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信息公開內容
- 企業基礎信息
- 單位名稱:新疆昌吉特變能源有限任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523010802166608
- 法定代表人:楊曉東
- 生產地址:昌吉市二六工鎮
- 聯系方式:0994-6535950
- 生產經營范圍:火力發電;其他電力生產;電力供應;熱力生產和供應;銷售粉煤灰制品、石膏及石膏制品;工程機械租賃;輕質建筑材料制造;粘土磚瓦及建筑砌塊制造;金屬制品修理;通用設備修理;電氣設備修理;儀器儀表修理;工礦工程建筑。
- 產品及規模:
本項目建設2×350MW超臨界直接空冷抽凝式汽輪機組,配2×1152t/h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燃煤鍋爐。同步建設脫硝、除塵、脫硫環保設施。年發電量約35億千瓦時,年供電量約32.2億千瓦時,居民采暖供熱面積1200萬平方米。
- 排污信息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
- 生活污水,特征污染物為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總磷、生物需氧量、動植物油等。
- 生產廢水,特征污染物為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懸浮物、總磷、總氮等。
- 無組織排放廢氣,特征污染物為粉塵。
- 鍋爐廢氣,特征污染物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煙塵。
- 固體廢物,特征污染物為鍋爐灰渣、生活垃圾。
- 危險廢物,特征污染物為廢酸、廢堿、廢離子交換樹脂、廢礦物油、廢脫硝催化劑。
- 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
(1)生活污水:污水處理系統(處理能力達15 m3/h)處理后,用于輸煤系統沖洗水補水,不外排。
(2)生產廢水:經生產廢水處理系統(處理能力達200 m3/h)處理后,用于脫硫系統工藝水補水使用,不外排。
(3)無組織排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類無組織排放的影響,采用全封閉式煤場,輸煤棧橋采取封閉布置,碎煤機室、煤倉間、各轉運站及落煤點等均安裝除塵和沖洗裝置。粉煤灰采用氣力輸送至灰庫,粉煤灰外運均采用專用密封罐裝車拉運出廠。
(4)鍋爐廢氣:經過脫硝、除塵、脫硫后的潔凈煙氣通過210米煙囪排入大氣。
(5)固體廢物:鍋爐灰渣與新疆朝陽建材有限公司簽訂了綜合利用處置協議,委托其綜合利用;廠內設有7個垃圾箱,15個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與昌吉市環衛局簽訂了清運處置協議書,委托其清運和處置。
昌熱電廠建設了廢機油儲存場所,統一收集廢礦物油,并與新疆聚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危險廢物處置協議,對廢礦物油進行集中回收處理。廢酸、廢堿排入廠區2個2000m3的非經常性廢水池內中和后,送至脫硫工藝水系統回收利用。
- 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
有組織主要排放口1個,鍋爐煙囪,位于引風機房與脫硫工藝樓中間;有組織一般排放口4個,布袋除塵器排放口,分別位于3個粉煤灰庫與石灰石庫頂部。
- 2017年污染物排放總量
煙塵13.4761t/a,二氧化硫62.3105t/a,氮氧化物166.2742t/a。
- 核定的污染物年度許可排放總量
煙塵360t/a,二氧化硫832t/a,氮氧化物1663t/a。
- 許可排放濃度
煙塵<10mg/Nm3,二氧化硫<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
- 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1)煙氣污染物排放執行《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環發〔2016〕379號)排放限值要求。
(2)廠界大氣污染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3)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灰場的建設和使用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Ⅱ類場地相關要求。
三、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 廢氣治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本工程煙氣治理設施均采用國內成熟脫硝、除塵、脫硫技術與設備。脫硝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及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CR)脫硝工藝,脫硝效率不低于85%;除塵采用電袋除塵器,綜合除塵效率不低于99.95%;脫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不設GGH和煙氣旁路,脫硫效率不低于96%;凈煙氣二氧化硫排放濃度不大于30mg/Nm3,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大于50mg/Nm3,煙塵排放濃度不大于10mg/Nm3;廢氣治理設施建設內容均符合環評批復要求,煙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符合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標準,優于環評批復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表2中燃煤新建鍋爐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1、2號脫硝系統進出口煙道共安裝8套煙氣自動連續監測設施,脫硫進出口煙道共安裝4套煙氣自動連續監測設施。1號機組脫硫、脫硝在線設施于2017年3月8日與自治區環保廳聯網,2號機組脫硫、脫硝在線設施于2017年7月8日與自治區環保廳聯網。其中1、2號脫硫出口煙氣自動連續監測設施分別于2017年9月30日、12月29日完成自行驗收及備案工作。根據環保部門相關要求,1、2號脫硫出口煙氣自動連續監測設施已委托第三方(北京雪迪龍)進行運行維護,并按要求每季度開展一次在線比對監測。
認真落實原輔料儲運、破碎工序及貯灰等環節揚塵控制措施,在各揚塵點處均安裝了布袋除塵器與噴霧抑塵裝置。輸煤棧橋采取封閉裝置,碎煤機室、煤倉間、各轉運站及落煤點等設除塵和沖洗裝置。建設全封閉煤場。廠界大氣污染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關要求。
項目于2015年8月開始建設,2017年2月23日1號機組并網發電,3月16日168試運結束,同年6月21日2機組并網發電,7月14日168試運結束,目前兩臺機組環保設施運行穩定,污染物排放指標均優于設計標準。
- 固廢治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根據環保相關要求,建設廢機油臨時貯存庫一座,并與新疆聚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廢機油處置協議。按要求完善危險廢物標識、危險廢物轉移臺賬、廢機油管理臺賬、廢機油庫管理制度等相關事項,符合環保管理標準。
鍋爐灰渣與新疆朝陽建材有限公司簽訂了綜合利用處置協議,委托其綜合利用;廠內設有7個垃圾箱,15個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與昌吉市環衛局簽訂了清運處置協議書,委托其清運和處置。
- 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昌熱電廠共建設2套生活污水處理裝置、2套含煤廢水處理裝置、1套脫硫廢水處理裝置、2套含油廢水處理裝置及2套工業廢水處理裝置。酸堿廢水經中和處理后回用于脫硫系統,含煤廢水處理裝置處理后回用于本系統,脫硫廢水經處理后回用于煤場噴灑和除灰渣系統,生活污水經生活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后,用于綠化或回用于脫硫系統。目前各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穩定,無廢水外排。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本項目于2014年9月取得國家環保部《關于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昌吉2×350MW熱電聯產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環審[2014] 241號。1號機組于2017年7月14日取得自治區環保廳《關于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昌吉2×350MW熱電聯產工程(一期)1號機組脫硝、除塵、脫硫設施先期環保驗收意見的函》(新環函〔2017〕1074)文件,1號機組通過環保驗收。2017年7月、10月組織新疆新特新能材料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對項目整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開展監測,并于2017年11月30日出具驗收報告,于同年12月4日組織專家組召開了項目整體竣工驗收現場會,并出具了竣工環保驗收意見(廢氣部分)。2017年6月30日取得昌吉回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頒發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證書編號:916523010802166608001P。
-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昌熱電廠已編制《新疆昌吉特變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見附件),并于2017年6月20日在昌吉市環保局完成備案,昌熱電廠根據應急預案每年不定期開展一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演練。
- 其他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
無。
- 相關附件
附件一 新疆昌吉特變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保證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提高各部室、車間及員工的應急和救援水平,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性環境事件,將突發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護國家、企業、員工、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證企業正常生產,促進企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昌吉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昌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新疆昌吉特變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范圍內突發事故或不可抗物力造成的廢氣、廢水、固廢(包括危險廢物)、有毒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環境污染、破壞事件;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化學品泄漏、火災、爆炸、燃燒等事故;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影響周邊水系水源的其它嚴重污染事故等。主要包括:
(1)由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次生、衍生的環境事件;
(2)本公司能自行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3)超出本公司處置能力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要求傳達至公司全體員工并對之了解,公司各部門、處、室及車間要掌握并熟練應用本預案。
本預案與《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昌吉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昌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上級應急預案相銜接。
1.4 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1)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實際,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存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造成跨國(界)的環境污染事件 。
(2)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Ⅱ級)
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3)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4)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發生3人以下死亡;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1.5 廠區的基本情況
1.5.1 廠址地理位置及交通概況
新疆昌吉特變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昌吉市西部12km、二六工鎮南部6km處,東側緊鄰阿葦灘機場公路、南側距東西向的烏奎高速公路2km、西南0.6km處為二六工鎮三畦村(光明村一組)、北側為農田,地理坐標為N:44º00'20",E:87º10'16"。
1.5.2 廠址地貌特征
廠址屬山前沖洪積傾斜平原,地勢平坦開闊,起伏不大,總體由南向北略微傾斜,海拔高程在623-643m之間,坡度約1%,發育有多種農作物,呈農田景觀。廠區內無沖溝分布,無明顯的洪水沖刷痕跡,因此,廠址不受洪水威脅。
1.5.3 廠區地質情況
廠址地處天山山脈北麓、準噶爾盆地南緣,博格達峰西側,東起頭屯河,西至三屯河,北至五家渠-共青團農場,南至八鋼、三工鎮一帶。
本區地勢南高北低,南部為天山山前中高山、丘陵地形。低山-丘陵區,海拔高度為900-1150m,切割深度一般不超過100m,地形起伏較緩,相對高度達200-300m左右。山體總體走向呈近EW向或NE向,基巖裸露,沖洪溝發育,屬于構造剝蝕地形。出山口以北主要表現為沖洪積扇及傾斜平原地貌。由不同時代、不同規模的洪積扇組成,向北緩斜,除主要河谷切割深達十幾米外,一般間歇水流切割深度僅數米至數十厘米,其中北部地區和南部地區的部分地段大部分為農田。
1.5.4 廠區水源情況
我公司采用昌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污水處理廠中水作為主水源,是發展污水再生利用,推進污水資源化,解決城市水資源供需矛盾,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需要,它有助于減輕水體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又不會對區域開發利用地表及地下水資源造成任何不利影響,是一項具有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環保工程,有利于提高水資源利用率和重復利用率,有利于保護水環境,有利于水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
生活用水由努爾加水庫供水,年取水量1.75萬m3,生活用水通過努爾加水庫至西工業園區的供水管道取用努爾加水庫地表水。
1.5.5 當地氣象條件
公司廠址位于昌吉市西北部,為溫帶大陸性干旱氣候。其主要氣候特點:冬冷夏熱,氣溫年較差、日較差大,春、秋溫度變化劇烈。降水較少,年際變化不大。春、夏多大風,冬季多陰霧天氣,凍土深厚。
