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在29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輸配電價改革有關情況。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在會上接受媒體提問時稱,輸配電價改革力爭2017年擴大到全國。
國家發改委統計數據顯示,參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區輸配電價降價空間達到55.6億元。“在電改推動的市場化進程中,因為總體供需環境寬松,通過市場交易、直供電等,電價還有下調空間,釋放的紅利還將更多。”有能源官員告訴《第一財經日報》。
“這些降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終端電力用戶用電價格,降低了企業的用電成本。”張滿英說。而按照試點5省區55.6億元的降價空間計算,全國推行輸配電價改革在輸配電環節至少能壓縮出超過300億元的降價空間。
去年剔除“無關成本”160億元
輸配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和價格機制改革的關鍵環節,也是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發改委不久前下發的《關于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稱,要“進一步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
《通知》明確,2016年將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陜西、江西、湖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等12個省級電網,以及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省份的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列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
輸配電價改革最先在深圳、蒙西試點,2015年第一次擴容到云南、貴州、安徽、寧夏、湖北五省(區)。今年進一步擴容到上述12個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根據國家發改委昨日的介紹,目標是在2017年輸配電價改革覆蓋全部省級電網。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施子海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電力價格改革的總體思路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推進市場化。輸配電價改革就是“管住中間”的關鍵改革措施,目的是轉變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模式,打破電網在“買電”和“賣電”兩頭的“雙重壟斷”,為電力價格市場化奠定基礎。
事實上,電網企業主要通過收取“賣電”和“買電”的“差價”獲取利潤,改革后將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收取“過網費”。換言之,改革就是要管住中間這部分“過路錢”,利用成本監審等措施,去掉與輸配電環節無關的成本,最終核定輸配電價水平。
當被問及輸配電價改革“目前取得了哪些進展”時,張滿英昨日稱,通過交叉監審,去年剔除或核減了與電網輸配電無關的資產和不合理的成本約160億元,試點的五個省區核減比例平均約16.3%,核減后的降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終端電力用戶用電價格,降低了企業的用電成本。
那么,如何理解電網企業的定價成本?這與人們熟知的企業會計成本又有何不同?
華北電力大學校長助理、教授張粒子昨日稱,電網企業的定價成本,其實是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輸配電價成本監審辦法,核定電網企業用于輸配電服務的合理費用。
“兩個關鍵詞,第一個是用于輸配電服務的,第二個是合理的費用。”張粒子說,“與電網企業的會計成本的主要區別,第一個就是嚴格與輸配電服務相關,與輸配電服務不相關的成本要剔除掉,不能放在定價成本里用于定價;第二個是進入定價成本的費用應該符合輸配電服務的需求,不符合需求的也要從定價成本里剔除;第三個是影響定價成本的系數和經濟參數,要符合行業的標準或者是公允的標準,這是定價成本與會計成本最主要的區別。”
有利于企業減負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稱,電改并沒有,也不應設置降低電價的目標。但是價格領域的輸配電價改革,通過新的方案核定輸配電成本,客觀上將擠出電網企業原有不相關的成本,降低輸配電價格,為下游電價下調留出空間。施子海昨日就稱,去年試點的5省區輸配電價降價空間達到55.6億元。
“這55.6億元不是說已經實現降價的規模,而是通過成本監審,輸配電環節有這樣的空間可以降價。”開篇所述能源官員對《第一財經日報》分析稱,“通過正在推動的市場化交易實現的電價下降不在這個范圍內,以市場化交易、直供電等形式降價空間還是很大。”事實上,今年以來重慶、廣東的售電側改革通過市場交易電力,也降低了電價。
在這個過程中,企業的負擔有望減輕。比如云南鋁業就從中嘗到了甜頭,2015年集團用電量超過160億千瓦時,由于參與電價改革和市場化交易,電價從政府核定的大工業電價每千瓦時0.51元降到0.36元,電費節省了14億元。
而據本報記者了解,云南的輸配電成本監審針對電網企業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等做法進行了調整,整個云南電網監審之后核減下來的成本達到了43億元。
不過也有民營企業人士表示,從輸配電價改革中獲益更多的是國企,民企用電大戶不知道怎么參與,很難進入到受惠的行列,很想通過參與改革降低電力成本。
深圳樣本
其實早在2015年第一次擴容到五省區前,2014年深圳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就已“破冰”。
2015年1月15日,國家發改委發布消息稱,深圳改革試點首個監管周期(3年)的電網輸配電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已獲批復。這標志著深圳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進入正式實施階段,是中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一個重大突破。
根據國家發改委當時的預測,深圳2015年~2017年銷售電量分別為778.45億千瓦時、811.02億千瓦時和846.71億千瓦時,輸配電價水平比2014年實際水平每千瓦時低1分多錢。
而本報記者從深圳供電局官網公布的數據了解到,深圳供電局2015年累計供電量778.96億千瓦時。記者按此計算,2015年深圳市電網輸配電價水平為每千瓦時0.1435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時0.1558元下降0.0123元,這意味著深圳供電局因輸配電價降低減少了高達9.58億元的收入。
根據進一步計算,2016年和2017年,深圳供電局因輸配電價降低而減少的收入將分別為10.1億元和11億元。也就是說,2015年~2017年,深圳供電局在3年里由此減少的收入一共高達30.68億元。
作為制造業大省,廣東的制造業企業成本中,電價占有不可忽視的比重。深圳供電局在2015年~2017年因電網輸配電價降低而減少的30.68億元收入,最終會傳導到當地企業的電價成本上。也就是說,當地企業的用電成本將得到實實在在的降低。
“這對個別企業(用電量相對大的企業)有點感覺。”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周大地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但考慮到深圳的制造業企業太多了,這30.68億元平攤到每一個企業身上畢竟有限。
