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改革的起點,也就是目前整個電力工業、行業的管制規則、產業組織、企業市場力、價格體系方面還存在著較多的“無謂損失”,對這些無謂損失的消除,就是“做大蛋糕”的過程。
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特點就像一筐螃蟹,互相咬著。從哪里開始下手,什么樣的改革順序,需要取消哪些規則,而又需要建立哪些規則與基礎設施?這都考驗著政府的領導力,考量著政府的改革意愿,考察著這個市場既有的健康與問題大小程度。所謂的“頂層設計”的想法,希冀通過制定完善的藍圖,從而按圖索驥,上帝般的設計一切、安排一切,可能只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體制改革的方案是無法外生的,即使是有最高層的強烈意愿。改革的過程,無疑將是一上下互動的復雜過程。改革的順序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不同的改革順序可能帶來完全不同的結果。
比如目前,售電側放開在先,而輸配改革在后,這種情況下,壟斷勢力對監管者的“俘獲”以及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存在,可能造就一個高昂的輸配電成本標準。在這樣一個標準底下,壟斷的電網一方面是批發商,又兼做零售商(既有業務),而且其批發價格(上網電價+輸配加價)跟零售價格(目前的終端銷售電價)是一樣的。這種情況下,新的售電者怎么可能出現,出現了怎么可能生存?放開市場(乃至混合所有制)與打破壟斷,無疑打破壟斷是首先需要做的,否則就是最“壞”的自由市場的私人壟斷,甚至要壞于行政壟斷,改革漲價的風險是很高的。而漲價一旦出現,改革本身可能就會被抵制與詆毀,從而形成對決策者更大的壓力,改革失敗的風險是很高的。
改革無疑涉及利益調整,任何的改革都有贏家與輸家,但是利益調整、零和游戲顯然不是電力改革的全部,否則改革就應該叫做“你死我活的斗爭”了。我國的改革的起點,也就是目前整個電力工業、行業的管制規則、產業組織、企業市場力、價格體系方面還存在著較多的“無謂損失”,對這些無謂損失的消除,就是“做大蛋糕”的過程。這些無謂損失可以略舉幾個例子:
1. 長距離輸電定價
舉個簡單的例子可以很方便的說明。
一種情況,內蒙向山東送電,山東自然要求落地電價不高于本地上網電價(比如假設為4毛一度),否則還不如自己建。內蒙的電廠發電成本2毛,輸電電網成本1毛5,電網輸電差價2毛,還可以賺5分。但是,由于本地電廠外送了,本地的用戶無電可用,現在只好用高成本電廠的電,比如發電成本3毛,用電3毛5。查查目前的蒙東銷售電價目錄,這一體系盡管是示意性的,但是基本與實際情況一致。
另一種情況,山東自己滿足自己,內蒙古不搞外送電(高成本電廠自然不需要建了),本地電價2毛5(5分是本地輸電成本,由于距離近,小于送到山東的送電成本),然后內蒙古說為了安慰一下電網無電可輸的心情,免費給你6分錢。
對比這兩種情況可以發現,山東價格不變(4毛),本地電廠價格不變(2毛),內蒙古用戶第二種情況每度電支出3毛1,比第一種少4分,而電網賺6分,也比第一種情況收益更高。取消輸電的安排后,大家的“境況”都至少沒有變差,本地用戶與電網還變好了。
這是為啥呢?這根源于電網的輸送成本完全屬于交易成本,誰也沒得到好處,屬于盡可能減少的部分。本地用戶由于靠近電源側,在價格競爭上更有優勢,電力只有充分滿足本地需要后,才會有外送的動力。
但是在目前電力系統中,四川水電大發的情況下,本地甚至出現過用電緊張,卻要長距離、耗費高成本運到千里之外,這在有效率、市場化的電價體系內是無法想象的。更有甚者,“外送電價不高于本地上網電價”居然成為外送電的原則,這是顯著的“縮小蛋糕”造成效率損失的做法。在起作用的電力市場條件下,本地的用戶由于可以節約輸電成本,無疑相比遠端用戶的競爭力更強,這也是整體效率提升的要求。
事實上,唯有“做大蛋糕”,即使出現“輸家”,系統才有新的額外的剩余去補償輸家,以上例子本地用戶可以補貼電網就是例子。這樣,改革才能促進更多的利益主體的參與,得到更多的支持。
2. 交叉補貼居民用電
