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網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公共基礎設施。近年來,我國配電網建設投入不斷加大,配電網發展取得顯著成效,但用電水平相對國際先進水平仍有差距,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供電質量有待改善。建設城鄉統籌、安全可靠、經濟高效、技術先進、環境友好的配電網絡設施和服務體系一舉多得,既能夠保障民生、拉動投資,又能夠帶動制造業水平提升,為適應能源互聯、推動“互聯網+”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對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具有重要意義。為加快推進配電網建設改造,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貫徹《關于加快配電網建設改造的指導意見》,切實落實穩增長、防風險的重大措施,結合當前我國配電網實際情況,用五年左右時間,進一步加大建設改造力度。以滿足用電需求、提高可靠性、促進智能化為目標,堅持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籌城鄉、協同推進,著力解決城鄉配電網發展薄弱問題,推動裝備提升與科技創新,加大政策支持,強化監督落實,全面加快現代配電網建設,支撐經濟發展和服務社會民生。
二、行動目標
到2020年,中心城市(區)智能化建設和應用水平大幅提高,供電可靠率達到99.99%,用戶年均停電時間不超過1小時,供電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城鎮地區供電能力及供電安全水平顯著提升,供電可靠率達到99.88%以上,用戶年均停電時間不超過10小時,保障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鄉村及偏遠地區全面解決電網薄弱問題,基本消除長期“低電壓”,戶均配變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
加快建設現代配電網,以安全可靠的電力供應和優質高效的供電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提升供電能力,實現城鄉用電服務均等化。構建簡潔規范的網架結構,保障安全可靠運行。應用節能環保設備,促進資源節約與環境友好。推進配電自動化和智能用電信息采集系統建設,實現配電網可觀可控。滿足新能源、分布式電源及電動汽車等多元化負荷發展需求,推動智能電網建設與互聯網深度融合。
通過實施配電網建設改造行動計劃,有效加大配電網資金投入。2015-2020年,配電網建設改造投資不低于2萬億元,其中2015年投資不低于3000億元,“十三五”期間累計投資不低于1.7萬億元。預計到2020年,高壓配電網變電容量達到21億千伏安、線路長度達到101萬公里,分別是2014年的1.5倍、1.4倍,中壓公用配變容量達到11.5億千伏安、線路長度達到404萬公里,分別是2014年的1.4倍、1.3倍。
注:1.中心城市(區):指市區內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經濟、商業、交通集中的地區。
2.城鎮:包括城市的建成區及規劃區,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的城區以及工業、人口在本區域內相對集中的鄉、鎮地區。
3.鄉村:除中心城市(區)、城鎮以外的地區。
4.2014年數據源于配電網普查中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能源局)、電網企業上報數據的加權平均值。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統一規劃,健全標準體系
強化配電網統一規劃。統一規劃城鄉配電網,統籌解決城鄉配電網發展薄弱問題,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均等化發展。配電網與市政規劃相協調,在配電網規劃的基礎上,開展電力設施布局規劃,將規劃成果納入城鄉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實現配電網與城鄉其它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電網電源統一規劃,優化電源與電網布局,加強規劃銜接,促進新能源、分布式電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等多元化負荷與配電網協調有序發展。實現輸配電網、一次網架設備與二次系統、公共資源與用戶資源之間相銜接。
(三)優化完善結構,消除薄弱環節
切實保障變電站站址和線路廊道規劃落地,構建強簡有序、相互支援的目標網架,遠近結合,科學制定過渡方案。按照供電區“不交叉、不重疊”原則,合理劃分變電站供電范圍,解決網架結構不清晰問題;合理設置中壓線路分段點和聯絡點,提升中壓線路聯絡率,提高配電網轉供能力。
專欄6:配電網網架優化行動
1.構建靈活可靠的中心城市(區)網絡結構。中心城市(區)高壓配電網形成鏈式、環網等高可靠網架結構;中壓配電網形成環網、多分段適度聯絡結構,加強站間聯絡,構建堅強的負荷轉移通道,提升供電靈活性及可靠性,最大限度減小故障影響范圍。2020年,中心城市(區)高壓配電網“N-1”通過率達98%,中壓配電網線路聯絡率達到94%。
2.優化規范城鎮地區網絡結構。城鎮地區著力解決高壓配電網不滿足供電安全標準的“單線單變”問題,全部解決縣域電網與主網聯系薄弱等突出問題,切實提升電網抵御事故能力;中壓配電網合理設置線路分段,優化供電范圍,加強線路聯絡,提高轉供互帶能力。2020年,城鎮高壓配電網“N-1”通過率達94%,中壓線路聯絡率達82%。
