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同時解決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用能問題,2014年年中,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加快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12條重點輸電通道建設的通知》,并與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簽署了《大氣污染防治外輸電通道建設任務書》(以下簡稱《任務書》)。根據《任務書》,國家能源局將加快辦理項目核準手續,滿足工期要求;電網企業將加快推進12條大氣污染防治外輸電通道建設,在2017年全部建成投產;地方政府部門將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落實各項配套條件。截至2016年底,12通道已建成4條,其余8條正在建設中。正當電網企業擼起袖子加油干之時,2016年10月,國家能源局印發了《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調控煤電規劃建設的通知》,強調2020年底前,準東至華東、寧東至浙江、上海廟至山東、榆橫至山東等輸電通道配套煤電項目投產規模要求減半,錫盟至山東、錫盟至江蘇輸電通道配套煤電項目總投產規模要控制在730萬千瓦以內,并相應調整配套風電和光伏發電投產時序。一時間,關心電力外送者陷入迷茫,配套電源投產規模為什么要調整,這是能源開發布局要調整嗎?輸電通道將近一半容量被閑置怎么辦,這是遠距離大容量輸送政策要調整嗎?
西電東送面臨新情況
我國煤炭資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區,水能資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區,東部地區一次能源資源匱乏,但用電需求大且集中,能源資源與用電需求的逆向分布決定了“西電東送”的必要性。
我國提出“西電東送”設想已有30年之久(1986年),付諸實施已有20多年時間(1996年),總投資超過萬億元,建成“西電東送”線路超過5萬公里,投產“西電東送”電源超過1.7億千瓦。這些項目無論是投資,還是上繳利稅,對所在省區經濟發展貢獻巨大,其實施很好地幫助了所在地區將能源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減輕了東部地區的環境和運輸壓力,滿足了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對能源的需求,過去的20年間,中東西部地區各得其所,互惠共贏。但此一時,彼一時,20年后,東部地區對繼續大規模接受西部地區電力的態度已發生改變,有點心不甘情不愿了,甚至出現了“不愛接”的新情況,導致東部地區接受西部電力態度發生變化的原因主要有兩點。
首先是經過20多年的持續“喂養”,東部地區基本被“喂飽”,2016年東部地區接受西電東送容量已達到1.3億千瓦,占東部地區總裝機容量的20%。近年來,東部地區由于電力需求增長放緩,市場空間萎縮,2016年煤電利用小時平均下降為4100小時,個別省份已低于3500小時。如果考慮核準(在建)和已納入規劃的電源項目全部投產,2020年東部地區煤電平均利用小時將可能降低到3600小時左右。為此,國家能源主管部門連發多個文件,要求各地把控煤電建設節奏,甚至要核減煤電項目。2016年4月,國家能源局發布了2019年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近日國家能源局又發布了2020年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兩次預警中,作為重要的電力受入地區,華北和華東沿海省市都被亮了“紅燈”,預警煤電裝機存在過剩風險。其實“十三五”期間東部地區的日子并不好過,其首要任務不是繼續發展煤電新項目,而是調控發展節奏,《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為《規劃》)就要求“2020年煤電裝機規模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富余狀態下,東部地區對區外輸入電力的心態自然就會有變化,這個時候再要求東部地區大規模接受西部煤電有點勉為其難,所以要求新增輸電通道配套煤電投產規模減半就成為了一種選擇。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在市場起著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的條件下,隨著接受區外來電規模的增大,東部地區更加注重能源獲取的經濟性。相比東部當地發電,目前部分西部地區輸入電力已沒有明顯的經濟優勢,甚至還有價格“倒掛”,這是導致東部地區接受區外電力積極性降低的第二個原因。