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主動響應、積極作為,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導下,進一步落實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舉措,規范做好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國家電網研究出臺貫徹落實舉措和服務措施,全面落實電價市場化改革,服務好電力用戶和發電企業,全力以赴保安全、保供電、保民生、保重點,促進經濟社會平穩運行。
1.全面落實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嚴格執行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嚴格執行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等政策。
2.廣泛開展代理購電用戶告知。對于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國家電網提供代理購電服務。首次向代理用戶售電時,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用戶,對10千伏及以上高壓工商業用戶,將逐戶告知,確保用戶及時了解相關政策;對低壓工商業用戶,將通過“網上國網”APP、微信公眾號、供電營業廳、95598電話等線上線下多種服務渠道廣泛公告、有問必答,及時為電力用戶提供咨詢服務,努力做到應知盡知。
3.做好代理購電便捷服務。依托“網上國網”線上服務平臺,完善服務功能,豐富服務產品,為廣大代理購電用戶提供便捷高效的政策咨詢、合同簽訂、業務辦理、電費賬單查詢等各類服務,打造國家電網代理購電全天候“一站式”服務平臺,大力推進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提升用戶感知和服務體驗。暢通“網上國網”與電力交易平臺的信息交互,積極支持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4.嚴格做好代理購電信息公開。圍繞代理購電業務,優化調整業務流程和業務體系,嚴格落實代理購電信息公開有關政策。按照主管部門要求,提前3日通過“網上國網”APP、供電營業廳等線上線下渠道公布代理購電價格;按月發布代理購電相關信息;在工商業用戶電費賬單中清晰列示代理購電用戶電價明細情況。
5.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由國家電網保障供應,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取消工商業用戶目錄銷售電價后,按照政府有關規定,為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產生的新增損益,按月由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或分享。
6.做好電力市場建設和交易服務。為選擇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新增工商業用戶,做好市場注冊、政策解讀宣貫、交易規則培訓、參與交易等服務。為相關市場主體協商交易、改簽合同等提供平臺服務。積極配合政府主管部門有序放開各類電源發電計劃,完善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加強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探索建立市場化容量補償機制,健全電力市場體系。
國家電網公司將充分發揮“大國重器”和“頂梁柱”作用,踐行人民電業為人民的企業宗旨,確保電價改革平穩落地,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為服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