昌吉市氣象站位于昌吉縣內,地理位置為:E: 87°26′,N: 44°01′,觀測場海拔為577.5m,風儀高度10m。與本場址中間無山阻隔,屬同一氣象區,但是由于氣象站位于縣城人口稠密處,周圍多為樓房建筑,與廠址條件有所差異,需對個別受地形地貌影響的參數(風速、風向等)取值,進行適當調整。
根據昌吉縣氣象站1961-2009年氣象資料統計得到如下主要氣象參數。
累年平均氣壓 952.7hpa
累年最高氣壓 992.2hpa
累年最低氣壓 927.6hpa
累年平均氣溫 7.2℃
極端最高氣溫 43.5℃(發生時間2004年7月14日)
極端最低氣溫 -37.7℃(時間1966年12月20日)
累年平均降水量 191.7mm
累年最大降水量 291.3mm
累年最小降水量 122.6mm
累年平均蒸發量 1772.3mm
累年最大平均蒸發量 2165.8mm(發生時間1974年)
累年平均風速 1.9m/s
累年平均相對濕度 61%
累年最小相對濕度 0
累年平均水汽壓 6.9hpa
累年主導風向 SW
累年最大積雪深度 42cm(發生時間2000年1月10日)
累年最大凍土深度 大于150cm(發生時間1969年)
累年年平均沙暴日數 5.1d
累年年平均雷暴日數 7d
累年年平均積雪日數 115.4d
累年年平均大風日數 13.1d
累年年平均日照時數 2744.4h
1.5.6 廠區占地及總體布置
公司廠址占地面積約20ha,建設2×350MW空冷超臨界燃煤供熱機組進行布置。留有擴建條件。
廠區總平面采用三列式布置,端入式進廠。廠區由西向東依次布置220kV屋外配電裝置區、主廠房區(含空冷塔)、貯煤設施區。主廠房固定端朝北,向南擴建,向西出線,采用固定端上煤方式。廠區其余輔助、附屬設施區按各工藝系統分區布置于主廠房固定端北側,由西向東依次為制氫站及輔機冷卻區-廠前區-化學水設施區(含中水及廢水處理設施區)-除灰區及液氨區-材料庫區-油罐區。
廠址區地勢平坦,自然坡度約為10‰,廠區豎向設計為平坡式布置,依照自然地形,為南高北低,結合場地現狀,初定主廠房室內零米標高623.00m。全廠平整標高初定為622-624m。廠區雨水通過道路系統排向廠區北側最低處,再由廠區雨污系統收集。
廠內各建筑物之間,根據生產和消防的需要設置行車道和人行道。主廠房、點火油罐區和煤場區設環形道路或消防車道,廠內干道路面寬為7m,次要道路及消防通道路面寬為4m。
廠區主干道采用城市型,其他道路根據豎向布置要求采用城市型。道路路面為水泥混凝土面層,環煤場區道路按汽20-掛100荷載設計,其余廠區道路按汽20荷載設計。
廠區管線采用直埋(循環水供回水管、消防水管、上水管、下水管、工業水管、補給水管、除鹽水管、氫氣管、暖氣管、照明電纜等)、低支架綜合管架(干灰管、點火油管、動力及控制電纜等)、溝道(電纜等)三種敷設方式。在管線相對密集的主廠房固定端、爐后通道處布置綜合管架,集中架空敷設各類管線,
A排外管廊是全廠管線較為密集的地段之一,種類繁雜,管徑不一,縱橫交錯。220kV屋外配電裝置圍墻邊緣與空冷平臺外緣平齊,其間主要布置道路、變壓器、進線中間架構、上下水管、電纜溝、暖氣管和消防水管等,其管線高走廊寬度15m。
主廠房固定端外管廊是主廠房與全廠其他設施聯絡的起始點,也是全廠管線最密集的地段,設計主廠房固定端側通道兩側最近建筑物之間距離為30m,其間主要布置道路、綜合管架、補充水管、上下水管、暖氣管、電纜和消防水管等。廠區平面布置見附圖。
1.5.7廠區給排水系統
(1)給水系統
廠區內生活、生產給水系統均為獨立管網,分別送至各用水點,在各用水主干管上設有計量裝置和水量調節裝置,確保節水效果。
生產用水由補給水管道送至廠區各用水點。
生活給水由努爾加水庫供水供給,接至生活蓄水池,經壓力提升實行二次生活供水。
灰場用水采用濃鹽水。
(2)排水系統
廠區排水系統采用分流制,設有生活污水排水系統、工業廢水排水系統、雨排系統、及輸煤沖洗水排水系統。
輸煤系統沖洗水經調節池調節,加藥沉淀處理后回用于輸煤系統。
生活污水通過生活污水排水系統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于脫硫系統及循環水系統。
工業廢水通過工業廢水排水系統排至工業廢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于脫硫系統及循環水系統。
廠區雨水排水采用自然排放和管道排放相結合,最終通過工業廢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
1.5.8公司組成單元
公司昌吉2×350MW熱電廠為新建熱電聯產工程,共建設2×350MW超臨界直接空冷抽凝式汽輪機組,配2×1191t/h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燃煤鍋爐。同步建設除塵、脫硫、脫硝設施,采用電袋除塵器,并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4+1噴淋層),SCR法脫硝系統。項目基本組成見表1.5-1。
表1.5-1 項目基本組成一覽表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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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特變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昌吉2×350MW熱電聯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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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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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特變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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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投資(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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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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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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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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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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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昌吉市西部12km、二六工鎮南部6km處,東側緊鄰阿葦灘機場公路、南側距東西向的烏奎高速公路2km、西南0.6km處為二六工鎮三畦村、北側為農田,地理坐標為N:44º00'20",E:87º10'16"。
廠址地勢開闊平坦,用地性質為耕地。灰場位于廠區北部22km處,為平原洼地灰場,用地性質為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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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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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建設規模為2×350MW超臨界直接空冷抽凝式汽輪機組,配2×1191t/h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燃煤鍋爐。同步建設除塵、脫硫、脫硝設施,采用雙室五電場靜電除塵器,并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4+1噴淋層),SCR法脫硝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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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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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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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水源是昌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污水處理廠中水;生活水源是努爾加水庫地表水水源,取水是在努爾加水庫供給園區的DN600的管道上,引接一條DN60的供水管路,生活用水供水管路長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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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機循環水冷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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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組輔機冷卻循環用水量約5190 m3/h,采用3臺機力通風冷卻塔的再循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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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輪機冷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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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冷卻采用直接空冷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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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灰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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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除灰渣系統采用灰、渣分除系統,除渣系統采用濕除渣系統將渣輸送至渣倉;除灰系統采用氣力輸送方式將灰輸送至灰庫;灰渣均采用汽車外運至綜合利用點或貯灰場。除塵器出來的煙氣進入脫硫裝置,脫硫副產物-脫硫石膏作為水泥緩凝劑和生產紙面石膏板的原料,未利用(或暫未利用)的脫硫石膏通過汽車送至灰場分區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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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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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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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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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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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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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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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氣脫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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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配套建設煙氣脫硫裝置,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4+1噴淋層)工藝,設計脫硫效率大于98%,控制SO2排放濃度小于35m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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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氣脫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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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低氮燃燒技術,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CR),脫硝效率≥85%,煙氣中NOX的排放濃度小于50m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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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氣除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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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雙室(2電場+2布袋)電袋除塵器,除塵效率為99.6%,附加脫硫除塵效率50%,合計99.8%,煙囪出口煙塵濃度按≤10mg/m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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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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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分別處理后全部綜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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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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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隔聲罩、消音器、廠房隔聲、綠化、設噪聲隔離區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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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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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封閉煤場,并在煤場設置噴水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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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渣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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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灰場管理站,配備碾壓設備,采取防滲措施,設灑水裝置、場址周圍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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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運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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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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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燃煤采用公路運輸并留有管帶機來煤接口,廠內設一座10車位汽車縫式煤溝,貯煤設施設計為封閉式圓形煤場,貯煤場后設置一級篩分破碎設施。