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訊 特變電工(600089)周一在全景網投資者互動平臺上回答投資者提問時介紹,針對《敵國財產法》可能帶來的印度能源公司資產風險分析及應對措施主要有以下幾點:目前《敵國財產法》(1968)不適用于1968年之后的外國投資和資產;2006年中印商務部部長簽訂了《中印投資促進和保護協定》,該協定保護了中方投資者的財產,協定中規定印度政府如果不支付相應補償,就無權沒收中方投資者的財產;根據《國際法》規定,一國政府由于其戰爭行為而給他國及其人民所造成的損失應予以賠償。
公司表示,目前印度方面已經撤軍,中印局勢有所緩和,同時印度能源公司經營情況穩定,未受局勢影響。
針對投資者關于印度《敵國財產法》對公司印度能源公司經營影響的詢問,特變電工作出上述回應。
公司表示,目前印度方面已經撤軍,中印局勢有所緩和,同時印度能源公司經營情況穩定,未受局勢影響。
針對投資者關于印度《敵國財產法》對公司印度能源公司經營影響的詢問,特變電工作出上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