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發9號和配套文件提出逐步向社會資本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的改革措施,這有利于促進配電網的發展、提高配電網建設運營的效率和服務水平,同時也將起到盤活社會資本,促進地方經濟發展、釋放改革紅利的作用。目前增量配電放開的實施細則尚未出臺,各方都對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放開有不同的理解,部分地區已經著手開始放開。為推動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放開的順利實施,筆者認為需要處理好以下幾個關鍵問題:
一、盡快明確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放開的各項規則,確保引入社會資本的可操作性
9號文中關于增量配電業務投資放開著墨較少,只有寥寥數行,配套文件中也只在《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有所體現,僅明確了總體要求和原則,相關實施細則還在研究中。為廣泛吸引社會資本,促進配電網的發展,筆者認為有些細則需要盡快明確。
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放開后,投資人最關心的問題往往是誰可以投,需要具備什么條件,投資收益怎么樣,所投資配網是否可以公平無歧視并入主網等問題,因此先要明確以下三項規則:一是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準入條件,確定投資主體和運營主體在注冊資本、信用、人員、資質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增量配電網投資收益機制,需要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方式確定增量配電網的投資回報率,但應考慮我國存在的交叉補貼問題;三是社會資本投資的增量配電網的并網流程,需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確保并網服務規范、優質、高效。
二、增量配電網放開應以用戶利益為核心,避免形成新的壟斷
本次電力改革的一個亮點就是配售電業務同時放開,各類資本會進入配、售電領域,可能會出現一批配售電一體化企業。這有利于配售電環節引入競爭和提高效率,但同時也需要防范出現新的局部壟斷。
例如,目前很多人將用戶直供電理解為發電企業直接架設線路給周邊用戶供電。這種現象首先很容易在局部地區形成壟斷、回到廠網不分的老路,最終用戶也可能因壟斷實質上不能自由選擇售電公司,甚至出現隨意加價的情況,用戶利益受到損害。同時,從電網結構和布局的整體優化角度來看,在已有網絡供電的情況下,隨意架設線路會造成電網重復建設、無序發展等問題,甚至影響電網安全運行。
另外,就目前形勢看,有許多自備電廠有給周邊用戶供電的訴求。面對這些訴求,配套文件提出了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自備電廠在承擔社會責任、繳納各項費用后即可成為合格的發電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交易。但近年來,某些自備電廠通過逃避承擔社會責任應繳費用,包括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等來降低發電成本,這對于其他發電企業參與競爭不公平,同時也影響了承擔社會責任的工業企業在行業的競爭力。
三、配電網需統一規劃、統一標準,保障安全可靠供電
電網的自然壟斷屬性和網絡屬性決定了電網需要統一規劃,從而實現輸配電網協調發展、網源協調發展,促進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電力商品不能大規模儲存、生產與消費實時平衡的特性也決定了電網的安全運行需要服從統一的并網和運行標準。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放開后,配電網的建設運營將出現多個主體,要保障電網安全和用戶利益,筆者認為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一是增量配電項目應納入當地統一的電網規劃。避免由于配電網無序建設、重復建設等造成的配電資產利用效率低下和投資浪費的問題,同時確保輸配網協調發展和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尤其是在當前我國法律、信用和市場環境仍不夠成熟的情況下,加強對多個配電資產的統一規劃是保障我國配電網有序發展和安全運行的關鍵措施之一。
二是盡快建立增量配電網并網及運營的標準規范。社會資本的涌入能夠帶動配電網的發展,但同時也會出現建設和運行標準不統一,甚至為了節省成本降低建設運營質量的現象。因此,需要盡快提出增量配電網的建設內容、建設標準、竣工驗收、運行指標等保障電網安全、供電質量以及用戶利益的技術標準。
總之,增量配電環節放開可能與發、售、用等環節關聯在一起,形式也可能多樣化,實施時需要統籌考慮投資回報、社會責任、市場壟斷、電網有序發展和安全運行等多種復雜因素,在配套制定相關細則的基礎上有序推進。(作者供職于國網能源研究院)
一、盡快明確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放開的各項規則,確保引入社會資本的可操作性
9號文中關于增量配電業務投資放開著墨較少,只有寥寥數行,配套文件中也只在《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有所體現,僅明確了總體要求和原則,相關實施細則還在研究中。為廣泛吸引社會資本,促進配電網的發展,筆者認為有些細則需要盡快明確。
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放開后,投資人最關心的問題往往是誰可以投,需要具備什么條件,投資收益怎么樣,所投資配網是否可以公平無歧視并入主網等問題,因此先要明確以下三項規則:一是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準入條件,確定投資主體和運營主體在注冊資本、信用、人員、資質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增量配電網投資收益機制,需要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方式確定增量配電網的投資回報率,但應考慮我國存在的交叉補貼問題;三是社會資本投資的增量配電網的并網流程,需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確保并網服務規范、優質、高效。
二、增量配電網放開應以用戶利益為核心,避免形成新的壟斷
本次電力改革的一個亮點就是配售電業務同時放開,各類資本會進入配、售電領域,可能會出現一批配售電一體化企業。這有利于配售電環節引入競爭和提高效率,但同時也需要防范出現新的局部壟斷。
例如,目前很多人將用戶直供電理解為發電企業直接架設線路給周邊用戶供電。這種現象首先很容易在局部地區形成壟斷、回到廠網不分的老路,最終用戶也可能因壟斷實質上不能自由選擇售電公司,甚至出現隨意加價的情況,用戶利益受到損害。同時,從電網結構和布局的整體優化角度來看,在已有網絡供電的情況下,隨意架設線路會造成電網重復建設、無序發展等問題,甚至影響電網安全運行。
另外,就目前形勢看,有許多自備電廠有給周邊用戶供電的訴求。面對這些訴求,配套文件提出了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自備電廠在承擔社會責任、繳納各項費用后即可成為合格的發電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交易。但近年來,某些自備電廠通過逃避承擔社會責任應繳費用,包括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等來降低發電成本,這對于其他發電企業參與競爭不公平,同時也影響了承擔社會責任的工業企業在行業的競爭力。
三、配電網需統一規劃、統一標準,保障安全可靠供電
電網的自然壟斷屬性和網絡屬性決定了電網需要統一規劃,從而實現輸配電網協調發展、網源協調發展,促進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電力商品不能大規模儲存、生產與消費實時平衡的特性也決定了電網的安全運行需要服從統一的并網和運行標準。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放開后,配電網的建設運營將出現多個主體,要保障電網安全和用戶利益,筆者認為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一是增量配電項目應納入當地統一的電網規劃。避免由于配電網無序建設、重復建設等造成的配電資產利用效率低下和投資浪費的問題,同時確保輸配網協調發展和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尤其是在當前我國法律、信用和市場環境仍不夠成熟的情況下,加強對多個配電資產的統一規劃是保障我國配電網有序發展和安全運行的關鍵措施之一。
二是盡快建立增量配電網并網及運營的標準規范。社會資本的涌入能夠帶動配電網的發展,但同時也會出現建設和運行標準不統一,甚至為了節省成本降低建設運營質量的現象。因此,需要盡快提出增量配電網的建設內容、建設標準、竣工驗收、運行指標等保障電網安全、供電質量以及用戶利益的技術標準。
總之,增量配電環節放開可能與發、售、用等環節關聯在一起,形式也可能多樣化,實施時需要統籌考慮投資回報、社會責任、市場壟斷、電網有序發展和安全運行等多種復雜因素,在配套制定相關細則的基礎上有序推進。(作者供職于國網能源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