運煤系統設計出力為1200t/h,帶式輸送機規格為帶寬B=1200mm,帶速V=2.8m/s,出力Q=1200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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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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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煤系統圓形煤場直徑90m,堆頂高度暫定為26.5m,總貯煤量8.4×104t,可滿足本期工程2臺鍋爐在BMCR工況下燃用10天。煤場內設1臺圓形煤場堆取料機,懸臂式堆料帶式輸送機和刮板式取料機出力均為1200t/h。煤的密度為0.85t/m³,靜安息角度為40°,粒度的參數小于300mm。,并設置煤場噴灑水裝置以降低粉塵減少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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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場及灰渣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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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備用灰場位于廠區北部22km處,為平原洼地灰場。灰場占地面積約5.50hm2,最終堆灰高程至488.50m,平均堆灰高度3.50m,形成庫容為10.72×104m3,可貯存本期2×350MW機組1年左右灰渣量。電廠灰渣由灰罐車經廠區貨運道路→阿葦灘機場公路→312國道→團場公路→電廠運灰道路運輸至貯灰場,運灰里程約31km,需新建運灰道路0.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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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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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硝劑液氨從新疆國英清源化工有限公司購運,由新疆國英清源化工有限公司運至廠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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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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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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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灰場綠化,綠化系數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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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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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廠道路:依托312國道、阿葦灘公路;進廠道路從軍榆公路引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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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應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等工作原則。實現企業自救、屬地管理,整合資源、聯動處置。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體系
2.1.1應急領導小組
為了有效地預防事故,盡量減少事故損失,保證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公司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單位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職責:
發生事故時,應急領導小組即刻成為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即為應急指揮部成員,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1)組長:負責指揮實施全公司的應急救援。
(2)副組長:協助組長組織制定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和確定現場指揮人員;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及明確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負責現場救護、事故及工藝處理、事故設備搶修具體指揮;負責事故現場影像資料和相關數據的搜集及保護工作;接受上級公司總經理的領導指令和調動,接受安監與環保部門的監督和指導;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負責現場的指揮工作、和對外聯絡工作、事故信息的上報、事故后勤保障、傷者及家屬的安撫等工作。
(3)領導小組成員分工
①安環部部長:協助組長/副組長做好事故報警,事故現場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環境應急處置等工作,并從專業角度提出事故現場突變的應急對策。
②運行部部長:負責工藝系統的事故處置及調度工作;事故現場的通訊、聯絡,負責工藝系統的事故處置方案確定、搶險指揮工作;事故現場的采樣和分析工作,并快速準確匯報結果,為領導小組的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③設備維護部部長:協助現場指揮負責事故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同時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運輸工作。
④經營計劃部部長: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等工作;搶險救援物資的采購工作;對外信息發布。
⑤保衛部部長: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2.1.2應急中心和專業組
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中心和12個專業搶險隊。
(1)應急中心設在主控室,主控室的值長兼任值班員,負責作業動態及應急響應匯報工作。安環部辦公室(電話:內線6113119 )作為備用應急中心。
(2)各專業搶險隊負責緊急狀態下的各項具體工作。
(3)公司各單位應根據各自的管理職責,成立相應的應急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負責。
(4)公司相關部室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擔負相應的職責,其對應關系按職能部室職責分解界定。
2.1.3組織機構網絡圖
2.2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應急領導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是公司應急管理最高指揮機構,負責以下事項:
(1)接受天池能源公司安委會的領導,請示并落實指令;
(2)審定并簽發公司應急預案;
(3)檢查重大事故預防措施落實情況,并進行監督,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
(4)發生事故時,下達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5)對處置重大事故提供支持、協調;
(6)向上級報告、向鄰近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指定對外信息發布人員,審定信息發布材料;
(7)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應急情況;
(8)負責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修訂和審批;
(9)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指導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習;
(10)負責公司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11)指導公司各部門、單位應急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12)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求援或配合政府應急工作。
(13)依據協議,統一協調社會救援力量;
(14)審批應急救援相關費用;
(1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2.2.2應急中心(綜合樓一樓)
應急中心是緊急狀態下的協調指揮中心。應急啟動后,應急指揮部設在應急中心。
(1)在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指揮、協調應急工作;
(2)檢查應急領導小組布置工作的執行情況;
(3)掌握突發事故動態、收集相關信息,向領導小組提供進展情況報告;
(4)負責對應急物品的日常維護保養情況進行檢查;
(5)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做好恢復生產及其他善后工作;
(6)及時反饋應急工作情況;
(7)建立值班制度:
①安環部負責,經營計劃部配合,必要時排出值班表,確保事故處置期間應急指揮中心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由各單位領導和管理、技術人員組成。各單位領導輪流帶班。
②值班人員應嚴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辦事要快、效率要高,上報下傳情況要準;所有往來電話、傳真、報告的時間、內容都要認真詳細地記入應急記錄,不得涂改,嚴禁銷毀;準確把握事故處理和應急響應動態,及時、準確向領導小組匯報。
③值班領導應在授權范圍內,對事故處理的進度、質量、安全、環保實施控制。
④經營計劃部必須確保在事故期間有兩臺車輛24小時待命,隨時聽從應急中心調遣。
2.2.3 專家組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應迅速對事故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對策和意見。并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及時為應急領導小組提供建議。必要時,聯系周圍外單位專家進行支援。
2.2.4 應急搶險隊
負責排除險情,搶救受傷受困員工,搶救公司財產;執行應急中心下達的搶修任務。
(1)物資保障組
①執行應急領導小組的應急決策,針對突發事故提出物資保障方案;
②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的儲備、采購、配送程序,加強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應急狀態時,確保應急物資的及時采購與發放;
③首次會議后1小時內列明應急所需的必要物資,并隨應急工作的進展保障物資供應。
(2)通訊組
①調動各種通訊手段,確保應急期間內外通訊暢通;
②組織搶修隊伍,及時搶修與維護通訊系統。
(3)消防組
①按照應急中心指令組織力量實施消防救援工作和搶救受傷受困員工;
②判斷事故發生后火災的潛在危險,協助各部門、單位及時排除各種火災隱患。
(4)醫療救護組
①組織建立衛生防疫救援隊伍,做好醫療救護的準備;
②迅速派出醫療救援隊伍,搶救傷病人員,并及時救護與轉送;
③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
(5)治安保衛組
①制定、發布治安保衛方案,維護應急運作,加強重點部位的保衛;
②指揮治安管理隊伍,必要時對事故區域進行封閉,實施交通管制。
(6)環境監察、監測組
①負責事故影響區域的大氣、水質和固廢的監察監測,及時通報監測情況,提供應急處置措施建議,為應急領導小組提供決策支持;
②負責應急事故的現場調查、取證,調查事故責任;
③協助有關單位和工作小組做好人員撤離、隔離和警戒工作;
(7)事故調查理賠協調組
①調查設備、設施損害情況,統計災害損失,進行災害評估;
②對于保險范圍內事件在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遞交出險通知書;
負責理賠事務。
(8)法律事務組
對應急事件處理提供法律支持。
(9)宣傳報道組
負責應急事件信息的統一收集和上報天池能源公司發布,組織應急過程中的宣傳工作,負責對應急過程中先進事跡人物的宣傳報導。
(10)后勤保障組
負責應急時的后勤保障及應急過程中的員工安置工作。
2.2.5各所屬部門、單位應急職責
(1)主控室職責
負責事故處置過程中的生產系統的停車、開車調度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內、對外聯系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相關信息。