本來居民用電價格的人為壓低,就如同那個猴群“朝三暮四”的寓言故事。通過抬高工商業價格去補貼居民價格,對整體居民負擔是沒有意義的(當然,居民內部由于收入結構、消費結構不同,存在贏家與輸家),因為工商業的成本最后還是轉嫁給同樣的消費者群體。以中國工商業用電占總用電量85%的體量,補貼每年約15%的居民電量,其實還可以進一步提高工商業電價1毛,居民就可以免費用電了。
這種“左手倒右手”的政策,如果忽略倒手過程中的操作性問題,那么對于電網公司有沒有交叉補貼其實是無差別的。但是,居民面對一個壓低的扭曲價格,其往往會過度消費電力。而這種消費,由于電力的生產是有污染的,因此存在著污染的外部損失問題。這種損失,是否可以由多消費電力帶來的效用補償,是一個不確定的問題。有一種可能是存在的,那就是取消了這種交叉補貼,居民少用電,但是享受更好的環境,更低的其他消費品價格,說不定效用更高呢。
3. 過度的系統安全保障
筆者認為,隨著中國電力供求形勢的變化,電力系統的產能過剩、過度冗余問題隨著時間會暴露的越來越充分。一個典型的例子是上海。目前,上海的本地電源裝機為2200萬千瓦,而外來輸電則超過1500萬千瓦。而2014年夏季,上海電網最高負荷是2600萬千瓦左右。這意味著即使以最大負荷計,系統的冗余度已經超過了40%。
這種系統冗余無疑是電力安全的好消息。但是保障如此程度的安全,可以講,對大部分用戶是沒有意義的。無論是電能質量還是停電時間的要求,居民等用戶的要求不需要那么高,其一度電的價值也不會超過多高水平。這種情況下,耗費巨資形成如此高的系統冗余,是一種浪費。
從未來的視角,由于裝機不足造成缺電損失的風險,跟由于裝機過多造成資金浪費的風險,二者并沒有性質上的區別。電力體制改革有望糾正這種過度趨勢,提高安全保障的經濟有效性程度。
4. 企業建完全沒有盈利前景的集中式充電站
按照理論上的分析,目前的集中充電站肯定無法掙錢,因為沒有足夠的電動汽車去攤薄投資成本,而沒有足夠的電動汽車,也很難發展出足夠數量的充電站。美國那種家里的充電樁,才是最初電動汽車形成最初規模的基本形態。這完全是一種“死鎖”,需要政府真金白銀的補貼。無補貼,就無電站。
但是,我國的電網公司,現實中無不在積極的建設充電站,大致屬于此類。這已經無法用經濟理論解釋了。電力體制改革有望還原電力企業的“企業”性質,減少這種完全只有投入而沒有產出的行為模式。這無疑會通過減少電網公司的無謂消耗,而增加全社會的福利。
(本文作者介紹:卓爾德(北京)環境研究與咨詢首席能源經濟師。)
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特點就像一筐螃蟹,互相咬著。從哪里開始下手,什么樣的改革順序,需要取消哪些規則,而又需要建立哪些規則與基礎設施?這都考驗著政府的領導力,考量著政府的改革意愿,考察著這個市場既有的健康與問題大小程度。所謂的“頂層設計”的想法,希冀通過制定完善的藍圖,從而按圖索驥,上帝般的設計一切、安排一切,可能只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體制改革的方案是無法外生的,即使是有最高層的強烈意愿。改革的過程,無疑將是一上下互動的復雜過程。改革的順序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不同的改革順序可能帶來完全不同的結果。
比如目前,售電側放開在先,而輸配改革在后,這種情況下,壟斷勢力對監管者的“俘獲”以及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存在,可能造就一個高昂的輸配電成本標準。在這樣一個標準底下,壟斷的電網一方面是批發商,又兼做零售商(既有業務),而且其批發價格(上網電價+輸配加價)跟零售價格(目前的終端銷售電價)是一樣的。這種情況下,新的售電者怎么可能出現,出現了怎么可能生存?放開市場(乃至混合所有制)與打破壟斷,無疑打破壟斷是首先需要做的,否則就是最“壞”的自由市場的私人壟斷,甚至要壞于行政壟斷,改革漲價的風險是很高的。而漲價一旦出現,改革本身可能就會被抵制與詆毀,從而形成對決策者更大的壓力,改革失敗的風險是很高的。
改革無疑涉及利益調整,任何的改革都有贏家與輸家,但是利益調整、零和游戲顯然不是電力改革的全部,否則改革就應該叫做“你死我活的斗爭”了。我國的改革的起點,也就是目前整個電力工業、行業的管制規則、產業組織、企業市場力、價格體系方面還存在著較多的“無謂損失”,對這些無謂損失的消除,就是“做大蛋糕”的過程。這些無謂損失可以略舉幾個例子:
1. 長距離輸電定價
舉個簡單的例子可以很方便的說明。
