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種種爭論,電力缺口大、急需調整能源結構的地區難以置之度外。6月28日,評審專家組在上海召開調查會,聽取華東四省一市政府代表以及電網公司代表匯報經濟發展和電力發展情況與規劃,江蘇省地方官員非常著急。去年,江蘇經濟總量全國排名第二,其已長期存在電力缺口,而且也面對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壓力。江蘇能源局煤電處處長戚玉松說:如果不能建,江蘇省以后的電力需求該怎么解決?
議而不決的工程評估
針對評估環節的懸擱,國家電網上報國家發改委,明確提出希望改進現有評估機制。新近的一份《情況匯報》中寫到: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要求,根據電網的系統性、網絡性特征,重點加強對電網規劃的整體評估,不再具體評估單個項目;電網規劃批復后,規劃明確的項目原則上直接進入核準程序。
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國發[2004]19號)規定,項目核準機關在受理核準申請后,如有必要,應在四個工作日內委托有資格的咨詢機構進行評估。顯然,國網方面認為中咨公司的評估不是必經的程序。國網發展策劃部副主任張正陵表示,交流特高壓項目都經過了可行性研究,各級政府也均出具了支持性文件。之前的“晉東南-南陽-荊門”交流特高壓試驗示范工程,已經建成的華東環網南半環“淮南-浙北-上海”工程,和今年4月開工的“浙北-福州”工程,都是直接核準,未進行評估。
中國電力聯合會副秘書長歐陽昌裕認為,中咨公司是八十年代國家投資體制改革的產物,這個制度設計是對的,但現在對那些有分歧而拿不定主意的,特別是連決策者也拿不定主意的工程,應該委托多家機構進行評估,多聽取不同的意見,才能有利于決策者做最后的權衡;如果僅委托一家,首先是有一家之言之嫌,其次是如果這家機構本身帶有傾向性,很難做到公正評估。
事實上,與中咨公司資質相同的評估機構有50多家。與目前電網項目評估機構實際僅中咨公司一家比較,在鐵路、石油、石化等行業上項目評估中,均有多家評估機構參與。為此,國家電網呼吁增加評估機構,引進市場機制,保證評估客觀、公正、透明、高效。
電力系統自動化與穩定性理論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薛禹勝是黨外人士,他表示,過去在三峽工程、高鐵建設、大型核電站的評估論證中,都曾存在不同的意見和聲音,而且反對者的數量也有相當的比例,因而需要按照既定的決策程序科學論證和實施。在他看來,像特高壓這樣長期因為個別人的反對而影響和阻礙工程決策,是一個奇怪的現象。評估機制的變革,不僅需要科學的論證程序,更需要各個方面的共同擔當,勇于負責。
“十二五”電網專項規劃難產
一些具體項目的評估被擱置,只是特高壓工程建設目前困局的細節部分。更重要的難題是,國務院曾要求制定的“十二五”電網專項規劃的遲遲不能出臺。“十二五”已經過去三年,國家能源局仍舊沒有拿出專項規劃。國家電網人士認為,由于政府沒有制定電網的發展專項規劃,才直接導致電網建設缺失全局的專項規劃指導,這是單個項目就工程論工程、一事一議的根本原因所在。
薛禹勝指出,目前,如何建立可靠的電網,如何使電網提高對能源使用的效率,以及電網的投資效率等等,這些重大問題都迫切需要以一個規劃來回應。
其中的關鍵問題,是目前中國電力資源存在嚴重的區域不平衡狀況,而特高壓國家工程何時可以派上用場,化解這一難題。
在華東環網項目在上海的調查會上,即有專家提出,特高壓重點工程遲遲不能核準,內蒙、東北等地區火電窩電、風電棄風以及西南水電棄水形勢嚴峻,東部則能源短缺、霧霾加劇,同時由于長三角地區已形成多直流接入的“強直弱交”電網結構,500千伏電網不能滿足電網安全運行需要,存在大面積停電風險。
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指出,一方面一些城市霧霾肆虐飽受詬病,另一方面主要分布于內蒙、東北、西北的清潔能源又大量棄用,有電卻送不出來,實在不應該。究其原因主要是特高壓輸電線路曠日持久的爭議久拖不決。他認為,之所以無休止的爭論而無人拍板,反映出的是決策者擔當精神的缺失。錯過發展機遇,損失和代價將是歷史性的。
長期做規劃制定的歐陽昌裕告訴記者,今年上半年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向國家能源局提交了《加強電力統一規劃機制的研究》報告,建議政府部門應側重對規劃的制定與框架的設計,而不是具體項目的審批。
今年1月1日國務院批準《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去年8月份公布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以及《天然氣發展“十二五”規劃》和《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但是,涉及國民經濟發展的重點領域的電力與電網的專項規劃卻一直未能出臺,特高壓的大發展因而無法提上日程。
實際上,在“十一五”期間也沒有出臺電網的專項規劃。國家能源局為何沒有制定電網專項規劃?記者希望向國家能源局求證,國家能源局有關司局在接到電話后拒絕接受采訪。而據業內人士稱,一直支持特高壓發展的原江西省省長、電監會主席吳新雄,在履新國家能源局局長后,也多次召開會議,意圖盡快出臺特高壓十二五電網規劃。
