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半年關于央企將被拆分的傳言不斷,這顯然不是空穴來風。多家媒體均報道稱,國企分類監管等將成為重點改革內容。其中,國企分類監管的核心將是厘清同一企業中的政策性業務與競爭性業務,涉及國企尤其是大型央企的拆分。
由此看來,中石油、國家電網,甚至鐵總的拆分并非不可能。發改委半年來揮出的鐵拳很多,多數指向了反壟斷,拳頭打到央企身上幾乎是遲早的事。但是拆分央企卻并非易事。一方面,拆分將會受到很大的阻力,這些“紅二代”為主的高管們擁有很強的改革話語權。另一方面,如何拆分也是難事,由于這些高壟斷央企不僅是在面積范圍上壟斷,更是壟斷了行業的上下游,區域拆分與上下游拆分都有很大弊端。
筆者認為,央企的拆分其實很難解決壟斷問題,甚至還會有加重壟斷的嫌疑。
例如國家電網公司的拆分,據報道目前醞釀中的拆分方案是將現有的國網公司按照區域劃分為五家獨立的區域網公司,加上南方電網,中國將出現六家區域電網公司。但是不容否認的是,拆分之后,六大區域電網公司盡管在各自區域內仍然壟斷,相當于分封為王。對此,電監會前副主席邵秉仁認為,輸配分開的好處是可以為用戶提供更多選擇,引入更多元化的競爭主體,使供電側的競爭更加充分。然而從目前電網的運行情況來看,我們要想選擇其他電網公司的服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那么這樣無法形成市場競爭的拆分又究竟有何意義呢?
中石油也是一樣。如果是如坊間傳言,采取了與國家電網方案一樣地域拆分法,那么群眾也從中占不到什么便宜。因為我們不可能為了幾毛錢從華北開車到東北去選擇東北石油公司的加油站。如果是上下游拆分,那么從每個環節來看,壟斷的實質并沒有改變,倒是增加了中間的環節交易成本,可能會導致終端的油價上升。
說到底,國企之所以不論怎樣拆分,其壟斷的本質并不會發生根本改變,因為這些國企看起來似乎是在競爭,實際上卻是假競爭。一方面,國企的上面都有國資委與發改委在積極的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他們是想形成國企之間良好的競爭關系的,所以既拆分一家獨大的國企,也扶住弱小國企,不讓其被市場淘汰,這就違背了市場的基本規律。另一方面,只有國企競爭的行業基本上都是壟斷行業,能源行業如此,通訊行業也是。說是競爭,實際上產品價格要么由發改委來定,要么構成了事實上的價格同盟關系,他們之間的關系更像是卡特爾。壟斷是競爭的反義詞,既然已經形成了國企對民企的壟斷,國企之間的聯合壟斷,那么還談何競爭呢?
所以正因為這種假競爭的存在,我們的汽油價格降不下來,通訊費用也降不下來,鐵路公司開始正式運營了,其火車票價也降不下來。筆者認為這些年對于國企的改革,特別是打破國企壟斷的改革嘗試表明,由我們人為的去制造出來的競爭,并不是符合市場規律的競爭,也很難構成真正的競爭。在越來越多的國企變成養老型的得過且過單位的背后,是我們市場缺乏對他構成沖擊的競爭者存在的現實。因此,我們不但應繼續捋順國企之間的關系,更要及時開放壟斷市場,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扶持力度,形成良性競爭。這樣才能使群眾成為改革最終的受益者,這也才是我們改革應該的發展方向。
由此看來,中石油、國家電網,甚至鐵總的拆分并非不可能。發改委半年來揮出的鐵拳很多,多數指向了反壟斷,拳頭打到央企身上幾乎是遲早的事。但是拆分央企卻并非易事。一方面,拆分將會受到很大的阻力,這些“紅二代”為主的高管們擁有很強的改革話語權。另一方面,如何拆分也是難事,由于這些高壟斷央企不僅是在面積范圍上壟斷,更是壟斷了行業的上下游,區域拆分與上下游拆分都有很大弊端。
筆者認為,央企的拆分其實很難解決壟斷問題,甚至還會有加重壟斷的嫌疑。
例如國家電網公司的拆分,據報道目前醞釀中的拆分方案是將現有的國網公司按照區域劃分為五家獨立的區域網公司,加上南方電網,中國將出現六家區域電網公司。但是不容否認的是,拆分之后,六大區域電網公司盡管在各自區域內仍然壟斷,相當于分封為王。對此,電監會前副主席邵秉仁認為,輸配分開的好處是可以為用戶提供更多選擇,引入更多元化的競爭主體,使供電側的競爭更加充分。然而從目前電網的運行情況來看,我們要想選擇其他電網公司的服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那么這樣無法形成市場競爭的拆分又究竟有何意義呢?
中石油也是一樣。如果是如坊間傳言,采取了與國家電網方案一樣地域拆分法,那么群眾也從中占不到什么便宜。因為我們不可能為了幾毛錢從華北開車到東北去選擇東北石油公司的加油站。如果是上下游拆分,那么從每個環節來看,壟斷的實質并沒有改變,倒是增加了中間的環節交易成本,可能會導致終端的油價上升。
說到底,國企之所以不論怎樣拆分,其壟斷的本質并不會發生根本改變,因為這些國企看起來似乎是在競爭,實際上卻是假競爭。一方面,國企的上面都有國資委與發改委在積極的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他們是想形成國企之間良好的競爭關系的,所以既拆分一家獨大的國企,也扶住弱小國企,不讓其被市場淘汰,這就違背了市場的基本規律。另一方面,只有國企競爭的行業基本上都是壟斷行業,能源行業如此,通訊行業也是。說是競爭,實際上產品價格要么由發改委來定,要么構成了事實上的價格同盟關系,他們之間的關系更像是卡特爾。壟斷是競爭的反義詞,既然已經形成了國企對民企的壟斷,國企之間的聯合壟斷,那么還談何競爭呢?
所以正因為這種假競爭的存在,我們的汽油價格降不下來,通訊費用也降不下來,鐵路公司開始正式運營了,其火車票價也降不下來。筆者認為這些年對于國企的改革,特別是打破國企壟斷的改革嘗試表明,由我們人為的去制造出來的競爭,并不是符合市場規律的競爭,也很難構成真正的競爭。在越來越多的國企變成養老型的得過且過單位的背后,是我們市場缺乏對他構成沖擊的競爭者存在的現實。因此,我們不但應繼續捋順國企之間的關系,更要及時開放壟斷市場,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扶持力度,形成良性競爭。這樣才能使群眾成為改革最終的受益者,這也才是我們改革應該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