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河北省工信廳了解到,為嚴控產能過剩,加強光伏制造業管理,推動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從1月15日開始,河北省對省內光伏制造企業的主要產品產銷存實行月報制度。
按照省工信廳《關于加強光伏制造行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每月15日前,省內光伏制造企業應將多晶硅、硅錠、硅棒、硅片、晶硅電池組件等產品的產銷存等情況制表報送主管部門。記者注意到,除產銷存等信息外,光伏企業資產、負債、固定資產本年累計投資等反映企業經營情況的數據也在統計之列。
按照省工信廳《關于加強光伏制造行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每月15日前,省內光伏制造企業應將多晶硅、硅錠、硅棒、硅片、晶硅電池組件等產品的產銷存等情況制表報送主管部門。記者注意到,除產銷存等信息外,光伏企業資產、負債、固定資產本年累計投資等反映企業經營情況的數據也在統計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