據歐陽昌裕介紹,編制電網的專項規劃前提是要有全行業的電力規劃。電力規劃要研究的內容,更多是通過電網專項規劃來解決。國家能源局編制電網“十二五”專項規劃有兩個選擇,其一是完全另搞一套,其二是根據兩個電網公司提出的規劃進行評估整合,形成一個政府的規劃。
在國家能源局的要求下,國家電網集中100多人,采用仿真模擬電網計算的方式,用了五年時間做出了《國家電網“十二五”專項規劃》。據中國電科院系統所規劃室主任周勤勇介紹:“仿真建模數據覆蓋了國網公司五大區域電網(包括西北、東北、華北、華中、華東),有1.1萬多個結點,仿真線路3.5萬多條”。這一規劃分別于2010年9月、2013年5月上報國家能源局。顯然,該規劃的定位是國家電網公司的規劃,而不是國家電網的專項規劃。
現在“十二五”規劃還有兩年即將結束、已經到了中期評估階段,國家能源局沒有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制定出《國家十二五電網專項規劃》,而在九月份批準公布了《南方電網發展規劃(2013-2020年)》。
當記者問到為什么南方電網公司的規劃順利發布,歐陽昌裕介紹說:“第一,南方電網是一個區域網,僅覆蓋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相比較國家電網范圍很小;第二,南方電網沒有提出建設特高壓,規避了分歧,可能更符合他們的口味”。
電網的專項規劃編制難以出臺的實質在于,圍繞是否應建設特高壓電網存在嚴重分歧。
“發展特高壓等大容量、高效率、遠距離先進輸電技術”,已經明確寫入《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從專項規劃與國家五年總體規劃的關系上講,總體規劃是綱,專項規劃是目。五年總體規劃是全體社會最大的發展共識和發展綱領,而專項規劃必須服從大局、服從國家的五年規劃,并與總體規劃相銜接,專項規劃的編制必須在總體規劃的框架下制定。
對此歐陽昌裕認為:“國家能源局應該如實向國務院報告,也可拿出兩個方案,列出兩個方案的優缺點,請國務院做出決策,而不是擱置或者不作為。決策不僅要承擔風險,更取決于政治意愿。”事實上,當編制有利益沖突的專項規劃的時候,會受到比較大的阻力,很難形成共識。比如《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就是經過中央地方之間反復利益博弈、反復協調與協商的結果。
近年來,中國國家發展中長期規劃和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優勢在全球范圍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和肯定。特高壓國家工程目前困局令人深思之處在于,它提示,在重大問題上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狀況,意味著上述制度優勢及其決策機制正在面臨新的挑戰。
議而不決的工程評估
針對評估環節的懸擱,國家電網上報國家發改委,明確提出希望改進現有評估機制。新近的一份《情況匯報》中寫到: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要求,根據電網的系統性、網絡性特征,重點加強對電網規劃的整體評估,不再具體評估單個項目;電網規劃批復后,規劃明確的項目原則上直接進入核準程序。
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國發[2004]19號)規定,項目核準機關在受理核準申請后,如有必要,應在四個工作日內委托有資格的咨詢機構進行評估。顯然,國網方面認為中咨公司的評估不是必經的程序。國網發展策劃部副主任張正陵表示,交流特高壓項目都經過了可行性研究,各級政府也均出具了支持性文件。之前的“晉東南-南陽-荊門”交流特高壓試驗示范工程,已經建成的華東環網南半環“淮南-浙北-上海”工程,和今年4月開工的“浙北-福州”工程,都是直接核準,未進行評估。
中國電力聯合會副秘書長歐陽昌裕認為,中咨公司是八十年代國家投資體制改革的產物,這個制度設計是對的,但現在對那些有分歧而拿不定主意的,特別是連決策者也拿不定主意的工程,應該委托多家機構進行評估,多聽取不同的意見,才能有利于決策者做最后的權衡;如果僅委托一家,首先是有一家之言之嫌,其次是如果這家機構本身帶有傾向性,很難做到公正評估。
事實上,與中咨公司資質相同的評估機構有50多家。與目前電網項目評估機構實際僅中咨公司一家比較,在鐵路、石油、石化等行業上項目評估中,均有多家評估機構參與。為此,國家電網呼吁增加評估機構,引進市場機制,保證評估客觀、公正、透明、高效。
電力系統自動化與穩定性理論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薛禹勝是黨外人士,他表示,過去在三峽工程、高鐵建設、大型核電站的評估論證中,都曾存在不同的意見和聲音,而且反對者的數量也有相當的比例,因而需要按照既定的決策程序科學論證和實施。在他看來,像特高壓這樣長期因為個別人的反對而影響和阻礙工程決策,是一個奇怪的現象。評估機制的變革,不僅需要科學的論證程序,更需要各個方面的共同擔當,勇于負責。
“十二五”電網專項規劃難產
一些具體項目的評估被擱置,只是特高壓工程建設目前困局的細節部分。更重要的難題是,國務院曾要求制定的“十二五”電網專項規劃的遲遲不能出臺。“十二五”已經過去三年,國家能源局仍舊沒有拿出專項規劃。國家電網人士認為,由于政府沒有制定電網的發展專項規劃,才直接導致電網建設缺失全局的專項規劃指導,這是單個項目就工程論工程、一事一議的根本原因所在。
