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
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以激發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為中心環節,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38)完善文化管理體制。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原則,推動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推動黨政部門與其所屬的文化企事業單位進一步理順關系。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的管理機構,實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統一。
健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的體制機制。健全基礎管理、內容管理、行業管理以及網絡違法犯罪防范和打擊等工作聯動機制,健全網絡突發事件處置機制,形成正面引導和依法管理相結合的網絡輿論工作格局。整合新聞媒體資源,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推動新聞發布制度化。嚴格新聞工作者職業資格制度,重視新型媒介運用和管理,規范傳播秩序。
(39)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完善文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優勝劣汰,促進文化資源在全國范圍內流動。繼續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對按規定轉制的重要國有傳媒企業探索實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
鼓勵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發展,降低社會資本進入門檻,允許參與對外出版、網絡出版,允許以控股形式參與國有影視制作機構、文藝院團改制經營。支持各種形式小微文化企業發展。
在堅持出版權、播出權特許經營前提下,允許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開。建立多層次文化產品和要素市場,鼓勵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源相結合。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擴大政府文化資助和文化采購,加強版權保護。健全文化產品評價體系,改革評獎制度,推出更多文化精品。
(40)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統籌服務設施網絡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建立群眾評價和反饋機制,推動文化惠民項目與群眾文化需求有效對接。整合基層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體育健身等設施,建設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明確不同文化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推動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等組建理事會,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群眾參與管理。
引入競爭機制,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
(41)提高文化開放水平。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社會參與,擴大對外文化交流,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和對外話語體系建設,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理順內宣外宣體制,支持重點媒體面向國內國際發展。培育外向型文化企業,支持文化企業到境外開拓市場。鼓勵社會組織、中資機構等參與孔子學院和海外文化中心建設,承擔人文交流項目。
積極吸收借鑒國外一切優秀文化成果,引進有利于我國文化發展的人才、技術、經營管理經驗。切實維護國家文化安全。
十二、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
實現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必須加快社會事業改革,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為社會提供多樣化服務,更好滿足人民需求。
(42)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完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形成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活動的有效形式和長效機制,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實行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破解擇校難題,標本兼治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促進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推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繼續教育改革發展。
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或注冊入學。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
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強化國家教育督導,委托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監測。健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
(43)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建立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的聯動機制,健全政府促進就業責任制度。規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完善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于創業新機制。完善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構建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增強失業保險制度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完善就業失業監測統計制度。創新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暢通職工表達合理訴求渠道。
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退役軍人就業。結合產業升級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更多用于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健全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提高公務員定向招錄和事業單位優先招聘比例。實行激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整合發展國家和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把未就業的納入就業見習、技能培訓等就業準備活動之中,對有特殊困難的實行全程就業服務。
(44)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努力實現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健全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由要素市場決定的報酬機制。擴展投資和租賃服務等途徑,優化上市公司投資者回報機制,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完善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大稅收調節力度。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機制。完善慈善捐助減免稅制度,支持慈善事業發揮扶貧濟困積極作用。
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調控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45)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確保參保人權益,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堅持精算平衡原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加快健全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和經辦服務體系。健全符合國情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立公開規范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
健全社會保障財政投入制度,完善社會保障預算制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和監督,推進基金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制定實施免稅、延期征稅等優惠政策,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保險,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和發展老年服務產業。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
(46)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健全網絡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運行機制。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落實政府責任,建立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建立社區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加強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整合。取消以藥補醫,理順醫藥價格,建立科學補償機制。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和機制。
鼓勵社會辦醫,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社會資金可直接投向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多種形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允許醫師多點執業,允許民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