(2)安環部職責
安環部是專門設立的負責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應急救援等活動的職能機構。負責安全環保的日常管理工作,事故時通過各類渠道將事故類別、等級、危害程度緊急通知有關崗位的工作人員,以便作出應急處置。
(3)化驗室職責
負責有毒有害物質擴散區域的監測、預測工作,并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4)運行部職責
協助副總指揮做好各生產車間的緊急停車和恢復生產工作。
(5)保衛部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的周圍警戒、治安保衛、人員疏散、廠區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6)經營計劃部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物資供應與采購。
(7)設備維護部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的工程搶險、搶修等工作。
(8)其他各部室職責:
①組織編制、修訂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確定應對各種突發事故的程序,組織本部門應急預案的演練和培訓;
②負責本部門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的開、停車調度與指揮工作;
③當鄰近或相關的生產裝置發生重大事故時,本單位應首先確保本轄區的安全處于受控狀態,同時在應急中心的指揮下,調動資源支援,落實和調動可以調動的應急資源,應急結束后組織恢復工作和總結評估;
④向公司報告突發事故的動態,按實際情況向公司提出支援請求;
⑤協助指揮部做好搶險、搶修等現場指揮工作,協助其他作業單位處理突發事故。
2.2.6各作業班組現場應急職責
各作業班組是面對突發事故的一線組織,大多數事故可以通過各作業班組的努力,達到有效控制事態擴大的目的。其職責是:
(1)組織事故現場初期應急搶險救助;
(2)及時向上級報告突發事故狀況;
(3)執行上級應急指令;
(4)保障現場救生、氣防、消防等應急器材、設施完好。
2.2.7 人員替補規定
(1)廠長離崗時,由被授權的副職履行其職責;
(2)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離崗時,由廠長指定其他廠領導履行其職責;
(3)部門、單位正職離崗時,由被授權的副職或其他人員履行其職責;
(4)其他人員離崗時,由被委托授權人履行其職責。
3 環境風險源與環境風險評價
3.1 環境風險源辨識
根據我公司生產、使用、貯存危險化學物品的品種、數量、危險特性及可能引起事故的后果,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對進行辨識。
3.1.1鍋爐重大危險源辨識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文件“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額定蒸汽壓力大于2.5MPa,且額定蒸發量大于等于10t/h的鍋爐,具備重大危險源的申報資格。對于公司鍋爐重大危險源辨識如表3.1-1所示。
表3.1-1鍋爐重大危險源辨識
序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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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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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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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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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蒸汽壓力(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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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蒸發量(t/h)
|
是否構成
重大危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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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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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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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蒸汽壓力25.5MPa
額定蒸發量1191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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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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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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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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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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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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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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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工作壓力1.25MPa
額定蒸發量20t/h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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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5
|
20>10
|
不構成
|
由上表可知,公司2臺鍋爐(主機)符合重大危險源申報條件,要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和監督,確保處于受控狀態。兩臺啟動鍋爐不符合重大危險源申報條件。
3.1.2制氫站重大危險源辨識
我公司設制氫站。制氫站設置相配套的3臺V=13.9m³貯氫罐,貯氫壓力:3.2MPa。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氫氣的臨界量為5t。
標準工況下氫氣的密度為0.089kg/m³,公司廠內制氫站貯氫量為:
3×13.9m³×(3.2MPa/0.101325MPa)×0.089kg/m3³/1000=0.117t<5t。因此,我公司制氫站不是重大危險源。
3.1.3液氨儲罐區重大危險源辨識
脫硝氨區位于公司廠內東北位置,屬于甲類車間,脫硝氨區有2個55m3液氨罐。液氨儲罐總容積為110m3,罐體材質為16mnDR,設計壓力為2.7MPa,允許使用溫度為-36.2/41.6°C,使用壓力為0.6MPa,使用溫度為±10度。正常工況下,總儲量為88m3,屬重大危險源。
3.1.4燃油罐區重大危險源辨識
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輕柴油儲存區臨界存量為5000t,我公司使用柴油用于鍋爐點火及負荷助燃,配置2座200m³的貯油罐。柴油儲存量為2×200m3×0.83t/m³=332t<5000t,故我公司的柴油罐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3.1.5危險廢物重大危險源辨識
我公司主要產生的危險廢物有廢機油、脫硝催化劑,集中收集至廠內危險廢物暫存場暫存,委托自治區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對危險廢物進行處理。危險廢物儲存數量類比同類企業情況,其儲存量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3.1.6壓力容器重大危險源辨識
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關于壓力容器重大危險源的規定,屬下列條件之一的壓力容器:
①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類容器;
②易燃介質,最高工作壓力≥0.1MPa的管道,且PV≥100MPa·m3的壓力容器(群)。
綜上條件辨別,我公司壓力容器均不屬于重大危險源。
3.1.7其它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我公司在運行中會使用部分其它危險化學品或產生危險化學品,例如鹽酸、硫酸、氫氧化鈉等。儲存數量類比同類企業情況其儲存量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若對其存放量大于臨界量時,應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分析評價。
3.2 危險目標的確定與分布
根據公司生產工藝和使用、貯存危險品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可能引起化學事故的特點,確定有關輕柴油、液氨的設備、裝置等為重點危險目標。具體見表3.2-1。
表3.2-1 危險目標一覽表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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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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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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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可能波及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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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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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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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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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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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區(廠內現有油罐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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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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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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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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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庫區東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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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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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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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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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儲存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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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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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可能發生事件的后果
根據危險源情況分析,我公司油罐儲區、液氨儲區、危險廢物儲存場所,這些物質操作失誤或自然災害的情況下,一般會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能引發火災爆炸事故,造成易揮發物料向外環境溢出或散發,可能產生的伴生/次生環境污染為火災消防液、消防土、燃燒廢氣和大量CO、NH3毒氣彌散,存在污染環境等潛在危險。
3.3.1水污染
大量危化品泄漏和火災爆炸后,由于向事故池收集廢液不及時,搶救事故現場的消防液和泄漏的化學品會造成廠區排水口廢水污染物超標,大面積泄漏時對廠區周圍的生態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尤其是土壤、植被等構成一定的影響,應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正常生產情況下,廠內廢水分別經工業廢水排水管網、生活污水排水管網及雨水排水管網排入廠區南側的生活污水處理站及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全部回用。回用口PH、COD、BOD5、SS、氨氮、動植物油等指標都在《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的再生水用作冷卻用水的水質控制范圍內,不會超標。事故狀態下一些工藝廢料、酸堿化學品和柴油等會從污水排水系統進入污水處理站或從廠房、罐區內外溢到硬化路面上進入雨排系統后進入工業廢水處理站,廢水經過處理站處理后全部回用,均不外排。