2016年,廣東實行電力市場化交易后,廣東當地煤電價格已下降到與貴州和云南的上網標桿電價基本持平,考慮輸電費用后,“云電”和“貴電”與廣東當地發電已沒有突出優勢;山西省上網標桿電價約0.32元/千瓦時,與華北其他地區標桿電價僅相差0.03元/千瓦時,考慮輸電費用后,山西電力到華北的競爭力也不強。全國各地電廠固定成本差距其實并不大,“西電東送”機組如果是空冷機組,固定成本還要高于東部地區的機組。如果不是煤電一體化和煤電聯營,而是從市場采購電煤,計入“西電東送”輸電費用,部分“西電東送”電廠落地電價與東部當地電廠相比并不一定就有優勢。在電力體制改革大環境下,各地正加大電價市場化的工作力度,電力市場的競爭其實就是電價的競爭,可以想象,今后誰的成本把控做得好,誰就會在競爭中占據優勢。不能互惠互利,不能實現雙方共贏,“東部不愛接”就顯得合乎常理了。
能源輸送需要優化調整
多年來我國建設了包括“西煤東運”鐵路、“西氣東輸”管線和“西電東送”網架等在內的能源輸送通道,以保障東部地區的能源供應。在當前東部地區對區外輸入電力變得不那么迫切的時候,我們不禁要問“東部不愛接”是短期行為還是長期趨勢?能源輸送通道是否還需要繼續加強建設?回答這些問題,就要看未來東部地區對區外輸入能源有多大需求。
據預計,2016年至2030年,我國東部地區新增能源需求約2億噸標煤,其中新增用電量需求約1萬億千瓦時。2015年11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向世界莊嚴承諾,中國在2030年碳排放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實現。如果全國碳排放在2030年達到峰值,東部地區經濟發達,應該在2030年以前就要達到峰值。要實現這目標,東部地區新增用能需求應更多考慮非化石能源,《規劃》在政策取向中就提出“要超前謀劃水電、核電發展,適度加大開工規模,穩步推進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為實現2030年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奠定基礎”,在重點任務中提出“要超前布局、積極穩妥推進建設周期長、配套要求高的水電和核電項目,實現接續滾動發展,在沿海地區開工建設一批先進三代壓水堆核電項目”。因此,從《規劃》看,核電是東部地區優先考慮的重要非化石能源,從廠址條件看,東部還可增加1億千瓦以上的核電,另外東部地區可新增新能源裝機超過1億千瓦。《規劃》還指出“能源消費地區應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能源,降低對外來能源調入的依賴”,東部地區的城鎮、工業園區、大型公用設施(機場、車站、醫院、學校等)、商務區等就適合發展分布式能源,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納比例。因此,只要東部地區核電、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綜合梯級利用按《規劃》要求發展,從2016年到2030年,東部地區內新增的核電、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發電基本可以滿足用電增量需求,如果計及已在建的火電機組容量和已確定的“西電東送”新增容量,2020年以后東部地區對外來煤電基本是無欲無求。
西電東送面臨新情況
我國煤炭資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區,水能資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區,東部地區一次能源資源匱乏,但用電需求大且集中,能源資源與用電需求的逆向分布決定了“西電東送”的必要性。
我國提出“西電東送”設想已有30年之久(1986年),付諸實施已有20多年時間(1996年),總投資超過萬億元,建成“西電東送”線路超過5萬公里,投產“西電東送”電源超過1.7億千瓦。這些項目無論是投資,還是上繳利稅,對所在省區經濟發展貢獻巨大,其實施很好地幫助了所在地區將能源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減輕了東部地區的環境和運輸壓力,滿足了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對能源的需求,過去的20年間,中東西部地區各得其所,互惠共贏。但此一時,彼一時,20年后,東部地區對繼續大規模接受西部地區電力的態度已發生改變,有點心不甘情不愿了,甚至出現了“不愛接”的新情況,導致東部地區接受西部電力態度發生變化的原因主要有兩點。
