀行機構實施綠色評級,鼓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綠色信貸機制,支持以碳排放權、排污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推進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積極推動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鼓勵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設立節能環保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和推廣。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通過資本市場融資,鼓勵綠色信貸資產、節能減排項目應收賬款證券化。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積極推動綠色金融領域國際合作。(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環保廳、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湖南保監局)
九、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四)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健全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創新有償使用、投融資等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研究和探索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建立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繼續推進排污權交易。(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
(三十五)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取消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制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不得以是否具備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資格限制企業開展業務。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市州人民政府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政府機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支出。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發行綠色債券。創新投債貸結合促進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發展。(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等)
(三十六)健全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擴大實施范圍。推進綠色產品認證,落實綠色建筑、綠色建材標識和認證制度,探索建立可追溯的綠色建材評價和信息管理系統。推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按照國家標準,建立和完善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色景區等綠色服務評價辦法,積極推進第三方認證評價。落實國家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加強節能低碳環保標識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虛標企業。落實和開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等)
(三十七)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在環境監測與風險評估、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行、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領域推行第三方治理。加大財政對第三方治理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積極設立第三方治理項目引導基金,解決第三方治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引導地方政府開展第三方治理試點,建立以效付費機制。提升環境服務供給水平與質量。(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三十八)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建設省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推廣電能服務,總結電力需求側管理經驗,落實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引導電網企業支持和配合平臺建設及試點工作,鼓勵電力用戶積極采用節電技術產品,優化用電方式。加強儲能和智能電網建設,增強電網調峰和需求側響應能力。(牽頭單位:省經信委,參加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能源局等)
十、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十九)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加大統計數據審核,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實現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定期公布各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完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建立市州報告、省級核查的減排管理機制,鼓勵引入第三方評估;加強重點減排工程調度管理,對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重點減排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及時預警。(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統計局,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四十)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根據國家下達的任務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將全省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分解到各地區、主要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明確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責任,逐步建立省、市、縣三級用能預算管理體系,編制用能預算管理方案。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分解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工程減排,實行分區分類差別化管理,科學確定減排指標,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的市州承擔更多的減排任務。(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等)
(四十一)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堅持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考核相結合,建立以環境質量考核為導向的減排考核制度。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州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市州人民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省下達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地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暫停或減少中央財政資金、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必要時列入環境保護督查范圍。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并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系統,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落實國有企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獎勵。(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委組織部,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一、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四十二)健全節能環保政策體系和技術標準。加快制定《湖南省實施節約能源法辦法》《湖南省循環經濟促進法實施辦法》等節能環保方面的法規制度。健全節能標準體系,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推進重點行業、設備節能標準的覆蓋。開展節能標準化和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制定完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制定或完善節能環保產品和設施運行效果評估、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方法等相關標準。(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政府法制辦,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等)
(四十三)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深入開展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對用能、污染減排設施的監管,嚴厲查處各類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
(四十四)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建立節能服務和監管平臺,加強政府管理和服務能力建設。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加強工作力量。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健全環保監管體制,2018年底前完成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建立高效的地方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落實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監督責任。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排放自動在線監測工作。進一步開展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出臺主要污染物減排核查核算辦法(細則)。嚴格節能、環境準入,嚴格把握對"兩高一資"、產能過剩項目的能評、環評審批,牢牢把好節能環保準入關口,從源頭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控制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增量。深入推進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開展計量檢測、能效計量比對等節能服務活動,加強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和能源計量審查。推動大數據在節能減排領域的應用。創新節能管理和服務模式,開展能效服務網絡體系建設試點,促進用能單位經驗分享。強化節能減排培訓,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政府節能管理部門、節能監察機構、用能單位相關人員的培訓。(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五)推行綠色消費。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積極引導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消費,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節能環保低碳產品,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過度包裝,盡可能選用低揮發性水性涂料和環境友好型材料。加快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鼓勵建立綠色批發市場、節能超市等綠色流通主體。大力推廣綠色低碳出行,倡導綠色生活和休閑模式。到2020年,能效標識2級以上的空調、冰箱、熱水器等節能家電市場占有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四十六)倡導全民參與。推動全社會樹立節能是"第一能源"、節約就是增加資源的理念,深入開展全民節約行動和節能"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軍營、進商超、進賓館、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等"十進"活動。制播節能減排公益廣告,形成人人參與節能減排的社會氛圍。發展節能減排公益事業,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約資源、垃圾分類、資源綜合利用,鼓勵公眾參與節能減排公益活動。通過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形式,鼓勵各種形式的節能環保志愿者協會和社會組織,傳播節能環保理念,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對外合作。(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四十七)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各級各類媒體作用,宣傳報道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違規用能、環境污染和各種浪費行為。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擴大公開范圍,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環境權益。依法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