3.逐步強化鄉村地區網絡結構。鄉村地區高壓配電網適當增加布點,采用環網、輻射等結構,采取多種技術手段,解決供電半徑和供電質量問題;中壓配電網加快主干網架建設,標準配置導線截面,合理增加線路分段數,具備條件時可就近聯絡,提高供電安全水平。
(四)推進標準配置,提升裝備水平
推進配電網設備標準化。完善設備技術標準體系,引導設備制造科學發展;優化設備序列,簡化設備類型,規范技術標準,推行功能模塊化、接口標準化,提高配電網設備通用性、互換性;注重節能降耗、兼顧環境協調,采用技術成熟、少(免)維護、具備可擴展功能的設備;在可靠性要求較高、環境條件惡劣(如高海拔、高寒、鹽霧、污穢嚴重等)以及災害高發等區域適當提高設備配置標準。
實現配電網裝備水平升級。推廣應用固體絕緣環網柜、選用節能型變壓器、配電自動化以及智能配電臺區等新設備新技術;積極開展基于新材料、新原理、新工藝的變壓器、斷路器和二次設備的研制;在符合條件的區域,結合市政建設,提升電纜化水平,提高城鎮地區架空線路絕緣化率;提升設備本體智能化水平,推行功能一體化設備;采用先進物聯網、現代傳感和信息通信等技術,實現設備、通道運行狀態及外部環境的在線監測,提高預警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開展綜合管廊建設試點。按照“政府主導、統一規劃、科學使用、權責明晰”的原則,大中城市加快啟動地下綜合管廊示范試點工程,部分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設綜合管廊項目。將供水、電力、通信、廣播電視、排水等管線進行統一規劃、設計和施工,促進城市空間集約化利用。為保障電網安全可靠運行,避免城市綜合管廊內管線間相互影響,應獨立建設電力艙。
專欄7:配電網裝備提升行動
1.優化升級配電變壓器。從配電變壓器研發、生產、使用等多個環節,運用政策引導和市場機制,促進高效節能配電變壓器的推廣應用,提高覆蓋率;大力推進老舊配變、高損配變升級改造,推動非晶合金變壓器、高過載能力變壓器、調容變壓器等設備的應用。逐步淘汰S7(S8)型高損耗變壓器。
2.更新改造配電開關。適應配電自動化及智能電網發展需求,推進開關設備智能化。提升配電網開關動作準確率,對防誤裝置不完善、操作困難的開關設備進行重點升級改造。開展開關設備核心技術與關鍵部件的技術研究,全面提升國產化率。2020年全面完成開關無油化改造,開關無油化率達到100%。
3.提高電纜化率。在符合條件的區域,結合市政建設與景觀需要,持續提升電纜覆蓋水平。明確各類供電區域、各類城市隧道、排管、溝槽和直埋等電力電纜通道建設要求,科學合理選擇電纜敷設型式。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組織制定電力電纜通道專項規劃并落實到城市規劃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的同時,應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力電纜通道,預留電纜管孔與位置。2020年,中心城市(區)核心區新建線路電纜化率達到60%。
(五)推廣適用技術,實現節能減排
應用先進配電技術,科學選擇導線截面和變壓器規格,提升經濟運行水平;加強配電網無功規劃和運行管理,實現各電壓層級無功就地平衡,減少電能傳輸損失;推廣電能替代,帶動產業和社會節能減排;加強需求側管理,引導用戶科學用能,積極參與需求響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節能減排。
專欄8:電能替代行動
有序開展電能替代,倡導能源消費新模式。在集中供暖、工商業、農業生產領域大力推廣熱泵、電采暖、電鍋爐、雙蓄等電能替代技術;在鐵路、汽車運輸等領域以電代油,提高交通電氣化水平;推廣港口岸電技術,部署新型船舶岸電供電設施;推廣空港陸電、油機改電等新興項目。力爭2020年,實施電能替代電量6300億千瓦時以上,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提高2個百分點。
1.服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按照《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做好配電網規劃與充換電設施規劃的銜接,加強充換電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保障充換電設施無障礙接入。加快建設電動汽車智能充換電服務網絡,推廣電動汽車有序充電、V2G及充放儲一體化運營技術,實現城市及城際間充電設施的互聯互通。2020年滿足1.2萬座充換電站、480萬臺充電樁接入需求,為500萬輛電動汽車提供充換電服務。
2.推進實施岸電工程。加快制定船舶岸電相關技術標準,推進船舶岸電工程建設, 推動關鍵技術、設備研發,規范岸基配套供電設施建設。建立港口船舶智能用電服務平臺,實現船舶與電網雙向互動。2015-2017年,在上海港、浙江寧波港、江蘇連云港港、遼寧大連港、福建廈門港、河北滄州渤海新區港口、重慶朝天門碼頭等港口開展船舶岸電試點工程建設,2020年,累計完成不少于50%港口的岸電工程建設。
3.電采暖推廣應用。在城市集中供暖、工商業等領域推廣大型以電代煤(氣)項目,開展電采暖替代燃煤鍋爐的示范工程;在城鎮、鄉村、城中村等散煤消耗區域,鼓勵“煤改電”工程,在住宅建筑中鼓勵采用電采暖類供熱設備,結合用電需求做好已有配電網的增容改造。
(六)提高自動化水平,實現可觀可控
加強配電自動化建設。持續提升配電自動化覆蓋率,提高配電網運行監測、控制能力,實現配電網可觀可控,變“被動報修”為“主動監控”,縮短故障恢復時間,提升服務水平。中心城市(區)、城鎮地區推廣集中式配電自動化方案,合理配置配電終端,縮短故障停電時間,逐步實現網絡自愈重構;鄉村地區推廣簡易配電自動化,提高故障定位能力,切實提高實用化水平。
加強配電通信網支撐。堅持一二次協調的原則,同步規劃建設配電通信網;確保通信帶寬容量裕度,提高對相關業務的支撐能力;中心城市(區)加強10千伏通信接入網的光纖建設,有效支撐配電自動化遙控可靠動作和用電信息采集業務;城鎮及鄉村地區加強35千伏電網的配套光纖建設,10千伏通信接入網主要采用無線、載波通信方式;積極探索電力光纖通信全業務和增值信息服務模式,全面支撐智能電網建設。2020年,配電通信網覆蓋率達到95%。
