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有限公司2021年
配網變壓器協議庫存
招標聯合資格預審
預審編號:GWXY-ZGYS-2101-BYQ
1.招標條件
本項目的建設單位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所屬各省(市、自治區)公司(見附表1)(以下簡稱“項目單位”),建設資金為企業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所屬各省(市、自治區)公司(見附表1),并委托國網山西招標有限公司為招標代理機構。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所屬各省(市、自治區)公司2021年配網物資協議庫存招標采購的相關品類采用資格預審方式進行,預審結果有效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內,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所屬各省(市、自治區)公司配網物資協議庫存招標采購相關分標僅接受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參加投標。在有效期內,可視情況組織補充資格預審,未參加或未通過本次聯合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可報名參加。
在此,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采用資格預審的物資類別
2.2采用資格預審的貨物清單
3.申請人資格要求
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具備相應貨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貨等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除特別注明外,這些資格、資質、業績均系申請人本企業所擁有的權利權益。申請人及其申請預審產品須滿足通用資格要求和專用資質業績要求。
3.1申請人通用資格要求:
(1)必須具有生產申請預審產品所需的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生產人員、產品及元器件檢測能力。這些制造、檢測能力應當分別相等或者優于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臺(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發布的相關產品的資質能力核實標準規范中提出的相應條款要求(查看路徑: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臺首頁→供應商管理→資質能力核實→資質能力核實規范標準)。
(2)設計制造過與申請預審產品相同結構、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術規格的產品。在與規范相同或較規范更嚴格的條件下,該產品的投運數量及其成功運行時間或者合同數量滿足要求。
(3)申請預審產品以及專門資格條件接受外購外協的產品、組件,取得國際專業權威機構或者國家級專業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有效試驗報告,且試驗報告檢測項目、結果數據、檢測有效期符合相應產品最新國家、行業標準以及本次資格預審文件的規定:
國家、行業已經發布相應產品標準的,申請人須取得國家級權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
國家、行業尚未發布相應產品標準的,申請人須取得國家級權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專業檢測報告。專業檢測是指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新技術產品或者根據現場運行需要,委托國家級檢驗檢測機構公開邀請進行的專門檢測活動。
各類試驗報告均系針對具體型式規格產品的試驗報告。
在后續招標中,中標人應在供貨前提供所供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
(4)申請人應具備對外購外協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進口散裝的部件進行進廠驗收所需的檢驗制度、檢測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應商提供的檢測合格證明。原材料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有效許可證件。取得資格預審文件要求的有效認證證書。
(6)申請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書。
(7)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8) 本資格預審招標活動不接受貼牌代工的申請,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為的申請。
(9)在資格預審結果有效期內,申請人發生合并、分立、破產等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招標人。申請人不再具備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者其投標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其投標無效。
(10)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11)不接受代理商資格預審申請。
3.2申請人專用資質業績要求:
3.2.1既有業績及試驗報告要求
