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改博弈
售電的放開直接影響到的是電網公司的盈利模式,不再以購銷差價作為主要利潤,而是由輸配電價取而代之。
新一輪電改正在征求意見之中,按照原定的計劃,將于年底開始實施。但目前實施時間仍是未知數。
一位來自電力系統的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經過數次修改和征求意見,已初步形成的《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稱“征求意見稿”)已發至各相關單位。
這份征求意見稿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制定。去年,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議中提到了關于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改革和市場決定價格機制都直接指向了電力行業。新一輪電改于是啟動。
早在2002年,國務院頒發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5號文)對電力改革步驟分為五步推進:即“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這對電力行業影響巨大。
十多年過去了,但在一些領域,電改并沒有達到5號文設計的目標。2002年底五大發電集團成立,“廠網分開”基本實現,發電環節實現獨立;“主輔分離”雖在2011年逐步落地,但至今仍爭議頗多;“輸配分開”和“競價上網”兩項內容仍沒有實質性進展。
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已經迫在眉睫,6月份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中明確提出了,要抓緊制定電力體制改革,啟動能源領域法律法規立改廢工作。
記者獲悉,經過多輪征求意見和反復修改的征求意見稿,沒有將“輸配分開”列入討論范圍,對于外界熱議的可能拆分電網公司的做法也并未提及,而是以“放開兩頭、監管中間”為原則,圍繞“四放開一獨立”展開——輸配以外的經營性電價放開、售電業務放開、增量配電業務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供電計劃放開,交易平臺相對獨立。
售電放開
一位不具名的電力系統內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透露,新一輪電改將會在售電側強化競爭機制,形成市場化的售電新機制。
從電力系統的發、輸、配、售四環節來看,繼發電放開后,售電將成為第二個被放開的環節,而這一步邁了十年之久。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史玉波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曾公開表示,當下電改將“放開售電側,讓用戶選擇售電商進行交易”。
售電放開改革從某種意義上會改變電網的盈利模式。在此之前,電網的主要收益來自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之差,這部分收益直接構成了電網主要的盈利來源。售電側分離后,輸配電價將會取而代之,成為電網的主要收益。這與過去電網所習慣的盈利模式完全不同。
針對售電放開,目前五大發電集團態度不明。根據今年6月份國家發改委召集五大發電集團研討電改的情況看,當時發電企業主要擔心售電放開后收益不穩定或會受損。
雖然發電集團對此項改革態度并不積極,但對于政策設計者來說,更擔心的是,如果一旦放開,這些發電企業在部分售電市場上將形成壟斷局面。
可供參考的是在發電側的改革。雖然5號文中規定了,每個發電企業在各電力市場中的份額原則上不超過20%的比例,但是現實中,仍有企業遠超過這一比重。
有相關人士建議,此次售電放開也需要考慮這一點,規定售電企業的市場份額。
除了發電企業參與售電外,其他幾類開放售電的主體還包括工業園區、公共服務行業和節能服務公司等。
大型工業園區成為拉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有效力量,若允許工業園區參與售電業務,有可能會產生一批由園區管理者直接組建的售電公司,直接與園區內大用戶進行直接交易,這會催生出一種全新的交易模式。也讓大用戶直購電在未來的售電市場中可能占據一定份額。
華北電力大學能源與電力經濟研究咨詢中心主任曾鳴認為:下一步應該增加大用戶直購電市場化試點,并且加以規范。
另一個不可忽視的力量是公共服務行業和節能服務公司。根據國家發改委公布的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全國從事節能服務的企業為4175家,其中節能服務公司名單總數已達3210家。
此次售電側放開,將會為節能服務公司打開了一項新的業務領域,也是一次不錯的發展機會。
除上述外,分布式電源用戶、其他社會資本等在符合一定資質條件下,也可以成立售電企業的方式成為新的售電主體。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建議應當對售電放開進行試點,他認為,售電側放開最需要考慮電價會降低還是上漲。“今后拆分售電一定要增加一道成本。若售電引入市場競爭,電價會變低嗎?只能說可能會。”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董事總經理韓小平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由于各地的資源配置都不一樣,因此售電公司如何開展售電業務,還需要詳細規劃。
輸配電價如何核定?