推進用電信息采集全覆蓋。加快智能電表推廣應用,全面建設用電信息采集系統,推進用戶用電信息的自動采集。探索應用多元化、網絡化、雙向實時計量技術和用電信息采集技術,全面支撐用戶信息互動、分布式電源及多元化負荷接入等業務,為實現智能雙向互動服務提供信息基礎。2020年,智能電表覆蓋率達到90%。
專欄9:配電自動化建設行動
根據可靠性需求、網架結構與設備狀況合理選擇故障處理模式、終端配置及通信方式。中心城市(區)及城鎮地區推廣集中式饋線自動化方式,在網絡關鍵性節點采用“三遙”終端,在分支線和一般性節點采用“二遙”終端,合理選用光纖、無線通信方式,提高電網運行控制水平;鄉村地區推廣以故障指示器為主的簡易配電自動化,合理選用無線、載波通信方式,提高故障定位能力。2020年,配電自動化覆蓋率達到90%。
(七)推動智能互聯,打造服務平臺
支持新能源及多元化負荷接入。綜合應用新技術,大幅提升配電網接納新能源、分布式電源及多元化負荷的能力;推進配電網儲能應用試點工程,提高設備利用率;建設智能互動服務體系,實現配電網友好開放、靈活互動。
探索能源互聯平臺建設。探索以配電網為支撐平臺,構建多種能源優化互補的綜合能源供應體系,實現能源、信息雙向流動,逐步構建以能源流為核心的“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促進能源與信息的深度融合,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
專欄10:新能源及多元化負荷接入暢通行動
1.滿足新能源和分布式電源并網。推廣應用新能源發電功率預測系統、分布式電源“即插即用”并網設備等技術,滿足新能源、分布式電源廣泛接入的要求。有序建設主動配電網、分布式多能源互補等示范工程,提高分布式電源與配電網的協調能力。滿足國家“光伏扶貧”試點區域、綠色能源示范縣、新能源示范鎮的分布式電源接入,促進電量全額消納。
2.實施用戶智能友好互動工程。以智能電表為載體,建設智能計量系統,打造智能服務平臺,全面支撐用戶信息互動、分布式電源接入、電動汽車充放電、港口岸電、電采暖等業務,鼓勵用戶參與電網削峰填谷,實現與電網協調互動。
3.開展微電網示范工程。在城市供電可靠性要求較高的區域和偏遠農村、海島等不同地區,有序開展微電網示范應用,建設包括光伏、風電、燃氣輪機等多類型能源的微電網。完善微電網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帶動國內相關科研、設計、制造、建設等企業的技術創新。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發揮各級政府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帶動企業與社會資金投入,擴大投資規模,形成支持配電網發展的長效機制。通過農村電網改造升級等現有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研究設立城鎮配電網建設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結合新型城鎮化、“三大戰略”,支持配電網基礎設施升級改造。研究對節能降耗、新技術應用、智能示范等項目,以及利用清潔電集中供暖等民生項目給予專項運營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社會資本投資的配電網項目給予支持。
(二)完善電價政策
結合輸配電價改革,將配電網建設改造投資納入電網企業有效資產,將運營成本計入準許成本,通過電價回收,保障合理收益。對于配電網綜合示范、老舊小區改造、線路入地等項目以及建設成本高、收益低等地區,加大配電價格政策支持力度。針對高可靠性、特殊電能質量要求、不同用電時段等用戶定制供電需求,實行差異化電價。將地下電力管線建設納入地方重點工程,享受城市道路占用、開挖、破綠等政策性收費優惠。
(三)發行配電網建設改造專項企業債券
鼓勵配電網項目實施主體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專項債券、項目收益債券、中期票據等方式直接融資。在綜合管廊建設方面,通過發行專項債券融資,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完善特許經營制度。拓展金融融資渠道,創新配電網建設改造融資服務,積極推動投資、金融機構與電網企業建立投融資服務平臺。
(四)強化信貸支持
完善配電網項目建設貸款支持機制,出臺貼息貸款政策。引導政策性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企業加大對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的貸款發放力度,各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安排財政性資金給予貸款貼息。
(五)加大轉移支付力度
統籌研究加大中西部地區的中央資本金投入,優先支持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國家級貧困縣。加快研究出臺電力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支持企業在偏遠地區做好電網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
(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配電網投資
開展試點示范,逐步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社會資本參與配電網建設的積極性。研究出臺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建設經營配電網基礎設施的具體措施。
(七)鼓勵多種方式購售電
鼓勵符合國家準入條件的配電網企業成立售電公司,采取多種方式通過電力市場購電,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電力基金、政策性交叉補貼、普遍服務、社會責任等義務前提下,向用戶售電。鼓勵通過創新服務、加強管理、降低成本,構建主體多元、競爭有序的市場格局。
