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國家下達安徽省2015年新增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投資105億元,各類建設項目3萬多個,遍布全省72個縣級供電區域。按照國家要求,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要確保下半年開工,年底形成實物工程量,2016年7月前全面完成。要求各市、縣政府,根據建設任務,倒排工期、明確節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任務分工,并報省能源局備案。
為保證任務按期完成,《通知》要求各市、縣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推進農村電網升級改造的主體責任,積極協調辦理開工手續,及時解決征地拆遷、苗木賠償和施工環境等問題,保障項目盡快開工和順利實施。安徽省電力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要承擔項目建設直接責任,組織市、縣供電公司,抓緊落實開工條件,統籌資源配置,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省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開辟綠色通道,及時協調辦理項目土地劃撥、規劃選址、環境評價、林地占用、道路和河流跨越(穿越)等相關手續。省能源局要嚴格履行監督責任,指導督促項目建設,加強項目全過程管理,確保項目管理規范、資金安全、質量優良。
《通知》明確,安徽省電力公司建立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作協調機制,全面負責工程建設日常協調管控工作;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統一建設標準,規范工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加強物資采購供應,及時增加采購批次;健全安全保障和質量監督體系,落實工程安全責任;盡快啟動工程建設,通過動態監測系統按月報送項目進展情況,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為保證農網改造升級工程質量和進度,《通知》要求嚴格監督檢查,安徽省發展改革委要將農村電網改造升級項目列入省重點項目統一調度,每月對工程建設進展情況及中央預算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通報;加大稽查力度,對因不作為、工作不力造成阻工頻繁、進度滯后的,進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對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及時調整投資計劃,直至追回項目投資,并相應減少下一年度投資安排。同時,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理群眾投訴舉報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