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之一:電力體制改革并不意味著必須拆分電網公司。俄羅斯之所以重新整合輸配電企業,用俄羅斯人的話說,以提高電網的綜合效率,協調管理業務,抑制用戶電價上漲。自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至今,我國一些經濟學家、社會媒體也認為,我國電力體制改革能夠降低電價。如果下一步拆分電網公司,搞什么輸配分開,可以斷言將進一步推動電價上漲。分的塊越多,機構就越多,效率就越低,成本就越大;而且目前正在進行的城鄉用電同網同價也會因拆分電網公司停滯不前。十年前,為什么媒體上經常看到農村用電奇高、多次驚動中央領導?不就是因為農村電網(配電網)多頭管理,導致亂收費、亂漲價嗎?國家經過十多年的努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逐步將農村用電全部交給兩大電網公司管理,才有了今天城鄉生活用電同網同價的局面。這也為下一步城鄉所有用電同網同價打下了堅實基礎。主張拆分電網企業、實行輸配分開的應該算一算這筆賬,由誰來買單,給社會有一個交代。如果說不清楚,目前還是少提輸配分開。
啟示之二:電力改革方案應適合本國國情。電力體制改革沒有唯一正確的模式與方案,應結合各國政治經濟的實際情況和電力市場發展水平確定改革目標,分階段推進。既然如此,我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必須結合我國初級階段這一實際情況,設計改革的模式和目標。在這一初級階段,我國是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和強調國家宏觀控制的國家,對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保持絕對控制力、影響力。電力系統尤其是電網企業毫無疑問屬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俄羅斯的電力體制改革由拆分電網企業到重新整合電網企業,充分說明動不動就拆分電網企業并非明智之舉。
啟示之三:電力體制改革的思路要“與時俱進”。目前的嚴重霧霾就是我國能源發展方式不合理、結構性矛盾長期積累的集中暴露。減少京津唐以及中東部地區的霧霾天氣,措施之一就是要解決清潔發展問題,讓西部的電力(水電、風電等清潔能源)通過特高壓、超高壓輸電線路送過來。俄羅斯電力體制改革由拆分電網到統一電網,似乎預示著今后電網的發展趨勢。我國應順應此潮流,不應輕易拆分電網公司,而應借助電網智能化技術的不斷發展,建設強有力的大電網。
啟示之四:政府對電網企業應在監管上下大功夫。電網壟斷經營屬自然屬性,我們不要一提壟斷就拆分它,關鍵在于監管。因此,監管應該是政府部門的事,政府職能轉變應該在這方面下大功夫。應結合我國國情,重點研究如何制定監管政策、規則,讓壟斷企業在政府監管下經營。比如電網企業的調度,權力較大。為了保證其公平、公正對待每一個發電企業,慎用手中的權力,應將監督權、評判權交給全社會,包括發電企業,讓每一個發電企業對其進行評判,并將結果向全社會公開。再比如上網電價越簡單越好。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將上網電價分成“三公”電價(標桿上網電價)、外送電價(低于三公電價)、競爭電價(低于三公電價)。筆者認為,上網電價分得越多,越容易“被人操控”。倒不如統一執行國家電價,也就是上網“一個價”。“三公”以外的電量應根據上一年發電企業的供電煤耗、環保指標、安全生產等因素確定,讓其公開透明,讓發電企業心服口服。政府在這方面大有可為,應多在規則上、監管上動腦筋,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