(八)加快研究稅收扶持政策
研究將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納入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以及將西部地區配電網建設運營納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對利用清潔電集中供暖、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分布式電源接入配套電網工程等研究稅收支持政策。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配電網建設改造稅費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五、組織實施
(一)統籌規劃
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國配電網建設改造工作的總體指導、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制定發展戰略、實施辦法與行動計劃,統一規劃建設技術標準,協調重大問題和重大政策。
各省(區、市)政府要按照“統籌協調、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合理適用”的原則,結合各地實際需求和電價承受能力,選擇相應的專欄,制定本省(區、市)配電網建設改造實施方案(2015-2020年),于2015年10月底前報送國家能源局。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按照統一的規劃深度要求及規劃大綱,組織、指導地市編制配電網發展專項規劃(五年),定期滾動調整。根據專項規劃,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制定年度實施(投資)計劃,于每年12月底前匯總后,報送國家能源局。
各電網企業要配合各級政府開展配電網規劃相關研究工作,參與配電網規劃編制,提出規劃建議。國家電網、南方電網要積極發揮中央企業的表率作用,及時將政府明確的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并按照規定,編制企業配電網發展專項規劃;根據專項規劃,制定年度實施(投資)計劃,于每年12月底前匯總后,報送國家能源局。
(二)協同推進
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參與、上下聯動、協同推進”的常態協調機制,積極協調財政部門研究并出臺地方預算內資金的支持政策,進一步加大對配電網建設改造的投入;協調稅務部門研究落實配電網建設改造和運營的稅收優惠政策;協調價格主管部門落實配電網建設改造方面的電價政策;督促金融企業依據各地配電網建設改造計劃,進一步落實建設資金和信貸扶持政策;協調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將配電網設施布局選線規劃中確定的變電站、供電設施和線路走廊等,納入城鄉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各級土地利用規劃。
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配電網建設改造的協同推進與保障工作,強化政策支撐,形成工作合力,協調推進配電網建設改造行動計劃各項工作。
電網企業應積極配合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加強內部管理,落實國家和地方支持政策,籌措建設改造資金,依法做好工程的項目管理,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三)監督管理
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配電網建設改造方案和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相關辦法,規范實施流程,進一步加強對配電網建設改造資金和還貸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并開展專項檢查及現場抽查,確保發揮效益。
各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加強規劃落實、目標完成、項目管理履責情況等內容監督檢查;依據國家和地方預算內資金的有關規定,嚴格項目資金管理與風險管控,及時糾正執行偏差和管理漏洞。
電網企業是配電網建設改造的實施責任主體,要自覺接受政府部門監督,健全企業內部的監督管理體系,進一步強化項目規劃計劃、前期可研、招標管理、施工建設、資金使用、竣工驗收、運行管理的全過程管控,確保高效優質完成配電網建設改造任務。
(四)考核評價
加強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管理和投資管理,建立健全評價考核機制。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根據配電網建設改造目標,加強對項目推進與完成情況、資金投入力度等的考核評估,建立獎懲機制,有效推進配電網建設改造工作。
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每年3月組織對上年度配電網建設改造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進行通報。針對各省(區、市),綜合評價其電價、財稅、投融資、土地、規劃、城建等政策的落實與支持力度;針對電網企業,重點評價配電網建設改造的具體目標及指標、資金投入力度、重點專欄任務等完成情況。
各省(區、市)有關部門可因地制宜制定對地方、企業的考核和獎勵辦法。
(五)輿論支持
