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國家能源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發布《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這距離中國電力主管部門上次發布電力五年發展規劃,已隔15年。2001年,國家經貿委發布了《電力工業“十五”規劃》,由于種種原因“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間國家并未統一發布電力發展規劃。
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在發布會上表示,“十三五”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國內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環境、生態、資源等的硬約束不斷加強,能源的供給和消費結構也進入深刻調整時期,電力工業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編制和發布《規劃》是非常必要和及時的。
發改委能源所原所長、高級研究員韓文科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規劃》的發布對電力市場的預期能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
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達到7萬億千瓦時左右
《規劃》提出了“十三五”期間電力發展的一系列關鍵性指標:預計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6.8萬元-7.2萬億千瓦時,年均增長3.6%到4.8%,人均用電量5000千瓦時左右,接近中等發達國家水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7%。
對此,韓水解釋,經過有關電力企業以及專家的反復論證,對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達到7萬億千瓦時左右達成共識,這個預期是各方面都可以接受的。考慮到經濟增長的不確定性,因此在這次電力規劃中沒有出一個數,而是用一個區間來預測。
“電力消費增速是一個預期性指標,《規劃》的預期很樂觀。”韓文科指出,但最終電力消費增速將由市場決定。
韓水指出,考慮到電力建設需要一段時間,例如煤電的建設期從規劃到建設一般是三年左右,考慮到電力增長的不確定性,在規劃中還留了2000億千瓦時作為發展的備用(備用項目,不建設,隨時可以啟動)。這樣通過多種措施來適應電力需求增長的不確定性。
《規劃》提出,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的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達到7.7億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億千瓦左右,占比39%,提高四個百分點,煤電裝機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占比降至約55%。
為此,《規劃》還提出了“十三五”清潔能源發展的一系列目標。
其中,全國常規水電新增投產約4000萬千瓦;風電新增投產0.79億千瓦以上,太陽能發電新增投產0.68億千瓦以上。到2020年生物質發電裝機1500萬千瓦左右;核電裝機達到5800萬千瓦。
棄風、棄光率力爭控制在5%以內
在電力過剩的大背景下,《規劃》最引人關注的一點就是如何合理調節煤電與可再生能源發電之間的矛盾。
韓水強調,國家在電源結構優化的過程中優先布局清潔能源,在電力電量平衡的時候首先平衡水電、風電、光伏和核電,然后看這些電源能否滿足電力需求,差額部分再用氣電、煤電進行補充。
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黃學農指出,煤電潛在的過剩風險逐步顯現。電力需求增速放緩,火電利用小時從2013年的5021小時到2015年降到4329小時,降低幅度很大,今年預期在4000小時左右,“十三五”后面幾年預計這個小時數會進一步降低。
黃學農強調,目前各個地方規劃建設的煤電項目仍然較多,潛在過剩風險很大。假如不控制到2020年就會達到12.5億千瓦以上,《規劃》明確提出要取消和推遲煤電建設項目1.5億千瓦以上,煤電裝機“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的目標。
在可再生能源方面,《規劃》強調,落實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將棄風、棄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即力爭控制在5%以內。
韓水指出,在風電和光伏的布局上“十三五”要進行優化,一些棄風棄電的地區要有序發展、適當放緩規模和節奏;堅持集中建設與分散建設并舉的原則,以就近消納為主,促進光伏的就近消納。
《規劃》提出,依托電力外送通道,有序推進“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跨省區消納4000萬千瓦,存量優先。
同時,國家將增加電網系統靈活性,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納能力。
其中抽水蓄能電站裝機新增約1700萬千瓦,達到4000千瓦左右,單循環調峰氣電新增規模500萬千瓦,熱電聯產機組和常規煤電靈活性改造規模分別達到1.33千瓦和8600萬千瓦左右。
此外,國家還提出建立標準統一的電力市場交易技術支持系統,積極培育市場主體,完善交易機構,豐富交易品種。
2016年啟動東北地區輔助服務市場試點,成熟后全面推廣。2018年底前,啟動現貨交易試點;2020年全部啟動現貨市場,研究風險對沖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