3.3.2大氣污染
揮發性的化學品泄漏(如液氨)、有毒氣體泄漏、燃燒廢氣等會引起廠內、廠界及工廠下風向上廠外環境空氣污染,應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大氣污染會對生產區工作人員的正常工作帶來負面影響,可能危及人身安全(中毒、灼傷、窒息等);部分泄漏物料與空氣形成的混合氣體在一定條件下可能產生火災、爆炸,若發生爆炸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可能對下風向地區造成一定程度的大氣污染,人或牲畜造成毒害影響,對廠區裝置、設備外部防腐層結構、建筑物表面造成腐蝕。
4 預防與預警
4.1 應急設施的布置情況
廠區設置4000m3事故應急水池一座;800m3工業消防蓄水池兩座,400m3工業消防蓄水池一座,消防儲備水量為2000m3滿足廠區消防系統最大一次消防用水量;工業廢水緩沖池、生活污水緩沖池、雨水緩沖池各一座;建設了300t/h處理能力的工業廢水處理站一座,處理能力為25t/h的生活污水處理站一座;設置獨立的消防系統,消防水泵布置在新建的消防泵房內。自動噴水消防系統和消火栓水消防系統合并為一套系統。綜合水泵房內安裝2臺消防水泵,其中1臺為電動消防泵,1臺為柴油消防泵,兩臺消防泵互為備用;系統配有2臺穩壓泵及調節穩壓罐,穩壓泵均為1臺運行,1臺備用。消防給水管網為環狀消防管網,主廠房周圍消火栓間距約為80m,其他建筑物消火栓間距約為120m,管網采用閘門分成若干獨立段。主要環狀管網管徑為DN300,枝狀管網管徑為DN150。消防水泵均設獨立吸水管,出水管均以2條管道接至各自消防水管網,確保當其中1條管道檢修時。另一條仍能供給全部消防用水量。
主廠房及附屬、輔助建筑物室內合理設置推車式或手提式干粉滅火器,配電室及檔案室等地設置二氧化碳滅火器。廠內設置一消防站配置1臺消防車,電氣網控電子設備間、機組電子設備間、電氣繼電器室、MIS機房、集中控制室等采用氣體滅火系統。主變壓器、高壓廠用工作變壓器及啟動/備用變壓器,均采用水噴霧滅火系統。
廠內設一套獨立火災報警系統。火災報警系統由集中控制報警屏、區域報警屏、控頭、感溫電纜和火警電話系統等組成,火災報警系統采用智能型。集中控制報警屏布置在主控制室內,并在汽機房、鍋爐房、輸煤控制樓、脫硫系統等設置區域報警屏。
應急物資儲備清單(圖)見附件。
4.2 環境風險源監控
4.2.1 自動監測和報警系統
氨區、氫站、油庫安裝有可燃氣體、有害氣體檢測報警系統,通過現場巡檢和主控室監控報警系統,對運行的壓力容器、管道及現場可燃氣體、危害氣體泄漏情況進行實時監控,隨時掌握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設備管理部門加強可燃氣、危害氣體、火災監測系統的維護和檢驗,對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等按規定定期檢驗,確保其處于安全狀態。
廠內設一套獨立火災報警系統。火災報警系統由集中控制報警屏、區域報警屏、控頭、感溫電纜和火警電話系統等組成,火災報警系統采用智能型。集中控制報警屏布置在主控制室內,并在汽機房、鍋爐房、輸煤控制樓、脫硫系統等設置區域報警屏。
4.2.2 重大危險源監控
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部門,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有效的、不間斷的監控,隨時掌握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參數的變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嚴禁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建立重大危險源臺帳,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檢修、維護、保養等做好記錄,對存在問題的整改和控制狀況填入臺帳。
安環部按規定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的運行情況。
4.3 監測與預警
4.3.1重點排污口例行監測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重點排污口進行例行監測。
(1)工業廢水各排口、生產污水及污水站各工藝段污水執行日監測制度,循環水池等非重點但可能引發水環境污染的排污口進行不定期抽查監測,發現異常數據,立即匯報并組織調查、分析,并針對異常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控制和終止排污行為。
(2)對鍋爐煙道氣安裝在線聯網監測系統,進行時時監控;液氨儲區、氫站、煤氣站等一些存在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區域和設備安裝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4.3.2應急監測
根據公司應急能力情況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級別及事故影響范圍,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監測工作。
4.3.3政府重污染天氣預警接警
公司安環部、應急中心及時關注昌吉市、自治區環保、氣象部門預警信息,根據昌吉市、自治區應急指揮部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掌握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預警等級、不利于空氣污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的空氣污染氣象條件、AQI值范圍及平均值、主要污染指標、主要污染物濃度范圍及平均值,以及未來一定時期內的定性潛勢分析,報告應急中心和應急領導小組,按照本預案啟動重污染天氣處置措施。
持續關注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及時接收昌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市應急指揮部預警解除或降級信息,根據預警解除或降級,報告應急中心和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結束應急。
4.4 預防與應急準備
4.4.1預防工作
對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貯存、運輸、銷毀廢棄化學品等事故源進行調查,掌握本企業潛在事故源環境優先污染物的產生、種類及分布情況。針對污染物的特點提出相應的應急措施。建立優先污染物的快速監測方法,購置優先污染物的快速監測設備, 建立優先污染物的處置技術。
(1)公司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應予以保證廠內重大危險源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加強工藝管理,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工藝指標控制,杜絕“三違”現象,防止操作事故的發生。加強生產過程控制和分析,嚴密監控生產中工藝參數變化,一旦出現異常應及時分析原因并調整。
(3)搞好設備管理、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防止因設備失修而產生爆炸、跑、冒、滴、漏現象造成事故。
(4)列入公司技改項目,及時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發生。
(5)加強重大危險源現場安全管理,設置顯著的警示標志,配備聯鎖報警裝置,并定期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
(6)做好各種應急預案的培訓教育,定期進行重大危險源事故預案演習,提高應急能力。
4.4.2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故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預警進行分級。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收集到的有關信息證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進入預警狀態后,應當采取的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發布預警公告。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企業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針對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根據重大危險源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途徑,應制定預案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避免事故發生或者擴大。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流程
應急響應的過程分為:報警、接警、報告和記錄管理程序;應急中心啟動程序;領導和相關人員赴現場的確定程序;應急專家聯系協調程序;應急救援行動程序;緊急撤離程序和對居民疏散、安置的救援程序;應急恢復程序;應急結束管理程序(圖5.1.1)。
本預案對上述應急響應過程的每一項活動制定相應的程序,以便于在應急響應時,具體負責人按照事先制定的程序執行。其中報警、接警、報告和記錄管理程序按照5.4信息報告與處置執行。
(1)遇突發事故,現場人員按規定迅速準確報告信息,值班調度判斷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確定是否啟動應急系統。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中心,按本預案5.2.3規定執行。
(2)確定啟動I級應急響應時,應急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應急中心履行職責。
(3)當事態仍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天池能源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請求擴大應急響應,得到授權后向相關地方部門請求援助。
(4)進入臨時應急恢復階段時,督促所屬部門、單位解除警戒、清理現場、處理善后和取證等工作。
(5)應急領導小組宣布I級應急響應結束,按規定組織事故原因分析、評估應急響應情況。
5.1.1應急中心啟動程序
(1)進入應急狀態后,由主控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的指示,通知相關人員立即趕到應急中心。
(2)首次會議
①首次會議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召開。
②首次會議的參加人員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確定。
③會議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命名此次應急活動;通報事故情況;確定是否派人員赴現場;制定消除事故或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的措施,明確工作任務;初步判斷所需資源;確定下次應急會議時間。
(3)應急期間會議
應急期間會議根據事故處理進展情況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召開。
應急期間專題會議根據事故處理的需要,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決定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理專項問題,主持人和參加人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指定。必要時,應急中心主任負責安排值班事宜,確保事故處置期間應急中心值班。
5.1.2領導和相關人員赴現場確定程序
本程序明確派出公司相關領導和專業人員赴現場的條件和工作內容。
(1)啟動條件:I級應急啟動后,凡派人赴現場須經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同意。
(2)工作內容:趕赴現場的人員要及時準確地了解事故的性質、狀態,及時準確地向應急中心報告,并提出處置建議;應按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處置事故。
5.1.3應急專家聯系協調程序
本程序明確突發事故發生后有關專家的聯絡協調要求。
(1)基本要求:應急中心應迅速調動系統內部專家,必要時聯系獲得外部專家的援助。
(2)專家準備:安環部應根據生產、作業技術特點,建立并維護內部專家庫。內部專家應主要從公司在崗員工中選擇。應不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交流、學習、研討。
(3)專家調用:內部專家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用;外部專家由應急領導小組通過上級應急系統協調支援。
(4)專家工作條件保障:公司各部門、單位應積極向專家提供信息,并保證其順利開展工作。
5.1.4應急救援行動程序
(1)工程搶險程序
①應急救援程序啟動后,操作人員在本單位當班班長的指揮下,按照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和事故處理預案開展搶險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現場搶險時2~3人一組,注意相互監護。搶救原則是救人第一,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事故單元有效地隔離起來。
②消防、氣防人員、搶險人員接警后,應立即按指令配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后,在現場的操作人員的配合和幫助下進入現場,按照現場總指揮的指令實施救援。
③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展狀態,必要時指定專人向地方政府報告并尋求救援。
(2)警戒與交通管制程序
①警戒與治安令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發出,治安保衛組負責執行。
②為保障現場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道路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具體職責包括:
1)實施交通管制:對危害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入現場的人員,避免出現意外的人員傷亡或引起現場的混亂。
2)指引危害區域內人員的撤離,保障車輛的順利通行;指引不熟悉地形和道路情況的應急車輛進入現場,及時疏通交通堵塞。
3)維護撤離區和人員安置區的治安工作,保衛撤離區內重要目標的安全。
(3)醫療救護程序
①醫療救援工作由消防組和醫療防疫組負責,接警后按指令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②搜尋與營救人員時必須做好個人防護,成對作業,在行動過程中隨時保持通訊聯絡。
③設置臨時區,臨時區是應急救援臨時醫療救助的區域,在安全的前提下,盡量前移。應該有充足的車位,用于接收傷員、實施急救和傷員轉移。
④救護要求
1)多人中毒:在疏散其他未中毒者的同時,消防組和醫療防疫組按指令搶救中毒者脫離毒區,輕度中毒者迅速轉入急救中心(生產區)或診所(生活區)留觀,重度中毒者應立即進行現場急救,脫離危險后迅速轉入公司定點相關醫院治療。公司力量不足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政府部門求援,聯絡其他相關醫院接收,組織車輛將中毒患者轉送接收醫院。轉送醫院應優選以下定點醫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醫院、昌吉市人民醫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醫院。
2)灼傷、燙傷:接警后消防組、醫療防疫組應按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對燃燒、爆炸現場的傷員進行搶救,現場處置后及時轉送醫院。轉送醫院應優選以下定點醫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醫院、昌吉市人民醫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醫院。應急響應后勤保障管理程序;醫療救援管理程序;應急狀態結束的管理程序。
