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近一年的立案調查之后,欣泰電氣(300372.SZ)欺詐上市被坐實。會計專家馬靖昊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欣泰電氣通過應收賬款虛增利潤,手法低級,但由于相關審計機構與其屬于甲方乙方的關系,因此欣泰電氣造假的事實沒有通過審計結果得以暴露。而欣泰電氣被證監會納入調查視野,更大的可能系因管理層內訌造成。
而從高管持股變動情況來看,欣泰電氣高管對公司的未來顯然缺乏信心。自2013年末起,除一位離職高管少量增持外,欣泰電氣高管持股變動情況均為減持。而今年2月份和4月份,有三位高管分別通過大宗交易完成大額減持,其中包括財務總監劉明勝。
虛構收回應收賬款
欣泰電氣自謀劃上市直至如今面臨退市,外界對其涉嫌財務造假的質疑一直如影隨形。
記者梳理發現,早在2011年3月18日,欣泰電氣首次沖擊IPO的時候就被證監會否決,理由是:收購的相關業務資產收入大幅下降并出現經營虧損,對欣泰電氣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沉寂一年后,2012年再次沖擊IPO。但其資產盈利能力以及維持在較高水平的應收賬款仍成為公眾關注焦點。
作為80余家過會待發企業之一,欣泰電氣在翹首以盼IPO開閘籌備發行上市的關鍵時刻,再次被質疑財務造假。2013年7月中旬,中國江蘇網一篇名為《欣泰電氣“技”高一籌 空手套白狼》的文章,曾質疑公司涉嫌嚴重財務造假,再次將欣泰電氣推向了輿論的風口。該文章指出,欣泰電氣的硅鋼片采購價每噸比市場價低出4000多元。由此,欣泰電氣涉嫌虛增利潤約為其報表顯示凈利潤的40%以上。且該文章表示,欣泰電氣主營產品產量大幅增加的同時,“其主要原材料耗用的數量卻出現同比大幅減少的情況,這顯然有違常理,違背了正常的生產和財務邏輯。”
2014年1月27日,欣泰電氣上市。上市僅一年半之后的2015年7月,欣泰電氣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直接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欣泰電氣在被立案后隨即開展財務自查工作。
欣泰電氣2015年11月26日晚間發布的公告稱,擬對以前年度重大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并追溯調整相關財務數據。該公告等于欣泰電氣自認連續四年虛構收回應收賬款4.69億元。在2011年度~2014年度,欣泰電氣分別虛構增加應收賬款期末余額1.02億元、1.18億元、1.84億元和0.73億元。受此影響,2011年度~2013年度,公司凈利潤分別要調減561萬元、618萬元、1054萬元,2014年度調增凈利潤255.14萬元。
分析人士表示,欣泰電氣2014年1月上市,其做法有上市前粉飾業績的嫌疑,直接影響投資者對其價值的判斷。公司最近4年每年的營業收入只有4億多,相當于四年中每年大約有25%的收入是通過虛構收回應收賬款來完成的。
上述情況用“重大會計差錯”來定義顯然與事實相去甚遠。
2016年6月1日,欣泰電氣公告稱,涉嫌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
監管層披露,由于應收賬款余額過大,為保欣泰電氣順利上市,于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欣泰電氣通過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資金或偽造銀行單據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會計期末沖減應收款項,大部分在下一會計期初沖回,致使其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 IPO申請文件中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
成功登陸創業板之后,欣泰電氣在2013年、2014年的年報中均有虛構財務數據的行為,2014年年報中,還存重大遺漏問題。
東窗事發原因猜想
在申請上市至面臨退市的過程當中,雖然外界質疑不斷,但欣泰電氣仍然成功上市。那么是什么原因最終導致證監會對其展開調查?
