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3日,商務部發布2016年第33號公告,決定自2016年7月23日起對原產于日本、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取向電工鋼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五年。各公司稅率為:日本公司39.0%-45.7%;韓國公司37.3%,歐盟公司46.3%。2018年6月5日,商務部發布年度第11號公告,決定接受株式會社POSCO的價格承諾申請,并于2018年6月9日起執行該價格承諾。自執行之日起,中止對株式會社POSCO的取向電工鋼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2021年1月29日,商務部發布2021年第3號公告。根據該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國脫歐過渡期結束后,之前已對歐盟實施的貿易救濟措施繼續適用于歐盟和英國,實施期限不變;該日期后對歐盟新發起的貿易救濟調查及復審案件,不再將英國作為歐盟成員國處理。
2021年7月23日,應中國取向電工鋼產業申請,商務部發布2021年第16號公告,決定自2021年7月23日起,對原產于日本、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取向電工鋼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考慮到英國取向電工鋼的實際狀況,申請人未對英國提起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申請。自2021年7月23日起,對原產于英國的進口取向電工鋼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
商務部對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于日本、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取向電工鋼的傾銷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對中國取向電工鋼產業的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進行了調查,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稱《反傾銷條例》)第四十八條作出復審裁定。
2021年1月29日,商務部發布2021年第3號公告。根據該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國脫歐過渡期結束后,之前已對歐盟實施的貿易救濟措施繼續適用于歐盟和英國,實施期限不變;該日期后對歐盟新發起的貿易救濟調查及復審案件,不再將英國作為歐盟成員國處理。
2021年7月23日,應中國取向電工鋼產業申請,商務部發布2021年第16號公告,決定自2021年7月23日起,對原產于日本、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取向電工鋼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考慮到英國取向電工鋼的實際狀況,申請人未對英國提起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申請。自2021年7月23日起,對原產于英國的進口取向電工鋼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
商務部對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于日本、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取向電工鋼的傾銷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對中國取向電工鋼產業的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進行了調查,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稱《反傾銷條例》)第四十八條作出復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