注:為落實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發布《變壓器能效提升計劃(2021-2023年)》(工信廳聯節〔2020〕69號)文件要求,配電變壓器供應商應取得能效等級達到2級及以上(負載損耗和空載損耗值滿足GB20052-2020標準要求)的型式試驗報告或能效等級報告。
3.2.2質量認證、生產許可證、生產試驗設備要求
4.審核標準
4.1總則(適用于各標段)
對于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申請人:
(1)應按要求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臺(以下簡稱“ECP2.0系統”)中生成資質業績憑證單(以下簡稱“憑證單”)并在投標工具-資質業績文件處上傳提交。憑證單載明的有效已核實數據將作為評審依據,不需提供支持證明文件。
(2)提交“憑證單”的申請人,其業績以憑證單載明的已核實數據為準,其他業績及其支撐證明文件無需編入申請文件,編入的不作評審。
(3)提交“憑證單”的申請人,除供貨業績外需要更新補充已核實范圍外相關報告、證書、生產試驗設備的,應提交對應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補充報告(出具時間)、證書(出具時間)、生產試驗設備(銷售合同簽訂時間)僅接受2021年4月20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
(4)核實以外的補充內容在申請文件中制作提交,無需通過供應商資質填報工具將相關信息錄入ECP2.0系統中。
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或未提供資質業績憑證單的申請人:
(1)需要按《資質業績信息集中應答文件》格式填寫應答文件表格,并按其“編制說明”提供對應支持證明材料。
(2)應按第四章資格預審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供應商未參加資質能力核實說明文件及承諾函》并提交。
4.1.1業績審核標準
(1)有效既有業績時間范圍: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資格預審申請人提供的有效期間內合同業績數量應滿足專用資質條件要求。業績時間計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業績數量(金額)計算以提供發票為準。
(2)對于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申請人,并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上傳資質業績憑證單的申請人,其業績以資質業績憑證單載明的已核實數據為準,不需提供支持文件,資質業績憑證單載明的有效的已核實數據作為評審依據。核實時間段內的業績支撐文件無需編入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編入的不作評審。
(3)業績數量計算具體要求詳見各標段相關規定。
(4)既有業績合同供貨方和實際產品生產方必須均為申請人。
(5)業績不認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與同類產品制造廠之間的業績;
②在試驗室或試驗站的業績;
③與代理商之間的業績;
④與非最終用戶(即業主單位或負責所供貨物運行、使用的單位以外的主體)簽訂的供貨合同,但申請人作為外購外協方與配網成套設備的中標人簽訂的成套設備的供貨合同除外;
⑤出口業績的外貿合同、發票、報關單及對應產品型號等信息資料難以核實或不全的;
⑥作為元器件、組部件的業績。
(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業績不能相互替代。
(7)收購其他企業,被收購企業注銷的,收購方可繼承被收購方的業績。
(8)重組改制中涉及企業合并、分立、名稱變更的,須提供充足的證明材料,方可繼承原企業的業績。
(9)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或未提供資質業績憑證單的申請人業績支撐證明材料要求:銷售業績必須提供對應的合同和發票掃描件,發票開具時間須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0日內,發票掃描件后須附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網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驗的發票結果截圖,“一發票一截圖”,未提供對應發票查驗結果截圖或結果截圖與平臺查驗結果不一致的發票金額(數量)不予認可。對于存在造假行為的申請人,將嚴格按照《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進行處理。所有業績支撐證明材料內容須保證清晰、可辨認且不得遮蓋、涂抹。合同掃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簽字頁及其貨物清冊即可,合同封面、簽字頁及其貨物清冊須一一對應,按時間順序由遠及近排列合同及發票掃描件,并制定目錄。
4.1.2試驗報告審核標準
(1)申請人應提供國家認可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型式試驗報告,關于報告具體要求詳見各標段相關規定。關于檢驗(檢測)報告出具機構詳見相關產品的資質能力核實標準規范;
(2)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有已核實的試驗報告記錄且記載數據滿足資格預審要求,不需再額外提供證明材料掃描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無”已核實的試驗報告記錄或已核實的試驗報告記載數據不滿足資格預審要求須提供試驗報告掃描件。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或未提供資質業績憑證單的申請人,須提供試驗報告掃描件。