各地政府、有關部門及電網企業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作用,宣傳配電網建設改造作為民生工程的重要意義,以及在保障城鄉發展、帶動經濟增長中的公益性基礎設施定位。科學引導,提升公眾對配電網建設改造在促經濟、保民生、節能減排等方面貢獻的認識,調動廣大群眾支持配電網項目建設的積極性,形成有利于配電網發展的輿論氛圍與環境。
一、指導思想
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貫徹《關于加快配電網建設改造的指導意見》,切實落實穩增長、防風險的重大措施,結合當前我國配電網實際情況,用五年左右時間,進一步加大建設改造力度。以滿足用電需求、提高可靠性、促進智能化為目標,堅持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籌城鄉、協同推進,著力解決城鄉配電網發展薄弱問題,推動裝備提升與科技創新,加大政策支持,強化監督落實,全面加快現代配電網建設,支撐經濟發展和服務社會民生。
二、行動目標
到2020年,中心城市(區)智能化建設和應用水平大幅提高,供電可靠率達到99.99%,用戶年均停電時間不超過1小時,供電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城鎮地區供電能力及供電安全水平顯著提升,供電可靠率達到99.88%以上,用戶年均停電時間不超過10小時,保障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鄉村及偏遠地區全面解決電網薄弱問題,基本消除長期“低電壓”,戶均配變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
加快建設現代配電網,以安全可靠的電力供應和優質高效的供電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提升供電能力,實現城鄉用電服務均等化。構建簡潔規范的網架結構,保障安全可靠運行。應用節能環保設備,促進資源節約與環境友好。推進配電自動化和智能用電信息采集系統建設,實現配電網可觀可控。滿足新能源、分布式電源及電動汽車等多元化負荷發展需求,推動智能電網建設與互聯網深度融合。
通過實施配電網建設改造行動計劃,有效加大配電網資金投入。2015-2020年,配電網建設改造投資不低于2萬億元,其中2015年投資不低于3000億元,“十三五”期間累計投資不低于1.7萬億元。預計到2020年,高壓配電網變電容量達到21億千伏安、線路長度達到101萬公里,分別是2014年的1.5倍、1.4倍,中壓公用配變容量達到11.5億千伏安、線路長度達到404萬公里,分別是2014年的1.4倍、1.3倍。
注:1.中心城市(區):指市區內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經濟、商業、交通集中的地區。
2.城鎮:包括城市的建成區及規劃區,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的城區以及工業、人口在本區域內相對集中的鄉、鎮地區。
3.鄉村:除中心城市(區)、城鎮以外的地區。
4.2014年數據源于配電網普查中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能源局)、電網企業上報數據的加權平均值。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統一規劃,健全標準體系
強化配電網統一規劃。統一規劃城鄉配電網,統籌解決城鄉配電網發展薄弱問題,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均等化發展。配電網與市政規劃相協調,在配電網規劃的基礎上,開展電力設施布局規劃,將規劃成果納入城鄉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實現配電網與城鄉其它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電網電源統一規劃,優化電源與電網布局,加強規劃銜接,促進新能源、分布式電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等多元化負荷與配電網協調有序發展。實現輸配電網、一次網架設備與二次系統、公共資源與用戶資源之間相銜接。
(三)優化完善結構,消除薄弱環節
切實保障變電站站址和線路廊道規劃落地,構建強簡有序、相互支援的目標網架,遠近結合,科學制定過渡方案。按照供電區“不交叉、不重疊”原則,合理劃分變電站供電范圍,解決網架結構不清晰問題;合理設置中壓線路分段點和聯絡點,提升中壓線路聯絡率,提高配電網轉供能力。
專欄6:配電網網架優化行動
1.構建靈活可靠的中心城市(區)網絡結構。中心城市(區)高壓配電網形成鏈式、環網等高可靠網架結構;中壓配電網形成環網、多分段適度聯絡結構,加強站間聯絡,構建堅強的負荷轉移通道,提升供電靈活性及可靠性,最大限度減小故障影響范圍。2020年,中心城市(區)高壓配電網“N-1”通過率達98%,中壓配電網線路聯絡率達到94%。
2.優化規范城鎮地區網絡結構。城鎮地區著力解決高壓配電網不滿足供電安全標準的“單線單變”問題,全部解決縣域電網與主網聯系薄弱等突出問題,切實提升電網抵御事故能力;中壓配電網合理設置線路分段,優化供電范圍,加強線路聯絡,提高轉供互帶能力。2020年,城鎮高壓配電網“N-1”通過率達94%,中壓線路聯絡率達82%。
3.逐步強化鄉村地區網絡結構。鄉村地區高壓配電網適當增加布點,采用環網、輻射等結構,采取多種技術手段,解決供電半徑和供電質量問題;中壓配電網加快主干網架建設,標準配置導線截面,合理增加線路分段數,具備條件時可就近聯絡,提高供電安全水平。
(四)推進標準配置,提升裝備水平
推進配電網設備標準化。完善設備技術標準體系,引導設備制造科學發展;優化設備序列,簡化設備類型,規范技術標準,推行功能模塊化、接口標準化,提高配電網設備通用性、互換性;注重節能降耗、兼顧環境協調,采用技術成熟、少(免)維護、具備可擴展功能的設備;在可靠性要求較高、環境條件惡劣(如高海拔、高寒、鹽霧、污穢嚴重等)以及災害高發等區域適當提高設備配置標準。
