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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全國能源工作會議在京召開。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徐紹史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在會上作了題為“轉方式調結構促改革 強監管保供給惠民生 扎實做好2014年能源工作”的報告。
徐紹史高度評價了2013年能源工作。他指出,國家能源局在抓大事、辦實事、推改革、穩增長、轉作風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和實實在在的成果。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對我國今年乃至今后一個時期的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全國能源系統要“吃透”中央精神,“摸透”行業情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能源工作緊迫感、使命感和責任感,對照調整,對號入座,落實責任,狠抓落實。
一要切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具備全球視野,跟蹤能源市場變化和能源領域發展,深入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增強能源貿易話語權、議價權;立足國內,面向國際,強化生產,控制消耗,堅持開源節流并重,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應。二要大力推進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充分認識深化改革是能源事業科學發展的強大動力,尊重市場規律、加快探索創新,用改革創新解決能源事業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另一方面要強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理順改革總體順序,找準改革切入點和突破口,不失時機推進電力、油氣、煤炭改革。三要積極探索新型城鎮化進程中能源生產和消費新模式。在供給側采取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結合,增加非常規能源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給;在需求側提高能效、降低能耗、減少污染。四要進一步加強能源管理。能源系統要進一步簡政放權,做到“立改廢”,簡化審批備案審核辦法,將更多精力轉移到想大事、議大事、抓大事上面,努力創造良好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強化規劃約束力,抓好監管,把調控和監管所需的信息納入系統,促進能源行業轉型升級,推動能源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五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隊伍建設。完善制度,管好隊伍,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風好、素質好的能源人才隊伍,為社會經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國家發展改革委將一如既往支持能源系統和國家能源局,齊心協力,共同做好能源發展改革各項工作。
吳新雄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能源事業。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和張高麗副總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并親力親為推動能源科學發展。一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下,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的直接領導下,在各省區市、各有關部門大力支持下,全國能源系統團結協作、攻堅克難、奮力拼搏、扎實工作,全力以赴保障能源生產供應,千方百計優化能源結構布局,加大力度推動能源改革創新,保持能源形勢總體平穩,能源效率進一步提高,為經濟穩中有進、穩中向好和人民群眾用能條件持續改善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是以大氣污染防治為抓手,能源結構調整步伐加快。參與擬訂并貫徹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制訂能源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增供外來電力、保障天然氣供應等5方面能源保障措施。國家能源局成立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全面協調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能源保障工作。穩步壓減煤炭消費,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預計2013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電力總裝機比重達30.6%,較上年提高4個百分點。推動能源產業轉型升級,全年關停小火電機組447萬千瓦,淘汰落后煤礦1874處、產能約2億噸。現代化、規模化、集約化大型能源基地貢獻率明顯提升。
二是以落實高訪成果為契機,能源國際合作取得重大進展。在油氣領域簽署一系列油氣增供協議和備忘錄。核電“走出去”取得新突破。煤炭、電力領域國際貿易持續增長。正式加入國際可再生能源署,與有關國家簽署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或框架協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國際合作日益深化。
三是以改革創新為動力,能源發展的活力進一步增強。積極穩妥推動能源體制機制改革,研究并推進電力、油氣、煤炭領域改革,加大能源領域向民間資本開放力度。大力推進能源科技創新,持續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核電、頁巖氣、電力、天然氣長輸管道和LNG、潔凈煤技術等能源技術裝備國產化產業化取得新突破。
四是順利完成國家能源局重組,能源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新的國家能源局成立以來,圍繞“三定規定”,轉變作風,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聚焦“四風”,開門聽取意見,深入查擺問題,加強整改落實,為民務實清廉的作風得到進一步強化。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1項,部署啟動了12項能源專項監管,擬訂了石油天然氣、頁巖氣、煤層氣、海洋油氣、核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炭、煤電、能源科技、能源國際合作等10個配套專項發展戰略以及大型煤炭、煤電、油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基地等發展規劃及配套能源大通道規劃。著手推動大氣污染防治能源領域127個重大項目的落地。明確并積極推動解決影響能源科學發展的十大難題,積極協調解決風電集中開發地區棄風限電問題,研究提出緩解煤炭企業經營困難的對策措施,努力破解能源發展難題。出臺服務9省區能源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建立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工作機制,全年解決150萬無電人口用電問題,深入實施人民群眾滿意用電工程,全力保障民用和采暖天然氣供應,認真做好能源扶貧工作,服務地方、服務企業、服務民生。
