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了幾年相對寬松的電力供需環境之后,從2019年冬季高峰開始,我國電力供應再次出現較為緊張的形勢。而2021、2022連續兩年在夏、冬高峰均出現電力供應偏緊的現象,局部地區甚至出現了較為嚴峻的電力供應緊張局面,這在過去十多年里也是不多見的,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關注。當前是推動實現“雙碳”目標的起步時期,正確認識當前電力供需緊平衡,科學穩妥地推動能源轉型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是十分重要的。
電力供需出現緊平衡的主要原因
自改革開放以來,在大多數時間里,我國能源電力供應處于偏緊的狀態。其中兩次嚴重緊缺的時期,一次是20世紀80年代,一次是進入21世紀初的前10年。這兩個時期的電力供應緊張,又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電源嚴重不足,跟不上電力需求快速增長的速度,電力和電量雙缺;二是長期“重發輕供不管用”導致電網結構薄弱、輸電系統安全穩定性差、設備質量不高、配網結構薄弱,供電可靠性和電能質量均不滿足要求。經過幾十年的努力,這兩個問題已經得到大幅度改善。當前,我國電力系統已經發展成為全球最先進、規模最龐大、需求最旺盛、自動化數字化水平較高、供電可靠性和供電質量較高且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先進電力系統。在這樣的形勢下再次出現電力供應的緊平衡,從發生原因和表現特征分析,和歷史上曾經出現的電力供應緊張情況相比,有著根本的不同。
一是本輪供需緊平衡主要表現為高峰時段電力偏緊。單從裝機容量和電力負荷看,供應是充足的,但在實際運行中,高峰時段電力難以做到瞬時平衡。全國23.8億千瓦發電裝機中,能夠調度并保障穩定出力的火電和核電裝機容量不超過13.6億千瓦,水電出力受氣候、來水及水庫調節特性等因素影響,風光等新能源因其特性無法可靠穩定參與電力平衡。總體上看,目前我國可調度電力只能滿足13億千瓦左右的高峰負荷需求。因此,盡管從全年看電量是充足的,但在高峰時段電力是存在不足的,需要采取必要的錯峰用電措施,以確保整個系統的實時電力平衡。
二是風光等新能源成為電力實時平衡的一個重要挑戰。風光等新能源具有隨機性、波動性、間歇性等特點,其出力往往與負荷曲線波動的趨勢相背離,即在負荷高峰時出力低,在負荷低谷時出力高。系統需要備用大量常規的火電機組為其調峰,以對沖其波動帶來的不平衡。隨著這類電源在系統中比例越來越大,需要為其備用的調峰機組容量也越來越大,保持電力供需平衡的難度也越來越大。當出現極端情況,如極端天氣帶來風機、光伏出力極低甚至為零的情況下,可能因為備用機組容量不足導致系統供需失衡,而不得不為保障系統安全限制負荷用電。
三是隨著市場化程度加深,產業鏈上游等市場因素成為影響電力平衡的另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電力系統中,煤電以接近五成的裝機容量,供應約六成的發電量,擔負系統超過七成的調峰任務,煤電依舊是我國的主要電源,是保障電力供應的“壓艙石”,需要消耗大量煤炭。電煤保障情況對電力供需平衡影響很大。近年來,特別是去年上半年開始,上游煤炭價格大幅度上漲,煤電度電成本大幅度增加。增加的成本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疏導,給煤電企業正常經營帶來極大的壓力,進而影響到煤電機組的正常運行。在嚴重的情況下煤電機組發不起電,有裝機、無出力,也會給電力供需平衡帶來極大的影響。
四是產業鏈下游需求側及時響應可以為電力供需平衡作出更大的貢獻。調查研究顯示,絕大多數省份電力負荷超過最高負荷的95%,全年總持續時間一般在幾十個小時左右。除個別省份外,電力負荷超過最高負荷的90%,全年總持續時間最多也只有300多個小時。隨著用電結構的變化,電力負荷峰谷差越來越大。因此,進一步激發用戶積極參與需求側管理,加大需求側響應力度,在改善電力供需平衡、保障電力供應安全、提高能源資源的利用效率等各方面,都是很有益處的。
五是局部地區配網結構薄弱,不能滿足高峰時期用電需求的情況依然存在。在老舊城區、偏遠地區和發展過快超出規劃預期的地方表現較為突出。
我國一次能源資源稟賦不佳,特別是高質量的能源資源不豐,人均擁有能源資源儲量低,能源資源總量不高。但是我國能源需求總量規模大、增長速度快,加之地區不平衡問題突出,總量平衡和區域平衡波動起伏,緊張與緩和交替出現。同時能源轉型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不可能一帆風順,途中可能出現反復波動。總體判斷,在未來較長時期內,電力供應緊平衡將是我國能源供應的一個特征。