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十三、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于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47)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
(48)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支持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加強對社會組織和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管理,引導它們依法開展活動。
(49)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建立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綜合機制。
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50)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保障食品藥品安全。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嚴密防范和懲治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堅持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加大依法管理網絡力度,加快完善互聯網管理領導體制,確保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
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十四、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51)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劃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開發管制界限,落實用途管制。健全能源、水、土地節約集約使用制度。
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52)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推動發展,建立國家公園體制。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水土資源、環境容量和海洋資源超載區域實行限制性措施。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
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53)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堅持使用資源付費和誰污染環境、誰破壞生態誰付費原則,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穩定和擴大退耕還林、退牧還草范圍,調整嚴重污染和地下水嚴重超采區耕地用途,有序實現耕地、河湖休養生息。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價格。堅持誰受益、誰補償原則,完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地區間建立橫向生態補償制度。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54)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建立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健全國有林區經營管理體制,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及時公布環境信息,健全舉報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
緊緊圍繞建設一支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人民軍隊這一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著力解決制約國防和軍隊建設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創新發展軍事理論,加強軍事戰略指導,完善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構建中國特色現代軍事力量體系。
(55)深化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改革。推進領導管理體制改革,優化軍委總部領導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完善各軍兵種領導管理體制。健全軍委聯合作戰指揮機構和戰區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推進聯合作戰訓練和保障體制改革。完善新型作戰力量領導體制。加強信息化建設集中統管。優化武裝警察部隊力量結構和指揮管理體制。
優化軍隊規模結構,調整改善軍兵種比例、官兵比例、部隊與機關比例,減少非戰斗機構和人員。依據不同方向安全需求和作戰任務改革部隊編成。加快新型作戰力量建設。深化軍隊院校改革,健全軍隊院校教育、部隊訓練實踐、軍事職業教育三位一體的新型軍事人才培養體系。
(56)推進軍隊政策制度調整改革。健全完善與軍隊職能任務需求和國家政策制度創新相適應的軍事人力資源政策制度。以建立軍官職業化制度為牽引,逐步形成科學規范的軍隊干部制度體系。健全完善文職人員制度。完善兵役制度、士官制度、退役軍人安置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健全軍費管理制度,建立需求牽引規劃、規劃主導資源配置機制。健全完善經費物資管理標準制度體系。深化預算管理、集中收付、物資采購和軍人醫療、保險、住房保障等制度改革。
健全軍事法規制度體系,探索改進部隊科學管理的方式方法。
(57)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在國家層面建立推動軍民融合發展的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需求對接、資源共享機制。健全國防工業體系,完善國防科技協同創新體制,改革國防科研生產管理和武器裝備采購體制機制,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改革完善依托國民教育培養軍事人才的政策制度。拓展軍隊保障社會化領域。深化國防教育改革。健全國防動員體制機制,完善平時征用和戰時動員法規制度。深化民兵預備役體制改革。調整理順邊海空防管理體制機制。
十六、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
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確保改革取得成功。
(58)全黨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決策部署上來,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當前和長遠的關系,正確對待利益格局調整,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堅決維護中央權威,保證政令暢通,堅定不移實現中央改革決策部署。
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各級黨委要切實履行對改革的領導責任,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以重大問題為導向,把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完善干部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制度,不斷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動改革能力。創新基層黨建工作,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引導廣大黨員積極投身改革事業,發揚“釘釘子”精神,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積極貢獻。
(59)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使各方面優秀干部充分涌現。發揮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強化黨委(黨組)、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和干部考察識別的責任,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評價制度,改進競爭性選拔干部辦法,改進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機制,區分實施選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選拔方式,堅決糾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現象,用好各年齡段干部,真正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選拔出來。
打破干部部門化,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加強干部跨條塊跨領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觀念,推進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完善和落實領導干部問責制,完善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加快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和聘任人員管理制度。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擇天下英才而用之。打破體制壁壘,掃除身份障礙,讓人人都有成長成才、脫穎而出的通道,讓各類人才都有施展才華的廣闊天地。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健全人才向基層流動、向艱苦地區和崗位流動、在一線創業的激勵機制。加快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增強人才政策開放度,廣泛吸引境外優秀人才回國或來華創業發展。
(60)人民是改革的主體,要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建立社會參與機制,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作用,齊心協力推進改革。鼓勵地方、基層和群眾大膽探索,加強重大改革試點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寬容改革失誤,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為全面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全黨同志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銳意進取,攻堅克難,譜寫改革開放偉大事業歷史新篇章,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斷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