實現配電網裝備水平升級。推廣應用固體絕緣環網柜、選用節能型變壓器、配電自動化以及智能配電臺區等新設備新技術;積極開展基于新材料、新原理、新工藝的變壓器、斷路器和二次設備的研制;在符合條件的區域,結合市政建設,提升電纜化水平,提高城鎮地區架空線路絕緣化率;提升設備本體智能化水平,推行功能一體化設備;采用先進物聯網、現代傳感和信息通信等技術,實現設備、通道運行狀態及外部環境的在線監測,提高預警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開展綜合管廊建設試點。按照“政府主導、統一規劃、科學使用、權責明晰”的原則,大中城市加快啟動地下綜合管廊示范試點工程,部分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設綜合管廊項目。將供水、電力、通信、廣播電視、排水等管線進行統一規劃、設計和施工,促進城市空間集約化利用。為保障電網安全可靠運行,避免城市綜合管廊內管線間相互影響,應獨立建設電力艙。
專欄7:配電網裝備提升行動
1.優化升級配電變壓器。從配電變壓器研發、生產、使用等多個環節,運用政策引導和市場機制,促進高效節能配電變壓器的推廣應用,提高覆蓋率;大力推進老舊配變、高損配變升級改造,推動非晶合金變壓器、高過載能力變壓器、調容變壓器等設備的應用。逐步淘汰S7(S8)型高損耗變壓器。
2.更新改造配電開關。適應配電自動化及智能電網發展需求,推進開關設備智能化。提升配電網開關動作準確率,對防誤裝置不完善、操作困難的開關設備進行重點升級改造。開展開關設備核心技術與關鍵部件的技術研究,全面提升國產化率。2020年全面完成開關無油化改造,開關無油化率達到100%。
3.提高電纜化率。在符合條件的區域,結合市政建設與景觀需要,持續提升電纜覆蓋水平。明確各類供電區域、各類城市隧道、排管、溝槽和直埋等電力電纜通道建設要求,科學合理選擇電纜敷設型式。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組織制定電力電纜通道專項規劃并落實到城市規劃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的同時,應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力電纜通道,預留電纜管孔與位置。2020年,中心城市(區)核心區新建線路電纜化率達到60%。
(五)推廣適用技術,實現節能減排
應用先進配電技術,科學選擇導線截面和變壓器規格,提升經濟運行水平;加強配電網無功規劃和運行管理,實現各電壓層級無功就地平衡,減少電能傳輸損失;推廣電能替代,帶動產業和社會節能減排;加強需求側管理,引導用戶科學用能,積極參與需求響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節能減排。
專欄8:電能替代行動
有序開展電能替代,倡導能源消費新模式。在集中供暖、工商業、農業生產領域大力推廣熱泵、電采暖、電鍋爐、雙蓄等電能替代技術;在鐵路、汽車運輸等領域以電代油,提高交通電氣化水平;推廣港口岸電技術,部署新型船舶岸電供電設施;推廣空港陸電、油機改電等新興項目。力爭2020年,實施電能替代電量6300億千瓦時以上,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提高2個百分點。
1.服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按照《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做好配電網規劃與充換電設施規劃的銜接,加強充換電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保障充換電設施無障礙接入。加快建設電動汽車智能充換電服務網絡,推廣電動汽車有序充電、V2G及充放儲一體化運營技術,實現城市及城際間充電設施的互聯互通。2020年滿足1.2萬座充換電站、480萬臺充電樁接入需求,為500萬輛電動汽車提供充換電服務。
2.推進實施岸電工程。加快制定船舶岸電相關技術標準,推進船舶岸電工程建設, 推動關鍵技術、設備研發,規范岸基配套供電設施建設。建立港口船舶智能用電服務平臺,實現船舶與電網雙向互動。2015-2017年,在上海港、浙江寧波港、江蘇連云港港、遼寧大連港、福建廈門港、河北滄州渤海新區港口、重慶朝天門碼頭等港口開展船舶岸電試點工程建設,2020年,累計完成不少于50%港口的岸電工程建設。
3.電采暖推廣應用。在城市集中供暖、工商業等領域推廣大型以電代煤(氣)項目,開展電采暖替代燃煤鍋爐的示范工程;在城鎮、鄉村、城中村等散煤消耗區域,鼓勵“煤改電”工程,在住宅建筑中鼓勵采用電采暖類供熱設備,結合用電需求做好已有配電網的增容改造。
(六)提高自動化水平,實現可觀可控
加強配電自動化建設。持續提升配電自動化覆蓋率,提高配電網運行監測、控制能力,實現配電網可觀可控,變“被動報修”為“主動監控”,縮短故障恢復時間,提升服務水平。中心城市(區)、城鎮地區推廣集中式配電自動化方案,合理配置配電終端,縮短故障停電時間,逐步實現網絡自愈重構;鄉村地區推廣簡易配電自動化,提高故障定位能力,切實提高實用化水平。
加強配電通信網支撐。堅持一二次協調的原則,同步規劃建設配電通信網;確保通信帶寬容量裕度,提高對相關業務的支撐能力;中心城市(區)加強10千伏通信接入網的光纖建設,有效支撐配電自動化遙控可靠動作和用電信息采集業務;城鎮及鄉村地區加強35千伏電網的配套光纖建設,10千伏通信接入網主要采用無線、載波通信方式;積極探索電力光纖通信全業務和增值信息服務模式,全面支撐智能電網建設。2020年,配電通信網覆蓋率達到95%。
推進用電信息采集全覆蓋。加快智能電表推廣應用,全面建設用電信息采集系統,推進用戶用電信息的自動采集。探索應用多元化、網絡化、雙向實時計量技術和用電信息采集技術,全面支撐用戶信息互動、分布式電源及多元化負荷接入等業務,為實現智能雙向互動服務提供信息基礎。2020年,智能電表覆蓋率達到90%。
專欄9:配電自動化建設行動