以電力供需緊平衡為契機助推我國能源電力轉型
我國能源電力轉型任務尤其艱巨,必將經歷一個時間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千方百計保障能源電力供應將是首要和根本的任務。緊平衡的電力供需狀態,將促使我們更加注重尋找新的替代性一次能源,更加注重能源電力開發和利用的效率,更加注重能源電力和國民經濟結構的優化調整,更加注重能源電力和國民經濟的均衡有序發展。
第一,珍惜并利用好化石能源資源。當前風電、太陽能和水電等其他可再生能源一樣,已經成為能源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在較長時期內無法替代化石能源。化石能源資源是目前已知能源中能量密度高、開發利用技術成熟、相對經濟,并已經在生產生活中發揮重要作用,在一段時間內不可脫離的能源資源。在沒有獲得可靠替代能源情況下,要充分利用好現有資源,并盡可能實現清潔高效利用,堅決防止“碳沖鋒”“運動式”減碳,才是科學理性的選擇。
第二,大力開發其他能源資源。為確保能源結構多元、供應穩定充足,還需積極開拓其他類型的能源。例如,要在保障安全的基礎上,積極擴展核能規模和利用方式。要積極發展海洋能源,除充分開發利用近海風能和太陽能外,加強遠洋及大洋深處所蘊藏能源資源的開發利用。海洋能開發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可能成為我國能源領域在國際上實現彎道超車的方向之一。
第三,提高能源開發利用的效率。我國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單位產值所耗費的能源是歐盟平均水平及美國的2倍多。在能源資源本就稀缺的情況下,該將更大的力氣用在節能降耗方面,積極發展能源開發利用先進技術,最大限度地發揮能源的價值。
第四,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能源管理。能源資源開發、能源高效利用、做好環境保護,三者要統籌兼顧。新型能源的開發利用技術、節能降耗的新型技術、二氧化碳等循環利用技術,以及新型電力系統不可或缺的儲能技術等,都要做好統籌,協調推進。同時,能源轉型需要大量資金投入,能源使用的外部性內部化過程和新型能源開發利用過程,都將抬高能源終端消費的價格。因此,全社會應強化能源成本節約意識。政府部門在能源政策制定過程中,也應充分、全面考慮對合理成本的疏導問題。
電力供需出現緊平衡的主要原因
自改革開放以來,在大多數時間里,我國能源電力供應處于偏緊的狀態。其中兩次嚴重緊缺的時期,一次是20世紀80年代,一次是進入21世紀初的前10年。這兩個時期的電力供應緊張,又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電源嚴重不足,跟不上電力需求快速增長的速度,電力和電量雙缺;二是長期“重發輕供不管用”導致電網結構薄弱、輸電系統安全穩定性差、設備質量不高、配網結構薄弱,供電可靠性和電能質量均不滿足要求。經過幾十年的努力,這兩個問題已經得到大幅度改善。當前,我國電力系統已經發展成為全球最先進、規模最龐大、需求最旺盛、自動化數字化水平較高、供電可靠性和供電質量較高且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先進電力系統。在這樣的形勢下再次出現電力供應的緊平衡,從發生原因和表現特征分析,和歷史上曾經出現的電力供應緊張情況相比,有著根本的不同。
一是本輪供需緊平衡主要表現為高峰時段電力偏緊。單從裝機容量和電力負荷看,供應是充足的,但在實際運行中,高峰時段電力難以做到瞬時平衡。全國23.8億千瓦發電裝機中,能夠調度并保障穩定出力的火電和核電裝機容量不超過13.6億千瓦,水電出力受氣候、來水及水庫調節特性等因素影響,風光等新能源因其特性無法可靠穩定參與電力平衡。總體上看,目前我國可調度電力只能滿足13億千瓦左右的高峰負荷需求。因此,盡管從全年看電量是充足的,但在高峰時段電力是存在不足的,需要采取必要的錯峰用電措施,以確保整個系統的實時電力平衡。
二是風光等新能源成為電力實時平衡的一個重要挑戰。風光等新能源具有隨機性、波動性、間歇性等特點,其出力往往與負荷曲線波動的趨勢相背離,即在負荷高峰時出力低,在負荷低谷時出力高。系統需要備用大量常規的火電機組為其調峰,以對沖其波動帶來的不平衡。隨著這類電源在系統中比例越來越大,需要為其備用的調峰機組容量也越來越大,保持電力供需平衡的難度也越來越大。當出現極端情況,如極端天氣帶來風機、光伏出力極低甚至為零的情況下,可能因為備用機組容量不足導致系統供需失衡,而不得不為保障系統安全限制負荷用電。
