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電改
后來有人評價巴西這次電改時,使用了“經典”一詞。因為它打破國有壟斷、引進私有資本、建立市場機制、成立監管部門、推進市場競爭的做法,是當時的潮流,也是普遍做法。只不過不久之后,一場旱災暴露出了巴西過分依賴水電、缺乏長期的電力產業規劃等問題,很快地又開啟了第二次電改。
“大停電”事件中的配給供電改變了消費者的習慣,加快了節電設備的替代,但是對用電量的增長造成“重挫”,影響了電力行業的發展。經過了一年多的討論,第二次電改由當時的新一屆政府在2004年推出,以確保供電安全、低電價、和普及用電為出發點,從體制入手,通過法律和法案,確立了一套新的體系。
為了實現第一個目標:用電安全。這次改革引入了長期合約機制,規定電力合同必須是長期的,簽署合約時需要發電廠提供實物抵押物。巴西政府認為,長期合約對確保電力供應安全非常重要,也便于政府開展長期的產業發展規劃,計劃到2017年實現全部電力合同長期化。
為了達到第二個目的,即低電費。巴西政府通過開展發電和輸電項目的競標,大力推動市場競爭機制。從2005年到2012年底,全國新發電項目的平均中標價格七年之間從175.16雷亞爾降至91.25雷亞爾每兆瓦時,在輸電方面,平均中標價格同期下降了24%。
在巴西,發電和輸電項目的競價機制,不僅對控制電費有利,而且還對工程的如期完成至關重要,因為發電廠和供電方手中都有約定好價格的長期合同,確保了雙方的收益,減少了企業的風險,也使之更容易獲得資金。可以說,是在這一機制施行后,巴西電力版圖才迅速擴張。
最后是第三個目的,用電的普及。巴西推出了“全民燈光”計劃,隨著電力版圖的擴張和經濟的發展,在2013年基本實現了全民通電。在這次改革中,成立了這樣幾個部門:負責產業規劃的研究公司(EPE)、負責監測供電安全的委員會(CMSE)、負責批準“全國互聯系統”(包括發電廠和輸電企業的一個全國體系,涵蓋了巴西96.8%的發電量)內電力交易的機構(CCEE),使全國變成了一個可以互相補給和調度的整體電力市場,而不再是以前的各個區域市場。
此外,還由相關各部委聯合成立了全國電力政策顧問委員會,負責制定方針,批準巴西礦產和能源部提出的與電力相關的建議。
在電的交易方面,第二次電改建立了兩個機制:一個是發電廠和供電方參加的常規機制(ACR),還有一個是發電廠、中間商、進出口商和自由消費者都能參與的自由機制(ACL)。其中第一個機制涵蓋了巴西“全國互聯系統”內的所有供電企業,他們必須通過競價程序購買電力。而在自由體系中,買賣雙方自由簽訂協議。
經過近十年的運轉,雖然還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巴西國內目前對這套體系的總體評價是積極的。2011年,巴西發電量是全球發電量的37分之一。從1973年到2011年,巴西用電量平均每年增長5.8%,其中居民用電年均增長6.3%,工業用電年均增長4%。與此同時,這個南美大國的GDP年均增速是3.4%。根據EPE的預測,2013年,巴西用電量將增長4.3%,其中商業用電增幅大于家庭用電,而后者又將大于工業用電。
電力是經濟的血液。雖然有些學者認為,巴西每次電改都是在危機、問題產生后被迫進行。第一次是資金短缺,第二次是旱災,有些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且一改就是不得已而為之的大改,但第二次電改之后,巴西經濟并沒有再受到過電力短缺的制約,從這個角度上說,巴西人成功地向大停電說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