首先是經過20多年的持續“喂養”,東部地區基本被“喂飽”,2016年東部地區接受西電東送容量已達到1.3億千瓦,占東部地區總裝機容量的20%。近年來,東部地區由于電力需求增長放緩,市場空間萎縮,2016年煤電利用小時平均下降為4100小時,個別省份已低于3500小時。如果考慮核準(在建)和已納入規劃的電源項目全部投產,2020年東部地區煤電平均利用小時將可能降低到3600小時左右。為此,國家能源主管部門連發多個文件,要求各地把控煤電建設節奏,甚至要核減煤電項目。2016年4月,國家能源局發布了2019年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近日國家能源局又發布了2020年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兩次預警中,作為重要的電力受入地區,華北和華東沿海省市都被亮了“紅燈”,預警煤電裝機存在過剩風險。其實“十三五”期間東部地區的日子并不好過,其首要任務不是繼續發展煤電新項目,而是調控發展節奏,《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為《規劃》)就要求“2020年煤電裝機規模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富余狀態下,東部地區對區外輸入電力的心態自然就會有變化,這個時候再要求東部地區大規模接受西部煤電有點勉為其難,所以要求新增輸電通道配套煤電投產規模減半就成為了一種選擇。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在市場起著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的條件下,隨著接受區外來電規模的增大,東部地區更加注重能源獲取的經濟性。相比東部當地發電,目前部分西部地區輸入電力已沒有明顯的經濟優勢,甚至還有價格“倒掛”,這是導致東部地區接受區外電力積極性降低的第二個原因。2016年,廣東實行電力市場化交易后,廣東當地煤電價格已下降到與貴州和云南的上網標桿電價基本持平,考慮輸電費用后,“云電”和“貴電”與廣東當地發電已沒有突出優勢;山西省上網標桿電價約0.32元/千瓦時,與華北其他地區標桿電價僅相差0.03元/千瓦時,考慮輸電費用后,山西電力到華北的競爭力也不強。全國各地電廠固定成本差距其實并不大,“西電東送”機組如果是空冷機組,固定成本還要高于東部地區的機組。如果不是煤電一體化和煤電聯營,而是從市場采購電煤,計入“西電東送”輸電費用,部分“西電東送”電廠落地電價與東部當地電廠相比并不一定就有優勢。在電力體制改革大環境下,各地正加大電價市場化的工作力度,電力市場的競爭其實就是電價的競爭,可以想象,今后誰的成本把控做得好,誰就會在競爭中占據優勢。不能互惠互利,不能實現雙方共贏,“東部不愛接”就顯得合乎常理了。
能源輸送需要優化調整
多年來我國建設了包括“西煤東運”鐵路、“西氣東輸”管線和“西電東送”網架等在內的能源輸送通道,以保障東部地區的能源供應。在當前東部地區對區外輸入電力變得不那么迫切的時候,我們不禁要問“東部不愛接”是短期行為還是長期趨勢?能源輸送通道是否還需要繼續加強建設?回答這些問題,就要看未來東部地區對區外輸入能源有多大需求。
據預計,2016年至2030年,我國東部地區新增能源需求約2億噸標煤,其中新增用電量需求約1萬億千瓦時。2015年11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向世界莊嚴承諾,中國在2030年碳排放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實現。如果全國碳排放在2030年達到峰值,東部地區經濟發達,應該在2030年以前就要達到峰值。要實現這目標,東部地區新增用能需求應更多考慮非化石能源,《規劃》在政策取向中就提出“要超前謀劃水電、核電發展,適度加大開工規模,穩步推進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為實現2030年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奠定基礎”,在重點任務中提出“要超前布局、積極穩妥推進建設周期長、配套要求高的水電和核電項目,實現接續滾動發展,在沿海地區開工建設一批先進三代壓水堆核電項目”。因此,從《規劃》看,核電是東部地區優先考慮的重要非化石能源,從廠址條件看,東部還可增加1億千瓦以上的核電,另外東部地區可新增新能源裝機超過1億千瓦。《規劃》還指出“能源消費地區應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能源,降低對外來能源調入的依賴”,東部地區的城鎮、工業園區、大型公用設施(機場、車站、醫院、學校等)、商務區等就適合發展分布式能源,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納比例。因此,只要東部地區核電、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綜合梯級利用按《規劃》要求發展,從2016年到2030年,東部地區內新增的核電、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發電基本可以滿足用電增量需求,如果計及已在建的火電機組容量和已確定的“西電東送”新增容量,2020年以后東部地區對外來煤電基本是無欲無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