“實際上,欣泰電氣通過應收賬款虛增利潤,是財務報表造假的一種低級手法。”馬靖昊表示,審計人員只要對第三方客戶稍加核實,即可了解到合同是不是真實、是否存在關聯交易,漏洞非常容易發現。
“但是審計機構基本不可能發現,因為沒有一個發現的機制。”馬靖昊表示,審計機構受雇于董事會來做審計,是甲方乙方的關系。“如果審計機構感覺風險太大,可能會辭掉這份審計工作,但也不會去直接披露甲方造假。”馬靖昊如是表示。
有分析師表示,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最終暴露不外乎有三個原因。欣泰電氣被證監會納入調查視野,更大的原因可能系因管理層內訌造成。
首先可能是內部管理層出現矛盾,有關人員把這個披露出來,提交給證監會或者有關監管部門。“堡壘很多從內部攻克。這是財務造假暴露的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很多內部的關系沒有得到平衡,出現內訌才得以暴露,真正通過外界暴露很少。”上述分析師表示。
其次,可能是財務陷入困境,現金流斷流,比如還款、支出、開工資等支付非常困難。“這個錢是借來的或者套取的,但其盈利能力不強,只能通過不斷造假才能盈利。結果現金流斷流問題爆發出來。”該分析師表示。
高管大額減持
然而欣泰電氣的這一利空并非沒有任何征兆。從高管持股變動情況來看,欣泰電氣高管對公司的未來顯然缺乏信心。
記者發現,自2013年末起,欣泰電氣高管多數在減持公司股份。
欣泰電氣財務總監劉明勝于2016年2月4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10.91元/股的價格大宗交易減持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4.68萬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25%,減持比例0.144%。當日,劉明毅以10.91元/股通過大宗交易接手24.68萬股。公開信息顯示,劉明毅與劉明勝的關系為“兄弟姐妹”。那么,劉明毅所接手股權,極有可能就是劉明勝所減持股份。
3月22日,劉明毅以成交均價15.16元/股通過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所持股份24.68萬股。這或許意味著劉明勝恰是借道大宗交易轉讓所持部分股權,最終通過其劉明毅在二級市場完成套現。
4月29日,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孫文東、公司監事范永喜分別大額減持20.89萬股和49.36萬股,分別套現334萬元和790萬元。減持股份均分別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而欣泰電氣高管持股情況變動表顯示,自2013年底,除權益派送、轉增之外,離職高管陳柏超的增持是高管唯一一筆增持。
2015年9月21日,離職高管陳柏超增持4.35萬股,變動金額約50萬元。
馬靖昊表示,管理層頻繁大規模減持,顯然釋放出一種信號,那就是對公司經營發展信心不足。如果信心充足,為何在短時間內接連出手套現?為何不等公司股票的進一步增值?
“上述幾位高管減持套現的時間點,又剛好處于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出結論的時候,其減持舉動更值得玩味。”前述分析師表示。
而從高管持股變動情況來看,欣泰電氣高管對公司的未來顯然缺乏信心。自2013年末起,除一位離職高管少量增持外,欣泰電氣高管持股變動情況均為減持。而今年2月份和4月份,有三位高管分別通過大宗交易完成大額減持,其中包括財務總監劉明勝。
虛構收回應收賬款
欣泰電氣自謀劃上市直至如今面臨退市,外界對其涉嫌財務造假的質疑一直如影隨形。
記者梳理發現,早在2011年3月18日,欣泰電氣首次沖擊IPO的時候就被證監會否決,理由是:收購的相關業務資產收入大幅下降并出現經營虧損,對欣泰電氣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沉寂一年后,2012年再次沖擊IPO。但其資產盈利能力以及維持在較高水平的應收賬款仍成為公眾關注焦點。
作為80余家過會待發企業之一,欣泰電氣在翹首以盼IPO開閘籌備發行上市的關鍵時刻,再次被質疑財務造假。2013年7月中旬,中國江蘇網一篇名為《欣泰電氣“技”高一籌 空手套白狼》的文章,曾質疑公司涉嫌嚴重財務造假,再次將欣泰電氣推向了輿論的風口。該文章指出,欣泰電氣的硅鋼片采購價每噸比市場價低出4000多元。由此,欣泰電氣涉嫌虛增利潤約為其報表顯示凈利潤的40%以上。且該文章表示,欣泰電氣主營產品產量大幅增加的同時,“其主要原材料耗用的數量卻出現同比大幅減少的情況,這顯然有違常理,違背了正常的生產和財務邏輯。”
2014年1月27日,欣泰電氣上市。上市僅一年半之后的2015年7月,欣泰電氣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直接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欣泰電氣在被立案后隨即開展財務自查工作。