售電放開后,電網公司的收入將以輸配電價取而代之,輸配電價如何定價對其影響巨大。然而怎樣算清楚輸配電價,一直是阻礙電力改革進行的一大問題。一位參與電力改革的能源局官員曾公開表示,電網的輸電成本一日算不清,電網就一日不可能支持電改。
自2002年提出直購電試點以來,國家發改委就與電網開始商討輸配電價的核定。之后,在2005年發布的《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中提出,電網輸電業務、配電業務應逐步在財務上實行獨立核算。但輸配定價問題仍一直沒有解決。
而今,在售電側進一步放開的情況下,輸配電價面臨新的改革機遇。為了保證國網公司的收入在改革初期不會出現太大波動,初期在輸配電價的核定方法會有過渡原則。一位電網內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稱,輸配電價將采用過網費的形式,在起步階段由平均購銷差價形成。
針對如何獨立核算輸配電價?中電聯副秘書長歐陽昌裕認為可以通過地方的銷售電價減去上網電價,形成一個固定的輸配電價,每年進行一次核算,不出四五年就能完全摸清該地區的輸配電價的成本。
這樣的核算方法或許可以保證,在過渡階段,電網的收益波動不會太大,但隨著改革的逐步推進,輸配電價終將擁有更加市場化的核算方法。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隨著改革的深入,輸配電價的核算方法最終將采用“成本+合理收益”的方式確定,并會逐漸趨于市場化,以保證電網收益逐步趨向穩定。
除此之外,對市場放開的還有電網的增量配電業務。這次改革方案沒有涉及存量輸配電資產的拆分,主要是考慮到資產龐大、涉及利益太多,改革難以推進,因此只在新增的配電業務中允許各投資主體進入。而對于增量配電業務,部分發電企業、尤其是分布式電源投資企業的積極性最高。
交易平臺獨立運行?
根據“四放開一獨立”的原則,此次電改受到影響的還有現有的交易模式,而對于國網而言,這或許是爭議較大的一環。
目前,中國電力[0.28%]交易中心隸屬于國網。 “國家電網交易中心”于2006年10月全部完成組建,是電網公司歸口負責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組織和電力市場服務等工作的職能部門。其工作職責是負責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和管理;負責季度、月度電力市場交易計劃管理;組織電力交易;交易合同、購售協議簽訂的組織工作,并進行電量結算和交易統計分析等。
根據知情人士透露,交易平臺獨立已被提出多年,此前一直因為不具備獨立條件而夭折,此次電改是否會真的將交易獨立似乎并不明確。而若真將交易與其他業務分開,意味著將電力交易系統交予政府直接監管。
如果交易中心獨立,直接受到影響的便是電力調度。國務院研究室綜合經濟司司長范必曾表示:“電力調度在組織和協調電力系統運行和電力市場交易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那么,如果交易獨立,那么調度是否也應獨立出來?
“應當將調度機構從電網企業中分離出來,組建獨立的調度交易結算中心,負責電力市場平臺建設和電力交易、計量與結算,組織和協調電力系統運行,確保電力調度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還有電網的無歧視公平開放。”范必認為。
韓小平則告訴記者,調度是容易出現腐敗的環節,它是一個核心利益,要把調度獨立出來,是很關鍵的一步。
但調度是涉及買賣雙方的,如果調度獨立,即會增加很多成本。“因此要謹慎一些,運用試點,核算收益。”林伯強說。
售電的放開直接影響到的是電網公司的盈利模式,不再以購銷差價作為主要利潤,而是由輸配電價取而代之。
新一輪電改正在征求意見之中,按照原定的計劃,將于年底開始實施。但目前實施時間仍是未知數。
一位來自電力系統的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經過數次修改和征求意見,已初步形成的《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稱“征求意見稿”)已發至各相關單位。
這份征求意見稿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制定。去年,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議中提到了關于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改革和市場決定價格機制都直接指向了電力行業。新一輪電改于是啟動。
早在2002年,國務院頒發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5號文)對電力改革步驟分為五步推進:即“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這對電力行業影響巨大。
十多年過去了,但在一些領域,電改并沒有達到5號文設計的目標。2002年底五大發電集團成立,“廠網分開”基本實現,發電環節實現獨立;“主輔分離”雖在2011年逐步落地,但至今仍爭議頗多;“輸配分開”和“競價上網”兩項內容仍沒有實質性進展。
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已經迫在眉睫,6月份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中明確提出了,要抓緊制定電力體制改革,啟動能源領域法律法規立改廢工作。
記者獲悉,經過多輪征求意見和反復修改的征求意見稿,沒有將“輸配分開”列入討論范圍,對于外界熱議的可能拆分電網公司的做法也并未提及,而是以“放開兩頭、監管中間”為原則,圍繞“四放開一獨立”展開——輸配以外的經營性電價放開、售電業務放開、增量配電業務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供電計劃放開,交易平臺相對獨立。
售電放開
一位不具名的電力系統內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透露,新一輪電改將會在售電側強化競爭機制,形成市場化的售電新機制。
從電力系統的發、輸、配、售四環節來看,繼發電放開后,售電將成為第二個被放開的環節,而這一步邁了十年之久。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史玉波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曾公開表示,當下電改將“放開售電側,讓用戶選擇售電商進行交易”。