一種情況,內蒙向山東送電,山東自然要求落地電價不高于本地上網電價(比如假設為4毛一度),否則還不如自己建。內蒙的電廠發電成本2毛,輸電電網成本1毛5,電網輸電差價2毛,還可以賺5分。但是,由于本地電廠外送了,本地的用戶無電可用,現在只好用高成本電廠的電,比如發電成本3毛,用電3毛5。查查目前的蒙東銷售電價目錄,這一體系盡管是示意性的,但是基本與實際情況一致。
另一種情況,山東自己滿足自己,內蒙古不搞外送電(高成本電廠自然不需要建了),本地電價2毛5(5分是本地輸電成本,由于距離近,小于送到山東的送電成本),然后內蒙古說為了安慰一下電網無電可輸的心情,免費給你6分錢。
對比這兩種情況可以發現,山東價格不變(4毛),本地電廠價格不變(2毛),內蒙古用戶第二種情況每度電支出3毛1,比第一種少4分,而電網賺6分,也比第一種情況收益更高。取消輸電的安排后,大家的“境況”都至少沒有變差,本地用戶與電網還變好了。
這是為啥呢?這根源于電網的輸送成本完全屬于交易成本,誰也沒得到好處,屬于盡可能減少的部分。本地用戶由于靠近電源側,在價格競爭上更有優勢,電力只有充分滿足本地需要后,才會有外送的動力。
但是在目前電力系統中,四川水電大發的情況下,本地甚至出現過用電緊張,卻要長距離、耗費高成本運到千里之外,這在有效率、市場化的電價體系內是無法想象的。更有甚者,“外送電價不高于本地上網電價”居然成為外送電的原則,這是顯著的“縮小蛋糕”造成效率損失的做法。在起作用的電力市場條件下,本地的用戶由于可以節約輸電成本,無疑相比遠端用戶的競爭力更強,這也是整體效率提升的要求。
事實上,唯有“做大蛋糕”,即使出現“輸家”,系統才有新的額外的剩余去補償輸家,以上例子本地用戶可以補貼電網就是例子。這樣,改革才能促進更多的利益主體的參與,得到更多的支持。
2. 交叉補貼居民用電
本來居民用電價格的人為壓低,就如同那個猴群“朝三暮四”的寓言故事。通過抬高工商業價格去補貼居民價格,對整體居民負擔是沒有意義的(當然,居民內部由于收入結構、消費結構不同,存在贏家與輸家),因為工商業的成本最后還是轉嫁給同樣的消費者群體。以中國工商業用電占總用電量85%的體量,補貼每年約15%的居民電量,其實還可以進一步提高工商業電價1毛,居民就可以免費用電了。
這種“左手倒右手”的政策,如果忽略倒手過程中的操作性問題,那么對于電網公司有沒有交叉補貼其實是無差別的。但是,居民面對一個壓低的扭曲價格,其往往會過度消費電力。而這種消費,由于電力的生產是有污染的,因此存在著污染的外部損失問題。這種損失,是否可以由多消費電力帶來的效用補償,是一個不確定的問題。有一種可能是存在的,那就是取消了這種交叉補貼,居民少用電,但是享受更好的環境,更低的其他消費品價格,說不定效用更高呢。
3. 過度的系統安全保障
筆者認為,隨著中國電力供求形勢的變化,電力系統的產能過剩、過度冗余問題隨著時間會暴露的越來越充分。一個典型的例子是上海。目前,上海的本地電源裝機為2200萬千瓦,而外來輸電則超過1500萬千瓦。而2014年夏季,上海電網最高負荷是2600萬千瓦左右。這意味著即使以最大負荷計,系統的冗余度已經超過了40%。
這種系統冗余無疑是電力安全的好消息。但是保障如此程度的安全,可以講,對大部分用戶是沒有意義的。無論是電能質量還是停電時間的要求,居民等用戶的要求不需要那么高,其一度電的價值也不會超過多高水平。這種情況下,耗費巨資形成如此高的系統冗余,是一種浪費。
從未來的視角,由于裝機不足造成缺電損失的風險,跟由于裝機過多造成資金浪費的風險,二者并沒有性質上的區別。電力體制改革有望糾正這種過度趨勢,提高安全保障的經濟有效性程度。
4. 企業建完全沒有盈利前景的集中式充電站
按照理論上的分析,目前的集中充電站肯定無法掙錢,因為沒有足夠的電動汽車去攤薄投資成本,而沒有足夠的電動汽車,也很難發展出足夠數量的充電站。美國那種家里的充電樁,才是最初電動汽車形成最初規模的基本形態。這完全是一種“死鎖”,需要政府真金白銀的補貼。無補貼,就無電站。
但是,我國的電網公司,現實中無不在積極的建設充電站,大致屬于此類。這已經無法用經濟理論解釋了。電力體制改革有望還原電力企業的“企業”性質,減少這種完全只有投入而沒有產出的行為模式。這無疑會通過減少電網公司的無謂消耗,而增加全社會的福利。
(本文作者介紹:卓爾德(北京)環境研究與咨詢首席能源經濟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