國家發改委統計數據顯示,參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區輸配電價降價空間達到55.6億元。“在電改推動的市場化進程中,因為總體供需環境寬松,通過市場交易、直供電等,電價還有下調空間,釋放的紅利還將更多。”有能源官員告訴《第一財經日報》。
“這些降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終端電力用戶用電價格,降低了企業的用電成本。”張滿英說。而按照試點5省區55.6億元的降價空間計算,全國推行輸配電價改革在輸配電環節至少能壓縮出超過300億元的降價空間。
去年剔除“無關成本”160億元
輸配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和價格機制改革的關鍵環節,也是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發改委不久前下發的《關于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稱,要“進一步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
《通知》明確,2016年將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陜西、江西、湖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等12個省級電網,以及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省份的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列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
輸配電價改革最先在深圳、蒙西試點,2015年第一次擴容到云南、貴州、安徽、寧夏、湖北五省(區)。今年進一步擴容到上述12個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根據國家發改委昨日的介紹,目標是在2017年輸配電價改革覆蓋全部省級電網。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施子海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電力價格改革的總體思路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推進市場化。輸配電價改革就是“管住中間”的關鍵改革措施,目的是轉變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模式,打破電網在“買電”和“賣電”兩頭的“雙重壟斷”,為電力價格市場化奠定基礎。
事實上,電網企業主要通過收取“賣電”和“買電”的“差價”獲取利潤,改革后將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收取“過網費”。換言之,改革就是要管住中間這部分“過路錢”,利用成本監審等措施,去掉與輸配電環節無關的成本,最終核定輸配電價水平。
當被問及輸配電價改革“目前取得了哪些進展”時,張滿英昨日稱,通過交叉監審,去年剔除或核減了與電網輸配電無關的資產和不合理的成本約160億元,試點的五個省區核減比例平均約16.3%,核減后的降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終端電力用戶用電價格,降低了企業的用電成本。
那么,如何理解電網企業的定價成本?這與人們熟知的企業會計成本又有何不同?
華北電力大學校長助理、教授張粒子昨日稱,電網企業的定價成本,其實是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輸配電價成本監審辦法,核定電網企業用于輸配電服務的合理費用。
“兩個關鍵詞,第一個是用于輸配電服務的,第二個是合理的費用。”張粒子說,“與電網企業的會計成本的主要區別,第一個就是嚴格與輸配電服務相關,與輸配電服務不相關的成本要剔除掉,不能放在定價成本里用于定價;第二個是進入定價成本的費用應該符合輸配電服務的需求,不符合需求的也要從定價成本里剔除;第三個是影響定價成本的系數和經濟參數,要符合行業的標準或者是公允的標準,這是定價成本與會計成本最主要的區別。”
有利于企業減負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稱,電改并沒有,也不應設置降低電價的目標。但是價格領域的輸配電價改革,通過新的方案核定輸配電成本,客觀上將擠出電網企業原有不相關的成本,降低輸配電價格,為下游電價下調留出空間。施子海昨日就稱,去年試點的5省區輸配電價降價空間達到55.6億元。
“這55.6億元不是說已經實現降價的規模,而是通過成本監審,輸配電環節有這樣的空間可以降價。”開篇所述能源官員對《第一財經日報》分析稱,“通過正在推動的市場化交易實現的電價下降不在這個范圍內,以市場化交易、直供電等形式降價空間還是很大。”事實上,今年以來重慶、廣東的售電側改革通過市場交易電力,也降低了電價。
在這個過程中,企業的負擔有望減輕。比如云南鋁業就從中嘗到了甜頭,2015年集團用電量超過160億千瓦時,由于參與電價改革和市場化交易,電價從政府核定的大工業電價每千瓦時0.51元降到0.36元,電費節省了14億元。
而據本報記者了解,云南的輸配電成本監審針對電網企業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等做法進行了調整,整個云南電網監審之后核減下來的成本達到了43億元。
不過也有民營企業人士表示,從輸配電價改革中獲益更多的是國企,民企用電大戶不知道怎么參與,很難進入到受惠的行列,很想通過參與改革降低電力成本。
深圳樣本
其實早在2015年第一次擴容到五省區前,2014年深圳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就已“破冰”。
2015年1月15日,國家發改委發布消息稱,深圳改革試點首個監管周期(3年)的電網輸配電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已獲批復。這標志著深圳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進入正式實施階段,是中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一個重大突破。
根據國家發改委當時的預測,深圳2015年~2017年銷售電量分別為778.45億千瓦時、811.02億千瓦時和846.71億千瓦時,輸配電價水平比2014年實際水平每千瓦時低1分多錢。
而本報記者從深圳供電局官網公布的數據了解到,深圳供電局2015年累計供電量778.96億千瓦時。記者按此計算,2015年深圳市電網輸配電價水平為每千瓦時0.1435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時0.1558元下降0.0123元,這意味著深圳供電局因輸配電價降低減少了高達9.58億元的收入。
根據進一步計算,2016年和2017年,深圳供電局因輸配電價降低而減少的收入將分別為10.1億元和11億元。也就是說,2015年~2017年,深圳供電局在3年里由此減少的收入一共高達30.68億元。
作為制造業大省,廣東的制造業企業成本中,電價占有不可忽視的比重。深圳供電局在2015年~2017年因電網輸配電價降低而減少的30.68億元收入,最終會傳導到當地企業的電價成本上。也就是說,當地企業的用電成本將得到實實在在的降低。
“這對個別企業(用電量相對大的企業)有點感覺。”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周大地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但考慮到深圳的制造業企業太多了,這30.68億元平攤到每一個企業身上畢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