售電放開改革從某種意義上會改變電網的盈利模式。在此之前,電網的主要收益來自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之差,這部分收益直接構成了電網主要的盈利來源。售電側分離后,輸配電價將會取而代之,成為電網的主要收益。這與過去電網所習慣的盈利模式完全不同。
針對售電放開,目前五大發電集團態度不明。根據今年6月份國家發改委召集五大發電集團研討電改的情況看,當時發電企業主要擔心售電放開后收益不穩定或會受損。
雖然發電集團對此項改革態度并不積極,但對于政策設計者來說,更擔心的是,如果一旦放開,這些發電企業在部分售電市場上將形成壟斷局面。
可供參考的是在發電側的改革。雖然5號文中規定了,每個發電企業在各電力市場中的份額原則上不超過20%的比例,但是現實中,仍有企業遠超過這一比重。
有相關人士建議,此次售電放開也需要考慮這一點,規定售電企業的市場份額。
除了發電企業參與售電外,其他幾類開放售電的主體還包括工業園區、公共服務行業和節能服務公司等。
大型工業園區成為拉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有效力量,若允許工業園區參與售電業務,有可能會產生一批由園區管理者直接組建的售電公司,直接與園區內大用戶進行直接交易,這會催生出一種全新的交易模式。也讓大用戶直購電在未來的售電市場中可能占據一定份額。
華北電力大學能源與電力經濟研究咨詢中心主任曾鳴認為:下一步應該增加大用戶直購電市場化試點,并且加以規范。
另一個不可忽視的力量是公共服務行業和節能服務公司。根據國家發改委公布的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全國從事節能服務的企業為4175家,其中節能服務公司名單總數已達3210家。
此次售電側放開,將會為節能服務公司打開了一項新的業務領域,也是一次不錯的發展機會。
除上述外,分布式電源用戶、其他社會資本等在符合一定資質條件下,也可以成立售電企業的方式成為新的售電主體。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建議應當對售電放開進行試點,他認為,售電側放開最需要考慮電價會降低還是上漲。“今后拆分售電一定要增加一道成本。若售電引入市場競爭,電價會變低嗎?只能說可能會。”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董事總經理韓小平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由于各地的資源配置都不一樣,因此售電公司如何開展售電業務,還需要詳細規劃。
輸配電價如何核定?
售電放開后,電網公司的收入將以輸配電價取而代之,輸配電價如何定價對其影響巨大。然而怎樣算清楚輸配電價,一直是阻礙電力改革進行的一大問題。一位參與電力改革的能源局官員曾公開表示,電網的輸電成本一日算不清,電網就一日不可能支持電改。
自2002年提出直購電試點以來,國家發改委就與電網開始商討輸配電價的核定。之后,在2005年發布的《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中提出,電網輸電業務、配電業務應逐步在財務上實行獨立核算。但輸配定價問題仍一直沒有解決。
而今,在售電側進一步放開的情況下,輸配電價面臨新的改革機遇。為了保證國網公司的收入在改革初期不會出現太大波動,初期在輸配電價的核定方法會有過渡原則。一位電網內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稱,輸配電價將采用過網費的形式,在起步階段由平均購銷差價形成。
針對如何獨立核算輸配電價?中電聯副秘書長歐陽昌裕認為可以通過地方的銷售電價減去上網電價,形成一個固定的輸配電價,每年進行一次核算,不出四五年就能完全摸清該地區的輸配電價的成本。
這樣的核算方法或許可以保證,在過渡階段,電網的收益波動不會太大,但隨著改革的逐步推進,輸配電價終將擁有更加市場化的核算方法。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隨著改革的深入,輸配電價的核算方法最終將采用“成本+合理收益”的方式確定,并會逐漸趨于市場化,以保證電網收益逐步趨向穩定。
除此之外,對市場放開的還有電網的增量配電業務。這次改革方案沒有涉及存量輸配電資產的拆分,主要是考慮到資產龐大、涉及利益太多,改革難以推進,因此只在新增的配電業務中允許各投資主體進入。而對于增量配電業務,部分發電企業、尤其是分布式電源投資企業的積極性最高。
交易平臺獨立運行?
根據“四放開一獨立”的原則,此次電改受到影響的還有現有的交易模式,而對于國網而言,這或許是爭議較大的一環。
目前,中國電力[0.28%]交易中心隸屬于國網。 “國家電網交易中心”于2006年10月全部完成組建,是電網公司歸口負責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組織和電力市場服務等工作的職能部門。其工作職責是負責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和管理;負責季度、月度電力市場交易計劃管理;組織電力交易;交易合同、購售協議簽訂的組織工作,并進行電量結算和交易統計分析等。
根據知情人士透露,交易平臺獨立已被提出多年,此前一直因為不具備獨立條件而夭折,此次電改是否會真的將交易獨立似乎并不明確。而若真將交易與其他業務分開,意味著將電力交易系統交予政府直接監管。
如果交易中心獨立,直接受到影響的便是電力調度。國務院研究室綜合經濟司司長范必曾表示:“電力調度在組織和協調電力系統運行和電力市場交易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那么,如果交易獨立,那么調度是否也應獨立出來?
“應當將調度機構從電網企業中分離出來,組建獨立的調度交易結算中心,負責電力市場平臺建設和電力交易、計量與結算,組織和協調電力系統運行,確保電力調度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還有電網的無歧視公平開放。”范必認為。
韓小平則告訴記者,調度是容易出現腐敗的環節,它是一個核心利益,要把調度獨立出來,是很關鍵的一步。
但調度是涉及買賣雙方的,如果調度獨立,即會增加很多成本。“因此要謹慎一些,運用試點,核算收益。”林伯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