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獲悉,為貫徹落實省經信委、省質監局等部門印發的《關于印發山東省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魯經信資〔2015〕470號),推動終端產品能效水平提升,省經信委、省質監局擬開展2016年度高效節能配電變壓器能效“領跑者”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產品范圍及條件
(一)申請產品為10kV電壓等級三相、無勵磁調壓、額定容量30kVA-1600kVA的油浸式配電變壓器和額定容量30kVA-2500kVA的干式配電變壓器。
(二)申請高效節能配電變壓器能效“領跑者”(以下簡稱變壓器能效“領跑者”)的產品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采用先進高效的節能技術和零配件,依據國家標準GB 20052《三相配電變壓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現行版本中規定的測試方法,產品能源效率達到2級及以上;
2. 依據國家標準GB 1094.1現行版本,滿足產品基本性能要求;
3.獲得國家采信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
二、申請企業條件
申請變壓器能效“領跑者”的企業須滿足以下要求:
(一)為山東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二)擁有所申請產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權;
(三)具有完善的產品銷售網絡、質量管理體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
(四)承諾申請的產品為量產的定型產品,政策年度內單個產品型號出貨量不少于2000kVA;
(五)近一年內在省級及以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該企業產品無不合格現象,近一年內無因該企業產品質量等問題引起的重大責任事故。
三、組織實施
(一)省經信委、省質監局組織變壓器能效“領跑者”申報和評選工作,確定推薦企業、產品規格型號、能效指標及所依據的國家標準。各縣(市、區)節能、質監部門組織當地企業申報。
(二)申請企業按要求填寫變壓器能效“領跑者”申請報告,提交申報材料。每個企業每類產品只能申報1個型號。
(三)申請企業將申請材料報所在地的節能、質監部門,經節能、質監部門審核并出具推薦文件,于12月20日前將推薦文件及企業申報材料一式4份(膠裝)、電子版材料1份(光盤或U盤)報市節能辦。
(四)省經信委、省質監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按照油浸式非晶合金、油浸式電工鋼帶、干式非晶合金、干式電工鋼帶等4類,確定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產品銷量多、市場份額大的產品,列入能效“領跑者”擬定產品名單。
(五)能效“領跑者”擬定產品名單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產品,省經信委、省質監局公告能效“領跑者”生產企業、產品名單和能效指標。
(六)入圍企業應積極組織能效“領跑者”入圍產品的推廣工作,保障能效“領跑者”產品的生產、市場供應和售后服務。
四、激勵措施
入圍我省能效“領跑者”名單的產品,根據國家部署優先推薦進入國家能效“領跑者”產品目錄,依托相關媒體、網絡、“好品山東”平臺進行宣傳推廣;對能效“能跑者”產品生產企業在省節能考核、評優樹先、表彰獎勵、政府采購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實施的節能改造和技術裝備產業化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和省專項資金支持。
五、監督檢查
省經信委、省質監局定期對能效“領跑者”產品推廣情況、能效、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對能效虛標、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撤銷入圍資格,并予以曝光,對提供虛假材料的生產企業列入負面清單,三年內不得申報能效“領跑者”。
德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德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12月13日
一、申請產品范圍及條件
(一)申請產品為10kV電壓等級三相、無勵磁調壓、額定容量30kVA-1600kVA的油浸式配電變壓器和額定容量30kVA-2500kVA的干式配電變壓器。
(二)申請高效節能配電變壓器能效“領跑者”(以下簡稱變壓器能效“領跑者”)的產品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采用先進高效的節能技術和零配件,依據國家標準GB 20052《三相配電變壓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現行版本中規定的測試方法,產品能源效率達到2級及以上;
2. 依據國家標準GB 1094.1現行版本,滿足產品基本性能要求;
3.獲得國家采信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
二、申請企業條件
申請變壓器能效“領跑者”的企業須滿足以下要求:
(一)為山東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二)擁有所申請產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權;
(三)具有完善的產品銷售網絡、質量管理體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
(四)承諾申請的產品為量產的定型產品,政策年度內單個產品型號出貨量不少于2000kVA;
(五)近一年內在省級及以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該企業產品無不合格現象,近一年內無因該企業產品質量等問題引起的重大責任事故。
三、組織實施
(一)省經信委、省質監局組織變壓器能效“領跑者”申報和評選工作,確定推薦企業、產品規格型號、能效指標及所依據的國家標準。各縣(市、區)節能、質監部門組織當地企業申報。
(二)申請企業按要求填寫變壓器能效“領跑者”申請報告,提交申報材料。每個企業每類產品只能申報1個型號。
(三)申請企業將申請材料報所在地的節能、質監部門,經節能、質監部門審核并出具推薦文件,于12月20日前將推薦文件及企業申報材料一式4份(膠裝)、電子版材料1份(光盤或U盤)報市節能辦。
(四)省經信委、省質監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按照油浸式非晶合金、油浸式電工鋼帶、干式非晶合金、干式電工鋼帶等4類,確定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產品銷量多、市場份額大的產品,列入能效“領跑者”擬定產品名單。
(五)能效“領跑者”擬定產品名單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產品,省經信委、省質監局公告能效“領跑者”生產企業、產品名單和能效指標。
(六)入圍企業應積極組織能效“領跑者”入圍產品的推廣工作,保障能效“領跑者”產品的生產、市場供應和售后服務。
四、激勵措施
入圍我省能效“領跑者”名單的產品,根據國家部署優先推薦進入國家能效“領跑者”產品目錄,依托相關媒體、網絡、“好品山東”平臺進行宣傳推廣;對能效“能跑者”產品生產企業在省節能考核、評優樹先、表彰獎勵、政府采購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實施的節能改造和技術裝備產業化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和省專項資金支持。
五、監督檢查
省經信委、省質監局定期對能效“領跑者”產品推廣情況、能效、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對能效虛標、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撤銷入圍資格,并予以曝光,對提供虛假材料的生產企業列入負面清單,三年內不得申報能效“領跑者”。
德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德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