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國企體制改革進入加速期。
繼鐵路領域改革后,電力、鹽業、林場可能成為“十二五”最后一年國有企業改革的攻堅領域。
《“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十二五”期間,要推進鐵路、鹽業等體制改革,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穩步開展輸配分開試點。繼續推進電信、石油、民航和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穩步推進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管理體制改革。深化壟斷行業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
與原來鐵道部的情況相似,鹽業也存在政企不分的狀況。
“十二五”規劃已提出要實施鹽業改革,但直到2014年4月份,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0號》,提出決定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讓外界看到了新一輪改革的動向。
雖然這只是延續政府簡政放權思路,并不意味著食鹽專營向社會資本放開,但外界對于鹽業改革的期待持續升溫。
目前,鹽業的主管部門從國家發改委轉變為工信部。去年12月底,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召開,抓好鹽業體制改革被列為2015年工信部體改重點。
根據會議公開的相關內容,工信部的改革思路包括四個部分:一是取消食鹽專營、許可經營制度后實行最嚴格的食品監管制度;二是健全食鹽儲備體系,確保食鹽安全供應;三是加快鹽業體制調整提升產業競爭力;四是健全法律法規,實施依法治鹽。
相對于鐵路和鹽業改革,電力早在上一輪國企改革中就完成了政企分開的改革進程。但如何提質增效成為新一輪電力改革的重要任務。
《第一財經日報》此前獲悉,去年12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應該已經原則性通過了新一輪電改方案,即年初提出的《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意見》。
按照流程,國務院常務會議正式通過后,改革方案一般還需通過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批準,然后才能正式公布。
據了解,最終獲得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方案,主基調仍然維持“四放開一獨立一加強”,即輸配以外的經營性電價放開、售電業務放開、增量配電業務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供電計劃放開,交易平臺相對獨立,加強規劃。
不過,改革還要靠落實。售電放開還需要引入需求側響應,增加用戶的選擇權,提高用電、售電、發電各方的效率,通過各類改革細則才能完善改革效果。
目前,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時間為兩年。
2013年8月,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林業局正式批復了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湖南和甘肅7省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國有林場改革由此進入實質推進階段。其中,四川、重慶、湖北、河南、寧夏、山西6省(區、市)共有853個國有林場,占全國國有林場總數的17.57%。
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工作小組將于2015年上半年對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工作進行驗收。在試點之外,針對全國的林業改革方案也在制定之中。
2015年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于1月5日召開,研究解決林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是這次會議的主要議題之一。
同時,新一輪國企改革方案,在討論一年多之后,也有望在今年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