薛禹勝指出,目前,如何建立可靠的電網,如何使電網提高對能源使用的效率,以及電網的投資效率等等,這些重大問題都迫切需要以一個規劃來回應。
其中的關鍵問題,是目前中國電力資源存在嚴重的區域不平衡狀況,而特高壓國家工程何時可以派上用場,化解這一難題。
在華東環網項目在上海的調查會上,即有專家提出,特高壓重點工程遲遲不能核準,內蒙、東北等地區火電窩電、風電棄風以及西南水電棄水形勢嚴峻,東部則能源短缺、霧霾加劇,同時由于長三角地區已形成多直流接入的“強直弱交”電網結構,500千伏電網不能滿足電網安全運行需要,存在大面積停電風險。
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指出,一方面一些城市霧霾肆虐飽受詬病,另一方面主要分布于內蒙、東北、西北的清潔能源又大量棄用,有電卻送不出來,實在不應該。究其原因主要是特高壓輸電線路曠日持久的爭議久拖不決。他認為,之所以無休止的爭論而無人拍板,反映出的是決策者擔當精神的缺失。錯過發展機遇,損失和代價將是歷史性的。
長期做規劃制定的歐陽昌裕告訴記者,今年上半年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向國家能源局提交了《加強電力統一規劃機制的研究》報告,建議政府部門應側重對規劃的制定與框架的設計,而不是具體項目的審批。
今年1月1日國務院批準《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去年8月份公布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以及《天然氣發展“十二五”規劃》和《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但是,涉及國民經濟發展的重點領域的電力與電網的專項規劃卻一直未能出臺,特高壓的大發展因而無法提上日程。
實際上,在“十一五”期間也沒有出臺電網的專項規劃。國家能源局為何沒有制定電網專項規劃?記者希望向國家能源局求證,國家能源局有關司局在接到電話后拒絕接受采訪。而據業內人士稱,一直支持特高壓發展的原江西省省長、電監會主席吳新雄,在履新國家能源局局長后,也多次召開會議,意圖盡快出臺特高壓十二五電網規劃。
據歐陽昌裕介紹,編制電網的專項規劃前提是要有全行業的電力規劃。電力規劃要研究的內容,更多是通過電網專項規劃來解決。國家能源局編制電網“十二五”專項規劃有兩個選擇,其一是完全另搞一套,其二是根據兩個電網公司提出的規劃進行評估整合,形成一個政府的規劃。
在國家能源局的要求下,國家電網集中100多人,采用仿真模擬電網計算的方式,用了五年時間做出了《國家電網“十二五”專項規劃》。據中國電科院系統所規劃室主任周勤勇介紹:“仿真建模數據覆蓋了國網公司五大區域電網(包括西北、東北、華北、華中、華東),有1.1萬多個結點,仿真線路3.5萬多條”。這一規劃分別于2010年9月、2013年5月上報國家能源局。顯然,該規劃的定位是國家電網公司的規劃,而不是國家電網的專項規劃。
現在“十二五”規劃還有兩年即將結束、已經到了中期評估階段,國家能源局沒有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制定出《國家十二五電網專項規劃》,而在九月份批準公布了《南方電網發展規劃(2013-2020年)》。
當記者問到為什么南方電網公司的規劃順利發布,歐陽昌裕介紹說:“第一,南方電網是一個區域網,僅覆蓋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相比較國家電網范圍很小;第二,南方電網沒有提出建設特高壓,規避了分歧,可能更符合他們的口味”。
電網的專項規劃編制難以出臺的實質在于,圍繞是否應建設特高壓電網存在嚴重分歧。
“發展特高壓等大容量、高效率、遠距離先進輸電技術”,已經明確寫入《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從專項規劃與國家五年總體規劃的關系上講,總體規劃是綱,專項規劃是目。五年總體規劃是全體社會最大的發展共識和發展綱領,而專項規劃必須服從大局、服從國家的五年規劃,并與總體規劃相銜接,專項規劃的編制必須在總體規劃的框架下制定。
對此歐陽昌裕認為:“國家能源局應該如實向國務院報告,也可拿出兩個方案,列出兩個方案的優缺點,請國務院做出決策,而不是擱置或者不作為。決策不僅要承擔風險,更取決于政治意愿。”事實上,當編制有利益沖突的專項規劃的時候,會受到比較大的阻力,很難形成共識。比如《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就是經過中央地方之間反復利益博弈、反復協調與協商的結果。
近年來,中國國家發展中長期規劃和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優勢在全球范圍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和肯定。特高壓國家工程目前困局令人深思之處在于,它提示,在重大問題上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狀況,意味著上述制度優勢及其決策機制正在面臨新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