(3)不同電壓等級型式試驗報告不能互相替代。
(4)試驗報告的委托方和產品制造方是供應商自身;
(5)產品的檢測報告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物資采購標準規定的試驗項目和試驗數值的要求;
(6)各類試驗報告均系針對具體型式規格產品的試驗報告。
(7)檢測報告有效期按國標、行標規定執行;
(8)外文報告必須提供經公證的中文譯本;
(9)在后續招標中,如招標人在2.2物料清單外,增加特殊物料需求的,申請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在投標時或供貨前補充相關試驗報告。
(10)提交“憑證單”的申請人,補充報告(出具時間)、證書(出具時間)、生產試驗設備(銷售合同簽訂時間)僅接受2021年4月20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
4.1.3生產許可證或其他證書審核標準
(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有”已核實的生產許可證記錄的,不需提供相關支撐證明材料。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無”已核實的生產許可證記錄或已核實的生產許可證記載數據不滿足資格預審要求的須提供生產許可證掃描件。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或未提供資質業績憑證單的申請人,須提供生產許可證掃描件。
(2)提交“憑證單”的申請人,補充報告(出具時間)、證書(出具時間)、生產試驗設備(銷售合同簽訂時間)僅接受2021年4月20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
(3)關于生產許可證或其他證書具體要求詳見各標段相關規定。申請人提供的生產許可證應在有效期內,應與資格預審產品種類對應。需提供3C認證、入網許可證等其他許可、認定證明文件的,相關文件應覆蓋資格預審產品種類,且在有效期內。
4.1.4ISO9000系列認證證書審核標準
(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有”已核實的ISO9000系列認證證書記錄的,不需提供相關支撐證明材料。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無”已核實的ISO9000系列認證證書記錄或已核實的ISO9000系列認證證書記載數據不滿足資格預審要求的須提供ISO9000系列認證證書掃描件。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或未提供資質業績憑證單的申請人,須提供ISO9000系列認證證書掃描件。
(2)提交“憑證單”的申請人,補充報告(出具時間)、證書(出具時間)、生產試驗設備(銷售合同簽訂時間)僅接受2021年4月20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
(3)申請人須提供制造類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4)申請人提供的ISO9000系列認證證書應在有效期內。
4.1.5生產試驗設備審核標準
(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有”已核實的生產試驗設備記錄的,不需提供相關支撐證明材料。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無”已核實的生產試驗設備記錄或已核實的生產試驗設備記載數據不滿足資格預審要求的須提供生產試驗設備合同和發票等憑證掃描件。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或未提供資質業績憑證單的申請人,須提供生產試驗設備合同和發票等憑證掃描件。
(2)提交“憑證單”的申請人,補充報告(出具時間)、證書(出具時間)、生產試驗設備(銷售合同簽訂時間)僅接受2021年4月20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
(3)申請人提供的生產試驗設備應滿足專用資質條件要求。
4.2 各標段審核標準
4.2.1 10kV變壓器審核標準
(1)業績審核標準
業績數量按照按照10kV變壓器(非晶合金)、10kV變壓器(硅鋼片油浸)、10kV配電變壓器(硅鋼片干式)分別計算。10kV變壓器(非晶合金,立體卷鐵芯)與10kV變壓器(非晶合金,立體卷鐵芯優質)相互替代,合并計算;10kV變壓器(硅鋼片油浸)與10kV變壓器(硅鋼片油浸,立體卷鐵芯)、10kV變壓器(硅鋼片油浸,高過載)、10kV變壓器(硅鋼片油浸優質)、10kV變壓器(硅鋼片油浸,立體卷鐵芯優質)可相互替代,合并計算;10kV變壓器(硅鋼片干式),30-500kVA、10kV變壓器(硅鋼片干式), 630-1000kVA、10kV變壓器(硅鋼片干式),1250-2500kVA、10kV變壓器(硅鋼片干式優質)可相互替代,合并計算。
(2)試驗報告審核標準
1)不同結構報告不能相互替代:干式變壓器(SCB/SGB)、硅鋼片油浸變壓器(S三相)、非晶合金油浸變壓器(SBH)之間報告不能相互替代。
2)容量審核標準:
①供應商在預審標段下提供的型式試驗報告容量應在有效容量區段范圍內,不屬于有效容量區段的試驗報告不參與評審。
②變壓器型式試驗報告和短路承受能力試驗報告均為10kV電壓等級,同一分標下有效容量區段內不同容量的型式試驗報告可以相互覆蓋。
③能效等級按照國家標準認定,在同一分標下變壓器能效等級替代原則為能效等級1級可以替代能效等級2級。
預審分標下有效容量區段和能效等級標準詳見下表:
3)10kV變壓器(硅鋼片油浸,立體卷鐵芯)、10kV變壓器(硅鋼片油浸,立體卷鐵芯優質)、10kV變壓器(非晶合金油浸,立體卷鐵芯)、10kV變壓器(非晶合金油浸,立體卷鐵芯優質)需提供立體卷鐵芯(RL型)的型式試驗報告,10kV變壓器(硅鋼片油浸,高過載)需提供高過載(GZ型)的型式試驗報告。