根據可靠性需求、網架結構與設備狀況合理選擇故障處理模式、終端配置及通信方式。中心城市(區)及城鎮地區推廣集中式饋線自動化方式,在網絡關鍵性節點采用“三遙”終端,在分支線和一般性節點采用“二遙”終端,合理選用光纖、無線通信方式,提高電網運行控制水平;鄉村地區推廣以故障指示器為主的簡易配電自動化,合理選用無線、載波通信方式,提高故障定位能力。2020年,配電自動化覆蓋率達到90%。
(七)推動智能互聯,打造服務平臺
支持新能源及多元化負荷接入。綜合應用新技術,大幅提升配電網接納新能源、分布式電源及多元化負荷的能力;推進配電網儲能應用試點工程,提高設備利用率;建設智能互動服務體系,實現配電網友好開放、靈活互動。
探索能源互聯平臺建設。探索以配電網為支撐平臺,構建多種能源優化互補的綜合能源供應體系,實現能源、信息雙向流動,逐步構建以能源流為核心的“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促進能源與信息的深度融合,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
專欄10:新能源及多元化負荷接入暢通行動
1.滿足新能源和分布式電源并網。推廣應用新能源發電功率預測系統、分布式電源“即插即用”并網設備等技術,滿足新能源、分布式電源廣泛接入的要求。有序建設主動配電網、分布式多能源互補等示范工程,提高分布式電源與配電網的協調能力。滿足國家“光伏扶貧”試點區域、綠色能源示范縣、新能源示范鎮的分布式電源接入,促進電量全額消納。
2.實施用戶智能友好互動工程。以智能電表為載體,建設智能計量系統,打造智能服務平臺,全面支撐用戶信息互動、分布式電源接入、電動汽車充放電、港口岸電、電采暖等業務,鼓勵用戶參與電網削峰填谷,實現與電網協調互動。
3.開展微電網示范工程。在城市供電可靠性要求較高的區域和偏遠農村、海島等不同地區,有序開展微電網示范應用,建設包括光伏、風電、燃氣輪機等多類型能源的微電網。完善微電網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帶動國內相關科研、設計、制造、建設等企業的技術創新。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發揮各級政府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帶動企業與社會資金投入,擴大投資規模,形成支持配電網發展的長效機制。通過農村電網改造升級等現有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研究設立城鎮配電網建設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結合新型城鎮化、“三大戰略”,支持配電網基礎設施升級改造。研究對節能降耗、新技術應用、智能示范等項目,以及利用清潔電集中供暖等民生項目給予專項運營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社會資本投資的配電網項目給予支持。
(二)完善電價政策
結合輸配電價改革,將配電網建設改造投資納入電網企業有效資產,將運營成本計入準許成本,通過電價回收,保障合理收益。對于配電網綜合示范、老舊小區改造、線路入地等項目以及建設成本高、收益低等地區,加大配電價格政策支持力度。針對高可靠性、特殊電能質量要求、不同用電時段等用戶定制供電需求,實行差異化電價。將地下電力管線建設納入地方重點工程,享受城市道路占用、開挖、破綠等政策性收費優惠。
(三)發行配電網建設改造專項企業債券
鼓勵配電網項目實施主體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專項債券、項目收益債券、中期票據等方式直接融資。在綜合管廊建設方面,通過發行專項債券融資,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完善特許經營制度。拓展金融融資渠道,創新配電網建設改造融資服務,積極推動投資、金融機構與電網企業建立投融資服務平臺。
(四)強化信貸支持
完善配電網項目建設貸款支持機制,出臺貼息貸款政策。引導政策性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企業加大對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的貸款發放力度,各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安排財政性資金給予貸款貼息。
(五)加大轉移支付力度
統籌研究加大中西部地區的中央資本金投入,優先支持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國家級貧困縣。加快研究出臺電力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支持企業在偏遠地區做好電網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
(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配電網投資
開展試點示范,逐步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社會資本參與配電網建設的積極性。研究出臺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建設經營配電網基礎設施的具體措施。
(七)鼓勵多種方式購售電
鼓勵符合國家準入條件的配電網企業成立售電公司,采取多種方式通過電力市場購電,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電力基金、政策性交叉補貼、普遍服務、社會責任等義務前提下,向用戶售電。鼓勵通過創新服務、加強管理、降低成本,構建主體多元、競爭有序的市場格局。
(八)加快研究稅收扶持政策