(4)現場監測程序
專家組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對救援決策提供建議和技術支持。監測組配合政府環境保護部門監測組對事故影響區域的大氣、水質監測,及時通報監測情況,應急中心采取針對措施進行控制。
5.1.5緊急撤離和居民疏散、安置的救援程序
(1)疏散、撤離命令的下達
①發生重大火災、爆炸和危險化學品泄漏時,現場操作人員和有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應按疏散路線迅速撤離,并到指定集合點集合;主控操作人員的撤離由調度室下令。
②若現場事態無法控制時,現場搶險人員由現場職務最高的指揮人員下達撤離命令。
③承包商、供應商、服務商、客戶、外協、參觀學習人員的撤離,由轄區部門、引領人員和承包商、供應商、服務商、客戶、外協、參觀學習人員負責人負責通知和帶領撤離,其它人員的撤離由應急中心負責下達指令。
④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經廠長批準后,由應急中心下達指令。
(2)崗位人員撤離前,應根據指示按照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關停設施和設備。
(3)人員疏散撤離時,應根據風向標指向,迅速逆風或側逆風撤離。為防止有毒氣體的侵害,要迅速啟用防護器材,沒有條件的應用濕毛巾捂住口鼻或屏住呼吸,以最快速度撤到毒氣源的上風頭。
(4)撤離后各部門、單位領導應在集合點清點人數(包括承包商、供應商、服務商、客戶、外協、參觀學習人員),并將清點結果報應急中心。
(5)可能威脅到友鄰單位和居民安全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與上級政府應急中心聯系,配合政府工作人員引導相關人員迅速疏散至安全地方。
(6)當事態發展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控制,現場指揮向應急中心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響應,由總經理宣布提高響應級別,現場人員進行應急避險。
5.1.6應急恢復程序
當現場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災害性沖擊已消除,應急行動結束,進入臨時應急恢復階段。事故單位對現場進行清理,進行善后處理;事故單位對本單位人數進行清點、各救援隊伍對參戰人員進行清點,并將清點情況報應急中心;事故調查理賠協調組開展現場事故調查工作。
5.1.7應急結束程序
當突發事故控制后,災害性沖擊已消除,環境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已消除,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應急結束。并完成以下事項:
(1)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授權人向天池能源公司和政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波及范圍、損失、人員傷亡情況、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2)向事故調查小組移交以下事項:事故現場物證、影像資料等證據。
(3)由應急中心在48小時內完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5.2 分級響應
5.2.1應急響應分級
針對突發事故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公司系統內部響應級別劃分為四級:即重大(I)、較大(II)和一般(III)、微小(Ⅳ)。
(1)Ⅰ級:發生死亡、3人及以上重傷(或急性工業中毒)的事故;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過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發生爆炸事故,需要地方消防部門進行撲救的火災;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2)Ⅱ級:發生2人重傷(或急性工業中毒)的事故;公司內發生的外單位人員工業中毒死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3)Ⅲ級:發生輕傷,1人重傷(或急性工業中毒)的事故;公司內施工單位或其它外單位人員發生的工業中毒事故;因環境污染引發周邊社鄰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公司造成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Ⅳ級:在公司內部,因環境污染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5.2.2 I級應急響應程序
(1)報警與通知: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發現人1分鐘內通過應急中心24小時值守電話或對講機報告當班值長并同時報專業專工,專業專工報本單位負責人,當班值長2分鐘內根據情況報告運行部部長、安環部、廠長、副廠長。
(2)接警及響應級別確定程序
當班值長接警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初步確定響應級別,啟動應急中心,通知相關人員,Ⅰ級響應由廠長或副廠長決定。
(3)應急啟動與報警
值長初步確定響應級別在Ⅰ級時,當班主值通過對講機、現場高音嗽叭或固話廣播系統通知全生產系統,做好應急處理準備工作。電話通知專業專工、運行部負責人、安環部負責人、副總經理、總經理等。
需要消防支持時,由廠長或副廠長批準,當班主調撥打120、119、12369求援時,較大傷事故時,當班值長可直接決定。
向119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工藝狀況、事故性質、危險程度、在無人員傷亡、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等,確認“119”指揮中心提示掛機后方可掛機。
向120報警內容:事故單位、具體地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傷者人數、受傷者基本狀況(是否有神志不清、胸痛、呼吸困難、肢體癱瘓等癥狀)、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等,確認“120”指揮中心提示掛機后方可掛機。
向12369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圍、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事故危害程序、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采取的措施、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等,確認“12369”指揮中心提示掛機后方可掛機。
當事故危及周邊企業、或環境時,由廠長或副廠長批準,報告天池能源公司總經理,經總經理或授權人通知相關政府部門,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二。
5.2.3 II級及以下應急響應程序
響應級別在Ⅱ級以下時,Ⅱ級響應由運行部負責人決定,Ⅱ級以下由專業主管或專工決定,事故單位負責人可直接指揮應急行動,事后報告應急中心。
(1)各所屬部門、單位發生突發事故時,應按照各自制定的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惡化,同時向應急中心報告。
(2)當事態發展超出部門、單位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應急中心提出應急救援請求。
(3)當班值長應立即向運行部部長匯報,運行部部長對事故作出初步的危險性評估后向分管副廠長匯報,分管副廠長決定是否進入I級應急狀態,是否啟動應急程序。
5.3 啟動條件
5.3.1 I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
需要動用全公司資源甚至調動社會資源時的應急。當突發事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啟動公司應急中心(同時上報天池能源公司安委會):
(1)所屬部門、單位不能獨立處置所轄范圍突發事故;
(2)出現重大火災、爆炸造成人員撤離;
(3)液氨及其它有毒、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造成或可能造成多人傷害、人員撤離;
(4)發生重特大設備事故;
(5)由安全事故導致或伴生/次生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可能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6)重大環境隱患或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將有可能導致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
(7)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群體受傷;
(8)當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對公司構建筑物及員工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
(9)流行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發生和多人食物中毒。
5.3.2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部門利用本身的資源(或借助公司內其他單位資源)即可控制事態和消除事故的應急。由調度室指揮現場的應急救援和控制行動。
5.3.3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車間利用本身的資源即可控制事態和消除事故,由部門、單位在調度室的協調下,指揮現場的應急救援和控制行動。
5.3.4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由作業班組利用現場資源即可控制事態和消除事故,由運行部部長、當班班長在主控室的協調下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和控制行動。
5.4 信息報告與處置
5.4.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發現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5.4.2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立即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
(1)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2)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
5.4.3信息報告流程
5.4.3.1內部信息報告流程
(1)應急值守電話:應保證24小時暢通并有人值守接聽和處理。
外線:0994-6123101;內線:6000 6001
(2)報告形式和要求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已造成的污染范圍;
②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和現場概況;
③事故危害程度、人員傷亡和撤離情況、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采取的措施。
④現場自然氣象;
⑤請求協調、支援的事項;
⑥報告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⑦發生事故立即匯報;
⑧報告要準確、簡潔、明了。
(3)事件信息的通報流程
①信息報告與通知:現場發現人1分鐘內通過應急中心24小時值守電話0994-6123101或對講機報告當班值長并同時報事故專業專工,專業專工報本單位負責人,當班值長2分鐘內根據情況報告發電運行部門部長、安環部、廠長、主管安全環保副廠長,發電運行部長第一時間報主管生產副廠長。
②信息上報:根據事故分級情況,由廠長10分鐘內決定或授權安環部、生產管理部負責人,上報天池能源公司總經理或天池能源公司安環部。
③信息傳遞:由天池能源總經理指定或許可,由專人負責對外信息發布。
5.4.3.2向天池能源公司報告程序
(1)目的:確保公司及時報告突發事故,并獲得天池能源公司的支持。
(2)報告的條件:當發生需要啟動I級應急響應的事故時,應立即向天池能源公司報告。
(3)報告的方式及內容
①初報:事故發生1小時內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電話報告天池能源公司生產管理部及安環部和天池能源公司總經理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已造成的污染范圍;
2)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和現場概況;
3)事故危害程度、人員傷亡和撤離情況、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采取的措施
4)對現場周邊居民造成影響的初步情況;
5)現場自然氣象;
6)請求協調、支援的事項;
7)報告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②階段報告:事故處理過程中按天池能源公司要求隨時上報,可采用網絡或書面方式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事故的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③總結報告:應急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結果。
(4)報告的基本要求
①真實、簡潔、按時;
②應得到授權和審核;
③保留初步報告的文稿;
④按照天池能源公司的要求,及時補充適當的事件情況。
5.4.3.4 向外部相關政府部門報告程序
(1)目的:確保公司及時報告突發事故,并及時獲得外援。
(2)報告的條件:當發生需要啟動I級應急響應的事故時,由廠長10分鐘內報告或授權專人,上報天池能源公司總經理和天池能源公司生產管理部及安環部,經天池能源總經理指定或許可,由專人負責,按專業對口迅速向市、州級主管部門等上機領導機關報告。
(3)報告的方式及內容(與5.4.3.2中(3)相同)
(4)報告的基本要求
①真實、簡潔、按時;
②應得到天池能源公司的授權和審核;
③保留初步報告的文稿;
④按照外部單位的要求,及時補充適當的事件情況。
(5)天池能源公司、政府主管部門應急救援系統的通訊聯系方式(見附件)。
5.4.4對內部員工情況告知管理程序
(1)目的:本程序明確事故發生時對員工的宣傳引導要求,使員工了解事故真相,穩定情緒,統一明確宣傳口徑,避免傳播信息的偏差,齊心協力共度危機。
(2)基本要求:提高效率并保持員工行為的一致性,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授權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對內部員工情況告知。對內發布的所有宣傳信息需經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授權人員審定。
(3)宣傳引導途徑:宣傳引導主要通過公司內部網站、廣播站、宣傳欄、平面媒介發布或召開會議發布;各部門、單位應配合做好內部員工的宣傳引導工作,收集員工對事故的反應、意見及建議,及時反饋。
(4)對內宣傳要求:宣傳材料由宣傳報道組采編,應在對天池能源公司匯報材料的基礎上編寫,以保持宣傳口徑的一致;宣傳材料的采編應迅速,并視事故態勢分批編寫,以保證員工適時獲悉事故發生發展情況,企業采取的措施及對員工的要求等信息,避免猜疑和不實信息的傳播;員工應以從內部宣傳材料或溝通渠道獲得的與事故相關的信息為準。
5.4.5事故報告記錄
事故報告人、應急中心應如實記錄事故報告過程和報告信息,記錄內容應包括:
(1)事故類別;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概況、污染范圍、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和處理情況;
(5)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人數、程度、所屬單位);
(6)事故對周邊自然環境影響情況,是否造成環境污染及其發展趨勢;
(7)事故對周邊居民影響情況,是否波及居民或造成居民生命財產的威脅和影響;
(8)請求協調、支持的事項;