三是隨著市場化程度加深,產業鏈上游等市場因素成為影響電力平衡的另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電力系統中,煤電以接近五成的裝機容量,供應約六成的發電量,擔負系統超過七成的調峰任務,煤電依舊是我國的主要電源,是保障電力供應的“壓艙石”,需要消耗大量煤炭。電煤保障情況對電力供需平衡影響很大。近年來,特別是去年上半年開始,上游煤炭價格大幅度上漲,煤電度電成本大幅度增加。增加的成本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疏導,給煤電企業正常經營帶來極大的壓力,進而影響到煤電機組的正常運行。在嚴重的情況下煤電機組發不起電,有裝機、無出力,也會給電力供需平衡帶來極大的影響。
四是產業鏈下游需求側及時響應可以為電力供需平衡作出更大的貢獻。調查研究顯示,絕大多數省份電力負荷超過最高負荷的95%,全年總持續時間一般在幾十個小時左右。除個別省份外,電力負荷超過最高負荷的90%,全年總持續時間最多也只有300多個小時。隨著用電結構的變化,電力負荷峰谷差越來越大。因此,進一步激發用戶積極參與需求側管理,加大需求側響應力度,在改善電力供需平衡、保障電力供應安全、提高能源資源的利用效率等各方面,都是很有益處的。
五是局部地區配網結構薄弱,不能滿足高峰時期用電需求的情況依然存在。在老舊城區、偏遠地區和發展過快超出規劃預期的地方表現較為突出。
我國一次能源資源稟賦不佳,特別是高質量的能源資源不豐,人均擁有能源資源儲量低,能源資源總量不高。但是我國能源需求總量規模大、增長速度快,加之地區不平衡問題突出,總量平衡和區域平衡波動起伏,緊張與緩和交替出現。同時能源轉型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不可能一帆風順,途中可能出現反復波動。總體判斷,在未來較長時期內,電力供應緊平衡將是我國能源供應的一個特征。
以電力供需緊平衡為契機助推我國能源電力轉型
我國能源電力轉型任務尤其艱巨,必將經歷一個時間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千方百計保障能源電力供應將是首要和根本的任務。緊平衡的電力供需狀態,將促使我們更加注重尋找新的替代性一次能源,更加注重能源電力開發和利用的效率,更加注重能源電力和國民經濟結構的優化調整,更加注重能源電力和國民經濟的均衡有序發展。
第一,珍惜并利用好化石能源資源。當前風電、太陽能和水電等其他可再生能源一樣,已經成為能源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在較長時期內無法替代化石能源。化石能源資源是目前已知能源中能量密度高、開發利用技術成熟、相對經濟,并已經在生產生活中發揮重要作用,在一段時間內不可脫離的能源資源。在沒有獲得可靠替代能源情況下,要充分利用好現有資源,并盡可能實現清潔高效利用,堅決防止“碳沖鋒”“運動式”減碳,才是科學理性的選擇。
第二,大力開發其他能源資源。為確保能源結構多元、供應穩定充足,還需積極開拓其他類型的能源。例如,要在保障安全的基礎上,積極擴展核能規模和利用方式。要積極發展海洋能源,除充分開發利用近海風能和太陽能外,加強遠洋及大洋深處所蘊藏能源資源的開發利用。海洋能開發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可能成為我國能源領域在國際上實現彎道超車的方向之一。
第三,提高能源開發利用的效率。我國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單位產值所耗費的能源是歐盟平均水平及美國的2倍多。在能源資源本就稀缺的情況下,該將更大的力氣用在節能降耗方面,積極發展能源開發利用先進技術,最大限度地發揮能源的價值。
第四,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能源管理。能源資源開發、能源高效利用、做好環境保護,三者要統籌兼顧。新型能源的開發利用技術、節能降耗的新型技術、二氧化碳等循環利用技術,以及新型電力系統不可或缺的儲能技術等,都要做好統籌,協調推進。同時,能源轉型需要大量資金投入,能源使用的外部性內部化過程和新型能源開發利用過程,都將抬高能源終端消費的價格。因此,全社會應強化能源成本節約意識。政府部門在能源政策制定過程中,也應充分、全面考慮對合理成本的疏導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