研究將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納入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以及將西部地區配電網建設運營納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對利用清潔電集中供暖、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分布式電源接入配套電網工程等研究稅收支持政策。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配電網建設改造稅費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五、組織實施
(一)統籌規劃
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國配電網建設改造工作的總體指導、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制定發展戰略、實施辦法與行動計劃,統一規劃建設技術標準,協調重大問題和重大政策。
各省(區、市)政府要按照“統籌協調、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合理適用”的原則,結合各地實際需求和電價承受能力,選擇相應的專欄,制定本省(區、市)配電網建設改造實施方案(2015-2020年),于2015年10月底前報送國家能源局。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按照統一的規劃深度要求及規劃大綱,組織、指導地市編制配電網發展專項規劃(五年),定期滾動調整。根據專項規劃,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制定年度實施(投資)計劃,于每年12月底前匯總后,報送國家能源局。
各電網企業要配合各級政府開展配電網規劃相關研究工作,參與配電網規劃編制,提出規劃建議。國家電網、南方電網要積極發揮中央企業的表率作用,及時將政府明確的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并按照規定,編制企業配電網發展專項規劃;根據專項規劃,制定年度實施(投資)計劃,于每年12月底前匯總后,報送國家能源局。
(二)協同推進
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參與、上下聯動、協同推進”的常態協調機制,積極協調財政部門研究并出臺地方預算內資金的支持政策,進一步加大對配電網建設改造的投入;協調稅務部門研究落實配電網建設改造和運營的稅收優惠政策;協調價格主管部門落實配電網建設改造方面的電價政策;督促金融企業依據各地配電網建設改造計劃,進一步落實建設資金和信貸扶持政策;協調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將配電網設施布局選線規劃中確定的變電站、供電設施和線路走廊等,納入城鄉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各級土地利用規劃。
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配電網建設改造的協同推進與保障工作,強化政策支撐,形成工作合力,協調推進配電網建設改造行動計劃各項工作。
電網企業應積極配合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加強內部管理,落實國家和地方支持政策,籌措建設改造資金,依法做好工程的項目管理,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三)監督管理
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配電網建設改造方案和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相關辦法,規范實施流程,進一步加強對配電網建設改造資金和還貸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并開展專項檢查及現場抽查,確保發揮效益。
各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加強規劃落實、目標完成、項目管理履責情況等內容監督檢查;依據國家和地方預算內資金的有關規定,嚴格項目資金管理與風險管控,及時糾正執行偏差和管理漏洞。
電網企業是配電網建設改造的實施責任主體,要自覺接受政府部門監督,健全企業內部的監督管理體系,進一步強化項目規劃計劃、前期可研、招標管理、施工建設、資金使用、竣工驗收、運行管理的全過程管控,確保高效優質完成配電網建設改造任務。
(四)考核評價
加強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管理和投資管理,建立健全評價考核機制。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根據配電網建設改造目標,加強對項目推進與完成情況、資金投入力度等的考核評估,建立獎懲機制,有效推進配電網建設改造工作。
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每年3月組織對上年度配電網建設改造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進行通報。針對各省(區、市),綜合評價其電價、財稅、投融資、土地、規劃、城建等政策的落實與支持力度;針對電網企業,重點評價配電網建設改造的具體目標及指標、資金投入力度、重點專欄任務等完成情況。
各省(區、市)有關部門可因地制宜制定對地方、企業的考核和獎勵辦法。
(五)輿論支持
各地政府、有關部門及電網企業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作用,宣傳配電網建設改造作為民生工程的重要意義,以及在保障城鄉發展、帶動經濟增長中的公益性基礎設施定位。科學引導,提升公眾對配電網建設改造在促經濟、保民生、節能減排等方面貢獻的認識,調動廣大群眾支持配電網項目建設的積極性,形成有利于配電網發展的輿論氛圍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