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價格市場化進程基本完成。2012年年末,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電煤價格取消雙軌制。抓住煤炭供需形勢近年來少有的寬松局面,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發改委不再下達年度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至此,電煤價格已經完全放開由市場調節。
根據2002年既定的“電改方案”即業內通稱的“5號文”,電力體制改革可以歸納為十六個字:廠網分離,主輔分開,輸配分開,競價上網。要求電網企業逐步對配電業務實行內部財務獨立核算,從實現電網企業輸配分開的重組。同時,對輸配電價也進行獨立核算,并最終形成上網電價、輸電電價、配電電價和終端銷售電價的四類電價.
從現實情況看,上述電力市場化目標短期內難以實現。目前,國家電力價格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按生產經營環節,電價管理分為上網、輸配和銷售電價。
今年以來,電力改革力度再度加大。電力改革的方向仍然是加大市場在價格形成機制中的作用,同時鼓勵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逐漸在電力市場化中反應環境生態的外部性成本。
2012年12月,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繼續實施并不斷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調整為10%。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鼓勵煤電聯營,增強互保能力。
2013年7月,實行核電標桿電價,完善核電上網電價機制。同月,規范銷售電價分類結構,將現行銷售電價逐步歸并為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價格三類,此舉為推進銷售電價改革、推動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提供了有利條件。
2013年9月,國家發改委提高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并出臺了調整和完善光伏發電價格及補貼政策的文件,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和減少大氣污染排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在電力市場化探索方面,電力大用戶直購電試點范圍正在擴大。今年內,國務院取消國家能源局對大用戶直購電試點的審批,國家能源局、工信部下文明確提出支持各地開展規范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并要求糾正各種變相的讓利優惠行為。
根據2002年既定的“電改方案”即業內通稱的“5號文”,電力體制改革可以歸納為十六個字:廠網分離,主輔分開,輸配分開,競價上網。要求電網企業逐步對配電業務實行內部財務獨立核算,從實現電網企業輸配分開的重組。同時,對輸配電價也進行獨立核算,并最終形成上網電價、輸電電價、配電電價和終端銷售電價的四類電價.
從現實情況看,上述電力市場化目標短期內難以實現。目前,國家電力價格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按生產經營環節,電價管理分為上網、輸配和銷售電價。
今年以來,電力改革力度再度加大。電力改革的方向仍然是加大市場在價格形成機制中的作用,同時鼓勵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逐漸在電力市場化中反應環境生態的外部性成本。
2012年12月,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繼續實施并不斷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調整為10%。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鼓勵煤電聯營,增強互保能力。
2013年7月,實行核電標桿電價,完善核電上網電價機制。同月,規范銷售電價分類結構,將現行銷售電價逐步歸并為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價格三類,此舉為推進銷售電價改革、推動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提供了有利條件。
2013年9月,國家發改委提高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并出臺了調整和完善光伏發電價格及補貼政策的文件,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和減少大氣污染排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在電力市場化探索方面,電力大用戶直購電試點范圍正在擴大。今年內,國務院取消國家能源局對大用戶直購電試點的審批,國家能源局、工信部下文明確提出支持各地開展規范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并要求糾正各種變相的讓利優惠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