(9)報告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和聯系電話。
(10)應急記錄及保存:應急中心值班人員應建立應急工作記錄本,對整個應急行動過程進行記錄。應急結束后,應急記錄應經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簽字確認,由調度室保存。
5.5 應急準備
根據需要,企業成立環境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應對工作。環境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中心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應急中心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公司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組織有關專家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應急領導小組決策參考。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為環境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各應急分隊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1)按照應急中心的指令及結合事故現場的自然地理情況、當時氣象、有毒有害物質擴散溢出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準備好充足的搶險救援物資。
(2)各工作組緊急集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準備進入事故現場執行任務。
5.6 應急監測
應急環境監測組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并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決策的依據。
5.6.1水環境監測
水監測因子為:根據事故范圍選擇適當的監測因子,一般以石油類、氰化物、PH、COD、氨氮作為監測因子。
監測時間和頻次:按照事故持續時間決定監測時間,根據事故嚴重性決定監測頻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取樣一次,隨事故控制減弱,適當減少監測頻次。
測點布設:共布設2個斷面,具體位置見表5.6.1
表5.6.1 水質監測斷面布設
斷面編號
|
位置
|
監測項目
|
監測方法
|
W1
|
污水站入口
|
氰化物
石油類
PH
COD
氨氮
氰化物
石油類
|
分光光度法
紅外光度法
便攜式PH計
快速分析儀
快速分析儀
分光光度法
紅外光度法
|
5.6.2大氣監測
大氣監測因子為:根據事故范圍選擇適當的監測因子,選擇CO、H2S、氨等為監測因子。
監測時間和頻次:按照事故持續時間決定監測時間,根據事故嚴重性決定監測頻次。一般情況下特征因子每小時監測1次,隨事故控制減弱,適當減少監測頻次。
測點布設:按事故發生時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考慮區域功能,設置1個監測點,具體見表5.6.2。
表5.6.2 大氣環境監測點位
測點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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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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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本廠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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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項目
|
監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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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環境功能
|
|
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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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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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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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時時風向確定
|
根據時時風向確定
|
|
CO
H2S
氨
|
氣相色譜
氣相色譜
氣相色譜
|
二類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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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監測人員安全防護
檢測人員進入有毒區域必須事先了解有毒區域的地形、建筑物分布,有無燃燒爆炸的危險,危化品存在的大致數量和濃度,選擇合適的防毒用品,必要時穿好防化服。
應至少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以便互相照應。每組人員中必須明確一位負責人作為監護人,各負責人應用通信工具隨時與指揮部聯系。
5.7 現場處置
環境監察、監測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根據危害程度及范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人個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救援。要盡快弄清污染事故的種類、性質,污染物數量 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圍等第一手資料,經綜合情況后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經批準后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與處置程序和規范組織實施,并及時將處理過程、情況和數據報指揮部。
(1)現場污染控制:以最快速度進入現場污染控制階段,其主要任務為立即采取措施,與相關部門配合,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及時通報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參與對受害人員的救治。
(2)實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擴散: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在污染事故處理過程中,為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附近和受事故影響區域的通道實行有效的人員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確定水體中污染物質的種類、性質后,公司內部或當地組織應果斷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疏散周圍群眾,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人數范圍。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現場調查與報告:污染源事故現場勘察;技術調查取證;配備環境監測部門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至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解除。
5.7.1水環境污染事件現場處置
(1)廠內廢水不外排全部回用,要定期掌握使用部門對受納水體承載能力的確認。
(2)當水污染事件發生后,根據污染類型、污染物種類、數量,可控程序等因素立即啟動水環境污染應急監測程序,開展應急監測。
(3)水污染事件發生后,采取減產、局部停車等措施切斷污染源,保證泄漏至外環境的污染物全部收集到公司的應急事故池和污水處理系統內。
(4)應急結束后,對受污染水體進行跟蹤監測,直至警報解除。
5.7.2有毒氣體擴散事件現場處置
(1)大氣污染事件發生后,根據污染物的性質及事件類型,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以及風向、風速和地形條件等,初步確定疏散和逃生方向、路線,立即啟動緊急撤離程序。
(2)根據廠內有毒氣體排放和工藝特點,當發生有毒氣體泄漏時,應立即采取緊急停車、事故放空的措施切斷污染源。
(3)制定監測方案,做好個人安全防護,啟動應急監測程序。
(4)根據監測結果、專家環境分析與評價結論,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及區域環境狀況,采取更科學的人群疏散方案,按照緊急撤離程序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基本保護措施。
(5)后勤保障組要確認好臨時安置場所,做好員工和群眾的情緒安撫工作。
(6)啟動交通管制程序,直到警報解除。
5.7.3危險廢物及危險化學品污染事件現場處置
(1)切斷污染源
①氫氣、柴油、液氨、廢機油等貯罐因泄漏引起燃燒,要對貯罐進行積極冷卻降溫,穩定燃燒,防止爆炸,組織足夠的力量,將火勢控制在一定范圍內,用射流水冷卻著火及臨近罐壁,并保護相鄰建筑物火勢威脅,控制火勢不再擴大蔓延。若各流程管線完好,可通過出液管線,排流管線,將物料導入某個空罐,減少火罐儲量。在未切斷泄漏源的情況下,嚴禁熄滅已穩定燃燒的火焰。在切斷物料且溫度下降之后,對穩定燃燒的火焰采用干粉或泡沫滅火器進行火焰覆蓋滅火,終止燃燒。
②氫氣、柴油、液氨、廢機油等泄漏,應立即在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滅絕一切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種,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開啟緊急切斷閥門或關閉有關閥門,切斷泄漏點。若各流程各管線完好,可通過出液管線、排流管線將物料導入某個空罐。如管道破裂,可用木楔子、堵漏器、或卡箍法堵漏,隨后用高標號速凍水泥覆蓋法暫時封堵。
(2)泄漏物處置。控制泄漏源后,及時對現場泄漏物進行覆蓋、收容、稀釋、處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處置,防止二次污染的發生。
①圍堤堵截或挖掘溝槽收容泄漏物。如果化學品為液體,泄漏到地面上時會四處蔓延擴散,難以收集處理。為此需筑堤堵截或者挖掘溝槽引流、收容泄漏物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一般都收集在已修筑好的二次安全圍堰內,但仍要及時封閉雨水排口,防止物料沿雨水系統流入污水處理站。亦可根據泄漏物流動情況修筑圍堤攔或挖掘溝槽堵截、收容泄漏物。如果泄漏發生在平地上,則在泄漏點的周圍修筑環形堤。泄漏發生在斜坡上,則在泄漏物流動的下方修筑V形堤。泄漏物沿一個方向流動,則在其流動的下方挖掘溝槽。如果泄漏物是四散而流,則在泄漏點周圍挖掘環形溝槽。修筑圍堤、挖掘溝槽的地點既要離泄漏點足夠遠,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在泄漏物到達前修好圍堤、挖好溝槽,又要避免離泄漏點太遠,使污染區域擴大。如果泄漏物是易燃物,操作時應注意避免發生火災。對于大型貯罐液體泄漏,收容后可選擇用防爆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待進一步處置。如果泄漏物排入雨水、工業廢水或生活污水排放系統,應及時采取封堵措施,導入應急事故池,防止泄漏物排入污水處理站,對污水處理站內造成污染。泄漏物經封堵導入應急事故池后應做安全處置。
②覆蓋減少泄漏物蒸發。對于液體泄漏,為降低物料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或者采用低溫冷卻來降低泄漏物的蒸發。
1)泡沫覆蓋。使用泡沫覆蓋阻止泄漏物的揮發,降低泄漏物對大氣的危害和泄漏物的燃燒性。泡沫覆蓋必須和其它的收容措施如圍堤、溝槽等配合使用。
2)泥土覆蓋。泥土覆蓋適用于大多數液體泄漏物,一是可以有效吸附液體污染物,防止污染面積擴大。二是取材方便,并能減少向大氣中揮發。
3)稀釋。毒氣泄漏事故或一些遇水反應化學品會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且溶于水,事故地周圍人員一時難以疏散。為減少大氣污染,應在下風、側下風以及人員較多方向采用水槍或消防水帶向有害物蒸汽云噴射霧狀水或設置水幕水帶,也可在上風方向設置直流水槍垂直噴射,形成大范圍水霧覆蓋區域,稀釋、吸收有毒有害氣體,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在使用這一技術時,將產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應同時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排放排入外環境。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
4)吸附、中和、固化泄漏物。泄漏量小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或者用固化法處理泄漏物。
a)吸附處理泄漏物:所有的陸地泄漏和某些有機物的水中泄漏都可用吸附法處理。吸附法處理泄漏物的關鍵是選擇合適的吸附劑。適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天然有機吸附劑、天然無機吸附劑。活性炭是從水中除去不溶性漂浮物(有機物、某些無機物)最有效的吸附劑。活性炭是無毒物質,除非大量使用,一般不會對人或水中生物產生危害。由于活性炭易得而且實用,所以它是目前處理水中低濃度泄漏物最常用的吸附劑;天然有機吸附劑由天然產品如木纖維、玉米桿、稻草、木屑、樹皮、花生皮等纖維素和橡膠組成,可以從水中除去油類和與油相似的有機物。天然有機吸附劑具有價廉、無毒、易得等優點,但再生困難;天然無機吸附劑制作材料分為礦物吸附劑(如珍珠巖)和粘土類吸附劑(如沸石);礦物吸附劑可用來吸附各種類型的烴、酸及其衍生物、醇、醛、酮、酯和硝基化合物。
b)中和泄漏物:中和法要求最終pH值控制在6~9之間,反應期間必須監測pH值變化。遇水反應危險化學品生成的有毒有害氣體,大多數呈酸性,可在消防車中加入堿液,使用霧狀水予以中和。當堿液一時難以找到,可在水箱內加入干粉、洗衣粉等,同樣可起中和效果。對于泄入水體的酸、堿或泄入水體后能生成酸、堿的物質,也可考慮用中和法處理。對于陸地泄漏物,如果反應能控制,常常用強酸、強堿中和,這樣比較經濟;對于水體泄漏物,建議使用弱酸、弱堿中和。常用的弱酸有醋酸、磷酸二氫鈉,有時可用氣態二氧化碳。磷酸二氫鈉幾乎能用于所有的堿泄漏,當氨泄入水中時,可以用氣態二氧化碳處理。常用的強堿有氫氧化鈉水溶液,也可用來中和泄漏的氯。有時也用石灰、固體碳酸鈉、蘇打灰中和酸性泄漏物。常用的弱堿有碳酸氫鈉、碳酸鈉和碳酸鈣。碳酸氫鈉是緩沖鹽,即使過量,反應后的pH值只是8.3。碳酸鈉溶于水后,堿性和氫氧化鈉一樣強,若過量,pH值可達11.4。碳酸鈣與酸的反應速度雖然比鈉鹽慢,但因其不向環境加入任何毒性元素,反應后的最終pH總是低于9.4而被廣泛采用。對于水體泄漏物,如果中和過程中可能產生金屬離子,必須用沉淀劑清除。中和反應常常是劇烈的,由于放熱和生成氣體產生沸騰和飛濺,所以應急人員必須穿防酸堿工作服、戴防煙霧呼吸器。可以通過降低反應溫度和稀釋反應物來控制飛濺。如果非常弱的酸和非常弱的堿泄入水體,pH值能維持在6~9之間,建議不使用中和法處理。現場使用中和法處理泄漏物受下列因素限制:泄漏物的量、中和反應的劇烈程度、反應生成潛在有毒氣體的可能性、溶液的最終pH值能否控制在要求范圍內。
c)固化法處理泄漏物
通過加入能與泄漏物發生化學反應的固化劑或穩定劑使泄漏物轉化成穩定形式,以便于處理、運輸和處置。有的泄漏物變成穩定形式后,由原來的有害變成了無害,可原地堆放不需進一步處理;有的泄漏物變成穩定形式后仍然有害,必須運至廢物處理場所進一步處理或在專用廢棄場所掩埋。常用的固化劑有水泥、凝膠、石灰。