5.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
6.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參加的申請人,請于資格預審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陸ECP2.0系統(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下載資格預審文件,并按《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到第三方認證機構辦理CA證書電子鑰匙。申請人應妥善保管招標人招投標交易平臺信息系統賬號和密碼,以及CFCA數字證書和密碼,因上述賬號、數字證書或密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請使用谷歌瀏覽器打開上述網址,電腦配置推薦使用WIN7、WIN8、WIN10系統。
6.2資格預審文件(電子文件)免費獲取。
6.3離線投標工具下載方式:請各申請人在ECP2.0系統(新一代電子商務平臺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首頁“下載專區→參與投標→投標工具安裝”目錄下下載“.net安裝工具包和供應商投標工具”。投標操作手冊可在上述同一目錄下下載“ECP2.0招標采購流程供應商操作手冊”。離線投標工具操作問題聯系招標人招投標交易平臺信息系統運維支持電話:010-63411000。使用投標工具電腦配置要求:內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統。
7.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本次資格預審僅接受ECP2.0電子申請文件、光盤文件、U盤文件,不接受紙質,不接受申請人到現場遞交申請文件。
7.2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8日17時(北京時間),所有申請文件應當在遞交截止時間前遞交(提交)招標人。(如招標人根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結合國務院辦公廳及地方政府復工復產工作安排等通知,對該時間進行調整,將在實際的遞交截止時間前至少5個工作日另行通知申請人)。
7.3 申請文件的制作
7.3.1 ECP2.0申請文件的制作
申請文件應以物資類別(區分普通、優質)為單位(如同時報名10kV變壓器(硅鋼片干式),30-500kVA、10kV變壓器(硅鋼片干式), 630-1000 kVA、10kV變壓器(硅鋼片干式), 1250-2500 kVA,涉及1個物資類別,只需合并編制一個完整申請文件),按照“第四章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進行編制,文件大小請控制在60兆以內。
溫馨提示:若申請文件超過60兆,建議申請人首先應用word自帶壓縮功能對文件進行壓縮,操作步驟:文件另存為-工具-壓縮圖片,選擇屏幕(150ppi)的圖片質量,然后將word另存為一個較小的docx文件。請申請人壓縮文件同時保證清晰度,因清晰度不足無法辨認造成對申請人不利的預審結果,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7.3.2光盤文件、U盤文件:指申請人運用“資格預審輔助工具”制作生成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7.3.3配變資格預審申請人,需運用離線工具“資格預審輔助工具”填寫投標數據,具體要求如下:
(1)路徑:請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新一代電子商務平臺→招標采購→公共信息→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搜索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2021年配網變壓器協議庫存招標聯合資格預審輔助工具及操作手冊。(時間是2021年10月8日發布)。
“資格預審輔助工具”操作演示可以通過百度網盤下載觀看,地址: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Wvmzg1paL0SHxwLsChJ4oA。提取碼:eg51
(2)供應商應嚴格按照手冊在“資格預審輔助工具”上對所有所投分標進行一次性填寫信息,并生成壓縮包和二維碼封面,供應商將生成的壓縮包(不允許做任何修改)放置在本次遞交的所有光盤文件和U盤文件中,各標段下光盤正本、U盤正本文件中放置都是同一份壓縮包,示例:供應商報名且參與11個分標預審,須在“輔助工具”中一次性將11個分標的信息全部填寫完畢后,生成“唯一壓縮包”及二維碼封面,確保將“唯一壓縮包”按照申請人須知前附表3.2.3要求拷貝入各個分標下的光盤正本、U盤正本文件中。供應商拆分標段填寫“輔助工具” 中信息,供應商“輔助工具” 中信息和電子版之間內容不一致,將會導致申請失敗的風險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資格預審輔助工具技術支持聯系方式:
孫工:0351-8710884 15203469357
李工:0351-7037556 13466842468
(3)遞交文件時對于分標下的光盤正本文件、U盤正本文件需要貼對應的二維碼封面,遞交文件時光盤正本文件、U盤正本文件未張貼按規定生成的二維碼不予接受。
(4)優質設備和普通設備分別按照物資類別(公告表2.1所示)各提供光盤正本1份,電子版U盤正本1份。
示例:如供應商11個分標都投,涉及3個物資類別,每個物資類別都有優質、普通,那么制作6張盤(6張正本光盤)、6個U盤,密封6個光盤正本信封袋并張貼二維碼封皮,每個信封袋內裝1張正本光盤,密封6個U盤信封袋并張貼二維碼封皮,每個信封袋內裝1個U盤。
資格預審物資品類及對應牽頭實施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