欣泰電氣2015年11月26日晚間發布的公告稱,擬對以前年度重大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并追溯調整相關財務數據。該公告等于欣泰電氣自認連續四年虛構收回應收賬款4.69億元。在2011年度~2014年度,欣泰電氣分別虛構增加應收賬款期末余額1.02億元、1.18億元、1.84億元和0.73億元。受此影響,2011年度~2013年度,公司凈利潤分別要調減561萬元、618萬元、1054萬元,2014年度調增凈利潤255.14萬元。
分析人士表示,欣泰電氣2014年1月上市,其做法有上市前粉飾業績的嫌疑,直接影響投資者對其價值的判斷。公司最近4年每年的營業收入只有4億多,相當于四年中每年大約有25%的收入是通過虛構收回應收賬款來完成的。
上述情況用“重大會計差錯”來定義顯然與事實相去甚遠。
2016年6月1日,欣泰電氣公告稱,涉嫌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
監管層披露,由于應收賬款余額過大,為保欣泰電氣順利上市,于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欣泰電氣通過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資金或偽造銀行單據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會計期末沖減應收款項,大部分在下一會計期初沖回,致使其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 IPO申請文件中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
成功登陸創業板之后,欣泰電氣在2013年、2014年的年報中均有虛構財務數據的行為,2014年年報中,還存重大遺漏問題。
東窗事發原因猜想
在申請上市至面臨退市的過程當中,雖然外界質疑不斷,但欣泰電氣仍然成功上市。那么是什么原因最終導致證監會對其展開調查?
“實際上,欣泰電氣通過應收賬款虛增利潤,是財務報表造假的一種低級手法。”馬靖昊表示,審計人員只要對第三方客戶稍加核實,即可了解到合同是不是真實、是否存在關聯交易,漏洞非常容易發現。
“但是審計機構基本不可能發現,因為沒有一個發現的機制。”馬靖昊表示,審計機構受雇于董事會來做審計,是甲方乙方的關系。“如果審計機構感覺風險太大,可能會辭掉這份審計工作,但也不會去直接披露甲方造假。”馬靖昊如是表示。
有分析師表示,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最終暴露不外乎有三個原因。欣泰電氣被證監會納入調查視野,更大的原因可能系因管理層內訌造成。
首先可能是內部管理層出現矛盾,有關人員把這個披露出來,提交給證監會或者有關監管部門。“堡壘很多從內部攻克。這是財務造假暴露的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很多內部的關系沒有得到平衡,出現內訌才得以暴露,真正通過外界暴露很少。”上述分析師表示。
其次,可能是財務陷入困境,現金流斷流,比如還款、支出、開工資等支付非常困難。“這個錢是借來的或者套取的,但其盈利能力不強,只能通過不斷造假才能盈利。結果現金流斷流問題爆發出來。”該分析師表示。
高管大額減持
然而欣泰電氣的這一利空并非沒有任何征兆。從高管持股變動情況來看,欣泰電氣高管對公司的未來顯然缺乏信心。
記者發現,自2013年末起,欣泰電氣高管多數在減持公司股份。
欣泰電氣財務總監劉明勝于2016年2月4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10.91元/股的價格大宗交易減持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4.68萬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25%,減持比例0.144%。當日,劉明毅以10.91元/股通過大宗交易接手24.68萬股。公開信息顯示,劉明毅與劉明勝的關系為“兄弟姐妹”。那么,劉明毅所接手股權,極有可能就是劉明勝所減持股份。
3月22日,劉明毅以成交均價15.16元/股通過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所持股份24.68萬股。這或許意味著劉明勝恰是借道大宗交易轉讓所持部分股權,最終通過其劉明毅在二級市場完成套現。
4月29日,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孫文東、公司監事范永喜分別大額減持20.89萬股和49.36萬股,分別套現334萬元和790萬元。減持股份均分別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而欣泰電氣高管持股情況變動表顯示,自2013年底,除權益派送、轉增之外,離職高管陳柏超的增持是高管唯一一筆增持。
2015年9月21日,離職高管陳柏超增持4.35萬股,變動金額約50萬元。
馬靖昊表示,管理層頻繁大規模減持,顯然釋放出一種信號,那就是對公司經營發展信心不足。如果信心充足,為何在短時間內接連出手套現?為何不等公司股票的進一步增值?
“上述幾位高管減持套現的時間點,又剛好處于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出結論的時候,其減持舉動更值得玩味。”前述分析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