吳新雄強調,2014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做好能源工作意義重大。2014年能源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圍繞保障能源戰略安全、轉變能源消費方式、優化能源布局結構、創新能源體制機制等四項基本任務,著力轉方式、調結構、促改革、強監管、保供給、惠民生,以改革紅利激發市場動力活力,打造中國能源“升級版”,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能源保障。重點做好十個方面工作:
一是轉變能源消費方式,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過快增長。以提高能源效率為主線,保障合理用能,鼓勵節約用能,控制過度用能,限制粗放用能。推行“一掛雙控”措施,將能源消費與經濟增長掛鉤,對高耗能產業和過剩產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對其他產業按平均先進能效標準實行能耗強度約束。推行區域差別化能源政策,實施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切實控制能源消費過快增長。
二是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促進能源結構優化。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年度重點任務,制訂出臺重點省區市能源保障方案,抓好重大項目落地;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出臺并組織實施煤炭減量替代方案;嚴格控制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區域煤電項目。有序實施“煤改氣”,加快推進油品質量升級,提高天然氣供氣保障能力,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和節能減排工作力度。
三是大力發展清潔能源,促進能源綠色發展。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與就地消納結合,積極開發水電,有序發展風電,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積極推進生物質能和地熱能開發利用,安全高效發展核電,適時啟動核電重點項目建設。
四是加快石油天然氣發展,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常規非常規并舉、陸上海上并重的方針,提升油氣自給能力,加大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著力突破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和海洋油氣資源開發,穩妥推進煤制油氣產業示范,加快油氣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石油和天然氣期貨貿易。
五是優化布局,推進煤炭煤電大基地和大通道建設。按照“安全、綠色、集約、高效”的原則,加強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加快重點煤電基地和輸電通道建設,重點建設14個大型煤炭基地、9個大型煤電基地、12條“西電東送”輸電通道,優化能源發展空間布局,提高能源資源配置效率。
六是以重大項目為載體,大力推進能源科技創新。堅持自主創新,鼓勵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以能源重大工程為載體,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建立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自主創新體制機制,抓好重大技術研究和重大科技專項,推動關鍵設備和能源裝備國產化,加強能源行業標準制訂和管理,打造能源科技裝備“升級版”。
七是深化能源國際合作,拓展我國能源發展空間。以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為重大契機,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等高訪成果,鞏固深化能源國際合作重大關系,推動能源企業“走出去”,增強全球能源治理話語權和影響力。按照“總體謀劃、多元合作、分類實施、掌握主動”的方針,進一步提升能源國際合作水平。
八是加快能源民生工程建設,提高能源普遍服務水平。以逐步推進城鄉能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加強無電地區電力建設,深入推進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工程,提高民用天然氣供應保障水平,積極推進“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行動,為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改善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提供能源保障。
九是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強化能源監管。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研究擬訂全面深化能源領域改革方案,推進能源領域體制機制創新,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進一步深化電力改革,穩步推進石油天然氣改革,加快煤炭改革,加強能源市場監管和能源安全監管。
十是加強能源行業管理,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審批,創新能源管理方式,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措施、監管與服務,推進能源法制建設,強化戰略規劃政策引導,創新審批(核準)備案機制,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加強能源統計監測和預警,切實提高能源管理效能。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史玉波、劉琦主持會議,其他黨組成員出席會議。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經信委、煤炭主管部門、大型能源企業有關負責同志,以及相關行業協會代表參加會議。國家能源局各司、派出機構、直屬單位、中電聯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