(3)現場人員和設備的清潔凈化:在危險區上風處設立洗消站,對事故現場人員和防護設備進行洗消,防止污染物對人員的傷害。事故得到控制后,在事故發生地設立警戒線,除清潔凈化人員外,其它人嚴禁入內。清潔凈化人員根據現場污染物的性質、事故發生現場的情況等因素,在專家的指導下,進入事故現場,快捷有效地對設備和現場進行清潔凈化作業,凈化作業結束后,經檢測安全后方可進入。
(4)專家指導,科學處置。采用先進的環境監測、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監查等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最大程度地消除或減輕環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中長期影響。
5.7.4燃燒高硫煤導致原煙氣SO2濃度超出設計值,廢氣污染物超標排放等環境風險的現場處置
(1)當出現凈煙氣SO2濃度超標情況后,應立即進行分析判斷找出具體原因,若因燃燒高硫煤導致SO2濃度超出設計值,應立即通知值長降低機組負荷,減少煙氣量。
(2)根據入廠煤硫份合理摻配原煤,降低入爐煤硫份,滿足設計要求。
(3)制定監測方案,做好個人安全防護,啟動應急監測程序。
5.7.5應對重污染天氣的現場處置
依據《昌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重污染天氣預警由輕至重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根據四個預警等級,公司依次采取IV級、Ⅲ級、Ⅱ級和I級應對重污染天氣現場處置措施。
(1)當接到昌吉市發布城市藍色預警時,公司采取IV級應對重污染天氣現場處置措施:
加強脫硝、除塵、脫硫設施運行的在線監控,實時監控設施的運行工況、運行參數和污染物排放濃度,確保各設施穩定運行,污染物排放不出現超標。
(2)當接到昌吉市發布城市黃色預警時,公司采取Ⅲ級應對重污染天氣現場處置措施:
①嚴格控制燃料煤,使用低硫、低灰分的潔凈煤。
②調整鍋爐運行方式和煙氣處理設施運行參數,包括采用低氮燃燒方式,增加脫硫石灰漿液循環泵投入數量,調整電除塵器電場強度、調整布袋除塵器脈沖氣源反吹頻率、提高凈煙氣除霧器效率,提高煙氣處理設施的效率,降低煙囪出口排放煙氣的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
③加強脫硝、除塵、脫硫設施運行的在線監控,實時監控設施的運行工況、運行參數和污染物排放濃度,污染物排放不出現超標。
(3)當接到昌吉市發布城市橙色預警時,公司采取Ⅱ級應對重污染天氣現場處置措施:
①降低發電機組50%負荷,減少煙氣產生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②嚴格控制燃料煤,對進入鍋爐的燃料煤的含硫量、灰分等指標進行煤質檢驗,選用低硫、低灰分的潔凈煤。
③調整鍋爐運行方式和煙氣處理設施運行參數,包括采用低氮燃燒方式,增加脫硫石灰漿液循環泵投入數量,調整電除塵器電場強度、調整布袋除塵器脈沖氣源反吹頻率、提高凈煙氣除霧器效率,提高煙氣處理設施的效率,降低煙囪出口排放煙氣的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
④加強脫硝、除塵、脫硫設施運行的在線監控,實時監控設施的運行工況、運行參數和污染物排放濃度,污染物排放不出現超標。
⑤根據空氣污染狀況,要求員工盡量減少戶外工作和活動。
(4)當接到昌吉市發布城市紅色預警時,公司采取I級應對重污染天氣現場處置措施:
①降低發電機組70%負荷,減少煙氣產生量和污染物排放量,調整鍋爐運行參數,提高燃料煤燃燒效率。
②嚴格控制燃料煤,對進入鍋爐的燃料煤的含硫量、灰分等指標進行煤質檢驗,選用低硫、低灰分的潔凈煤。
③調整鍋爐運行方式和煙氣處理設施運行參數,包括采用低氮燃燒方式,增加脫硫石灰漿液循環泵投入數量,調整電除塵器電場強度、調整布袋除塵器脈沖氣源反吹頻率、提高凈煙氣除霧器效率,提高煙氣處理設施的效率,降低煙囪出口排放煙氣的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
④加強脫硝、除塵、脫硫設施運行在線監控,實時監控設施的運行工況、運行參數和污染物排放濃度,污染物排放不出現超標。
⑤根據空氣污染狀況,要求員工盡量減少戶外工作和活動,戶外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口罩等防護措施。
5.7.6受傷人員現場救護與救治
(1)急性中毒救治
①中毒患者應迅速脫離現場,防止毒物繼續侵入人體,將中毒患者轉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松開扎緊的衣服,脫去被污染的衣褲,防止散發毒氣再吸入,皮膚粘膜沾染毒物 立即用大量清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15~30分鐘。在搬運過程中,要注意冷靜,注意安全。及時到醫院就診后,由醫師根據病情進行中毒分級。
②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就地進行心肺復蘇術,首先要得到呼吸道暢通,然后再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術。具體方法:
1)人工呼吸:采取口對口式人工呼吸,方法:搶救者用手捏住患者的鼻孔,以每分鐘16~20次的速度向患者口中吹氣。
2)按壓術:針對心跳驟停者,方法:患者平躺在硬地上或木板床上,搶救者用雙手擠壓患者胸骨下端略靠左方,每分鐘擠壓60~70次,擠壓時不要用力過猛,防肋骨骨折,心跳恢復的可靠指征是頸動脈或股動脈搏動恢復,血壓復升,聽診有心音。
3)除立即作心臟胸外擠壓術外,同時作人工呼吸、輸氧,心內注射三騰針(腎上腺素、異丙腎上腺素、去甲腎上腺素)和碳酸輕鈉注射液并輸液,升壓、糾正酸中毒,為保護腦細胞,用脫水和低溫冬眠療法及腦細胞代謝促進劑。
③對生命體征不穩定的重度中毒和復蘇后的患者,應積極維持生命體征的穩定。
1)即吸氧,觀察患者呼吸、脈搏、血壓以及有無昏迷、驚厥;
2)必要時可用呼吸興奮劑;
3)喉頭梗阻或水腫時行切開氣管術;
4)休克者:如血壓降低(低于80/50mmHg)時,應立即采取患者平臥位,頭低腳高,吸氧、輸液,糾正酸中毒,注射去甲腎上腺素提升血壓;
5)昏迷者:應首先檢查患者的呼吸、循環血壓情況并給予相應處理,如有躁動、驚厥、抽搐等應用鎮靜劑。
④食入性中毒: 采用催吐、洗胃、導瀉方法排出毒物。昏迷、抽風以及誤服汽油、煤油、腐蝕性毒物中毒者禁用催吐方法。洗胃一般要送到醫院進行,服毒6小時內洗胃最有效,超過6小時毒物大多已吸收入血。強酸強堿經口服中毒者嚴禁洗胃,因洗胃液可稀釋酸堿更有利于吸收中毒,而且由于酸堿的強烈腐蝕作用,洗胃的動作很容易捅破胃腸的粘膜,造成大出血或穿孔的嚴重后果。只能灌入雞蛋清、牛奶、植物油等保護粘膜的物質,或采取剖腹洗胃的萬不得已的措施。
⑤對中度中毒以上患者應積極送入醫院進一步治療。
(2)骨折急救處理
①避免不必要的搬動:防止閉合性骨折轉化成開放性骨折,避免損傷血管和神經。
②檢查迅速、操作輕柔,開放性骨折不可復位,以免感染,要用干凈的敷料或清潔的軟布包扎創口。
③固定:簡單的固定以便與搬動(固定材料可以就地取材或用傷員的肢體固定)。
(3)創傷止血
①各種創傷一般多會有出血,這是因為來自血管內的壓力使血液流出。出血可分為動脈出血、靜脈出血和微血管出血。
②動脈出血時,鮮紅色的血隨心臟的收縮而大量涌出,呈噴射狀,出血速度快,出血量大,尤其是四肢大的動脈出血,如不及時止住,很快導致失血性休克,甚至死亡。
③靜脈出血時,暗紅色的血緩緩流出,出血速度較快,出血量逐漸增多,如不及時止血,逐漸形成失血性休克。
④正常成人一次流失500毫升血液對身體影響不大(例如一次獻血量可達200~400毫升),但失血超過2000毫升,后果就很嚴重了,剩余的血不能保證心、腦、腎等重要臟器的供血,造成生命危險,必須快速正確止血。
⑤如何判斷出血的量呢?當出血量超過800毫升時,病人出現口渴、面色蒼白、出冷汗、皮膚濕冷、心慌,脈搏快達每分鐘100次以上。繼續失血大腦的供血減少,出現頭昏、眼花、暈厥、四肢無力,嚴重的出血病人出現休克、血壓下降,很快神志不清,瀕臨死亡。
⑥創傷止血方法:
小傷口止血:只需用清潔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干凈,蓋上消毒紗布、棉墊,再用繃帶加壓纏繞即可。在緊急情況下,任何清潔而合適的東西都可臨時借用做止血包扎,如手帕、毛巾、布條等,將血止住后送醫院處理傷口。
靜脈出血止血法:除上述包扎止血方法外,還需壓迫傷口止血。用手或其他物體在包扎傷口上方的敷料上施以壓力,使血管壓扁,血流變慢,血凝塊易于形成。這種壓力必須持續5~15分鐘才可奏效。較深的部位如腋下、大腿根部可將紗布填塞進傷口再加壓包扎。將受傷部位抬高也有利靜脈出血的止血。
動脈出血止血法:分指壓法和止血帶止血法。指壓法方便及時,但需位置準確。用手指壓迫出血部位的上方,用力壓住血管,阻止血流。經過指壓20~30分鐘出血不停止,就應改用止血帶止血法或其他方法止血。止血帶止血法適用于四肢大出血的急救。這種方法止血最有效,但容易損傷肢體,影響后期修復。方法是,上止血帶前抬高患肢,在出血部位的上方,如上臂或大腿的上1/3處,先用毛巾或棉墊包扎皮膚,然后將止血帶拉長拉緊纏繞在毛巾等物外面,不可過緊也不可過松,最多繞兩圈,以出血停止為宜。止血帶最好用有彈性的橡膠管。嚴禁使用鐵絲、電線等代做止血帶。每30~50分鐘放松一次止血帶,每次2~5分鐘,此時用局部壓迫法止血,再次結扎止血帶的部位應上下稍加移動,減少皮膚損傷。放松止血帶時應注意觀察出血情況,如出血不多,可改用其他方法止血,以免壓迫血管時間過長,造成肢體壞死。大出血經初步止血后必須盡快送醫院手術治療。
(4)燒燙傷應急措施
①一、二度燒傷或小面積輕度燒燙傷,立即用冷水沖洗或浸泡傷處,降低表面溫度,然后涂以燙傷膏,一般3~7日治愈。三度燒傷或頭面部、手、腳、會陰部燒傷面積超過全身體表面積的1%,應用干凈布單覆蓋,盡快送醫院急救處理。
②化學性皮膚燒傷:發生化學性皮膚燒傷時,立即將患者移離現場,迅速脫去被化學沾污的衣褲、鞋襪等,用足量流動清水沖洗創面15-30分鐘。無條件時,可細心擦盡水份,將患部用干凈的布蓋住,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涂油質藥膏或紅藥水、紫藥水,盡快就醫。
③化學性眼燒傷:發生化學性眼燒傷時,立即用流動清水沖洗,以免造成眼失明。沖洗時被燒傷的眼睛要在下方,防止沖洗過的水流進另一只眼睛。無法沖洗時,也可把臉部埋入清潔水中,把眼皮掰開,眼球來回轉動,洗滌20分鐘以上。
④電擊燒傷:發生電擊燒傷時,要將創口用鹽水或新潔爾滅棉球洗凈,用凡士林油紗或干凈的毛巾、手帕包扎好,去醫院進一步處理.
⑤火焰燒傷:發生火焰燒傷時,應立即脫去著火的衣物,并迅速臥倒,慢慢滾滾動而壓滅火焰,切忌用雙手撲打。以免雙手重度燒傷,切忌奔跑,以免發生呼吸道燒傷,對中小面積的四肢創傷,可用清潔冷水沖洗30-60分鐘,然后簡單包扎,去醫院進一步處理。
⑥燙傷:對明顯紅腫的輕度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幾分鐘,用干凈的紗布包好即可,如果局部皮膚起水泡、疼痛難忍、發熱,要立即冷卻30分鐘以上,若患處起了水泡,不要自已碰破,應就醫處理,以免留下疤痕。如果燙傷部位很臟,可用肥皀水沖洗,不可用力擦洗。蘸干水后,包上已消毒的紗布,局部發熱、疼痛、并有液體滲出,可能是細菌感染,馬上就醫。如果衣服與皮膚粘連,不可撕拉或用水浸泡,可將未粘的部分衣物剪去,盡快去醫院治療。
(5)觸電應急措施
①立即切斷電源。可以采用關閉電源開關,用干燥木棍挑開電線或拉下電閘。救護人員注意穿上膠底鞋或站在干燥木板上,想方設法使傷員脫離電源。高壓線需移開10米方能接近傷員。
②脫離電源后立即檢查傷員,使觸電者就地平躺,解開褲帶、衣領,輕拍其肩部,呼叫其姓名,觀察有無反應;禁止搖動頭部。如果觸電者傷勢較輕,可讓其休息1小時左右,再送醫院就診。發現心跳呼吸停止立即進行心肺復蘇。應堅持不懈地做下去,直到醫生到達。
③若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使其平躺,清除口內異物,實施口對口人工呼吸。觸電者口部有外傷時,可采用口對鼻人工呼吸。若心臟停止跳動,實施胸外心臟按壓,送醫院途中不要中斷以上急救措施。
④設法找冰塊制成冰袋,放在觸電者頭部、腋下、腹部、溝股下,以減緩身體新陳代謝,促進腦復蘇。有電擊燒傷時,可將創口用鹽水或新潔爾滅棉球洗凈,用凡士林油紗布或干凈的毛巾、手帕包好,以免感染。
⑤對已恢復心跳的傷員,千萬不要隨意搬動,以防心室顫動再次發生而導致心臟停跳。應該等醫生到達或等傷員完全清醒后再搬動。
(6)提供受傷人員的信息
①受傷人員應有單位人員護送,給醫生提供個人一般信息(年齡、職業、婚姻狀況、原病史等資料);
②所接觸毒物的名稱、接觸的時間、毒物濃度及現場搶救情況;
③接觸的有毒物質理化性質、中毒機理,臨床表現、診斷標準及治療方案;
④必要時提供化學事故應仇救援指揮中心信息,以便請求及時救援。
(7)可用急救資源列表
序號
|
名稱
|
聯系方式
|
用途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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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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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路路/1859933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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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患者和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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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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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急救箱(3個)
|
牛彥霞/18599336328
|
現場處理用急救藥品和物品。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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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用氧氣袋(2個)
|
牛彥霞/18599336328
|
急救吸氧
|
4
|
便攜式氧氣呼吸器(6個)
|
何玉琦/13899646005
|
急救吸氧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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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架和被褥(2套)
|
何玉琦/13899646005
|
護送傷員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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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醫院
|
120
|
公司急救能力不足,需外援時呼叫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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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醫院
|
120
|
公司急救能力不足,需外援時呼叫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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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第一附屬醫院
|
120
|
公司急救能力不足,需外援時呼叫
|
6 安全防護
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規定。
(1)現場處置人員實施救援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①救援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前必須清楚地了解危險區域的地形、建筑(設備)分布、有無爆炸及燃燒危險、毒物種類及大致濃度,做好自身的防護工作,配備好各種防護器材。
②避免單獨行動,應至少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以便于相互監護照應。在有易燃易爆氣體存在的環境中,所用的救援器材均應具備防爆功能。
③進入危險區域的救援人員必須明確負責人,指揮協調在危險區域內的救援行動。利用對講機(防爆型)等隨時與指揮部聯系,同時所有參加救援的人員必須聽從指揮部的命令。
(2)開展現場救援工作的注意事項如下:</